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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9号《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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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3号《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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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16):48-48
2007年3月12日:任命张文才为驻亚洲开发银行中国执行董事;免去郑晓松的驻亚洲开发银行中国执行董事职务。2007年4月3日:任命魏传忠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免去葛志荣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职务。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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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1号《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8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24-30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局长李长江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5号《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42-46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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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5):18-20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4):38-42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罔家技术临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25):14-18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经2002年1月3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业经2002年4月3日农业部第5次常务会议、2002年4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部部长杜青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