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2.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3.
4.
2007年5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旨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最终,郑筱萸被判死刑.法院查明,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6月7日,郑筱萸正式提出上诉请求,此案进入二审程序.据悉,郑筱萸在上诉书中称,自己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等法定可以从轻的量刑情节,而一审作出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量刑过重",希望二审法院考虑这些情节,酌情对一审判决做出改判.…… 相似文献
5.
领导干部要重视家风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不久前被执行死刑。耐人寻味的是,在郑筱萸高达649万元的受贿簿上,许多钱是通过其妻刘某、其子郑某收受的。经查实,郑筱萸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家人站台前,本人居幕后,联手上演了一幕幕"前门办事,后门收钱"的丑剧。郑筱萸的权力,简直成了他与家人共同获利的"摇钱树"。 相似文献
6.
7.
8.
9.
10.
11.
2007年7月10日,贪官郑筱萸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同样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是此前的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对药监局腐败窝案中涉案的曹文庄、卢爱英、王国荣、李智勇、马腾五人受贿.玩忽职守罪的判处结果。 相似文献
12.
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同时引起普遍关注的是在此前的7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宣判了药监局窝案中涉案的曹文庄、卢爱英、王国荣、李智勇、马腾5人的受贿、玩忽职守罪。 相似文献
13.
郑筱萸,作为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肩上本应挑着13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然而,在这位共和国的原最高药监官眼中,不是重如泰山的责任,而是多了"寻租"本钱——近十年时间,他以权谋私,直接或通过其妻、儿子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合计649万余元。面对责任,他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2007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15.
16.
郑筱萸日前已被执行死刑。郑的死与原湖南岳阳中湘康神药业职工高纯历时12年的上访投诉有关。为揭发国家药品监督方面的问题,高纯2003年4月18日从湖南来到北京,将行政诉讼状遵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一年后,中院、高院先后作出裁定:高纯所诉并非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8.
2006年的最后一天,已卸任一年半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双规”的消息得到证实,成为这一年中因腐败而“垫底”的省部级官员。2007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监察部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查处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部署。会议认为,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会议要求对郑筱萸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 相似文献
19.
20.
这两年里,尽管发生了不少惊天动地的事情,但是,郑筱萸一案在人们心中留下的记忆和追问并没有消失。而在郑筱萸之后,又出现了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等一些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件,真有人"不怕杀头"而"前腐后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