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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行政调查被作为两种概念在使用,一是指行政调查方式,一是指行政调查活动。行政调查应当是指以查明事实为目的的全部调查活动过程,其本身不具有行政行为的独立法律意义,而行政调查方式是实现调查活动的手段或措施,须以法律规范明确授权为限,且可能独立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区分依职权与依申请两种不同程序模式下行政调查的程序规制,并对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与被调查人的法律地位予以区别。  相似文献   

2.
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事实行为是公权力行使的一种方式,有关行政事实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较少,其规制和救济的渠道更是严重匮乏,在界定行政事实行为和考察域外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的建议: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要件、确立判决形式、建立合意解决纠纷机制.  相似文献   

3.
不良行政是行政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但行政机关只是将其作为内部行为对待而忽视了相对人的权利保障.行政机关采取的对不良行政进行规制的措施只是治标之举.界定行政行为的良否应当从程序与结果两方面进行认定.要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行政,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国家行政活动的运行.应当从法律上对不良行政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4.
作为过程的行政调查——在一种新研究范式下的考察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行政调查是政府管制的重要制度性前提。传统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式往往以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为考量中心,而对行政调查这类行政活动的研究较少。以“行政过程论”这一新的研究范式考察行政调查,则可以明确其作为构成行政目的之动态实现过程的具有独立价值的一般性制度的地位,进而便于将其纳入行政法治的考量范围。为此,行政调查必须在其与组织、依据、规制规范的关系上寻求自身的合法性渊源,并通过影响行政决定的法律效果来体现其法意义。对行政调查的程序法规制应主要通过建构以“行政参与”和“行政公开”为理念、以听证制度为核心机制的程序规则体系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5.
行政契约作为一种替代以命令强制为特征的行政高权性行为的更加柔和、富有弹性的行政规制手段,近些年来逐渐为人们所重视,但其涵义则由于各国法律制度和理论基础不同而不尽相同。我们认为,行政契约的产生固然是借鉴私法契约的模式执行公务的结果,但它是通过形成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公务的,这与政府单纯利用私法契约执行公务或私法活动不同,而行政法研究的契约应当是前者,因此,我们将行政契约界定为以发生、变更或消灭行政  相似文献   

6.
江必新 《法学》2012,(12):17-29
行政规制行为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政活动,可以归入传统的广义行政行为体系。行政法视角的行政规制研究,要借鉴其他学科的成果,更要注重体现行政法学的自身特点,重点研究行政规制权、规制主体法律地位、规制行为的合法性、对规制主体的规制、被规制主体和利害关系人法律地位及权利救济等问题。我国行政规制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强化或者放松的路径抉择,而是要立足中国的现实,运用历史分析以及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区分不同领域、因地制宜,有进有退、快慢结合,并且重视规制手段的选择与不同领域内不同目标的相适应性等问题,科学构建和不断完善符合市场经济的现代行政规制制度体系和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7.
送达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送达理论的司法倾向使行政法学者们基本上忘记了其在行政法学中的重要地位。理论研究的滞后和偏向对行政法治实践造成了负面效应。我国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了送达,但行政诉讼中的送达和行政法中的送达不可一概而论,原因在于行政诉讼中的送达仍然是司法上的送达。行政程序法以及其他行政实体法对行政行为的规制若要有效,就必须注意到行政行为中的每一个环节,其中在行政程序中疏漏送达制度是非常致命的。在制定行政程序法典时应当将行政行为送达作为重要的行政法制度确立下来。一方面,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中应当有行政行为送达的板块,使其成为独立于司法送达的特别送达制度,使其从行政行为生效这个狭窄的理论范畴中独立出来。另一方面,行政行为送达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应当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具体化。  相似文献   

8.
医疗行为有序开展能够让医患双方预科到各自的行为将会给对方带来怎样的后果,使人们在医疗行为活动中有一种被实现的预期,带给人们以安全感。刑事法律制度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对医疗行为的刑法规制中,其通过对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权益的医疗行为规制,及去刑化的理论探讨,体现了刑法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通过对医疗行为中行为人刑法规制的限制性规定,体现了刑法对医务人员工作权益的保护。突显了刑法最终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9.
任长旭 《法制与社会》2010,(20):110-111
所谓宪政(constitutionlism)是指一种在宪法之下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其基本内涵就是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利"。宪政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而其作用的形态则是规制政府的艺术。  相似文献   

10.
公共规制的知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靳文辉 《法学家》2014,(2):91-102
在公共规制过程中,规制者占有规制知识的多寡,是公共规制能否实现既定目标的关键。规制知识包括规制事实知识、规制价值知识和规制方法知识,规制者、规制知识、规制行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规制者应当拥有相应的"知识能力",规制行为的发生以规制者占有足够的规制知识为前提。公共规制在实践中遭遇的失败,大都与规制知识的失灵有关。变革规制机构、将规制权尽可能地配置给直接面对规制事实的规制者以保证规制事实知识的准确获取,规制价值知识的制度化存在以及形成中的大众参与和程序保障,根据规制对象的不同,运用行政、司法等不同的规制方法并强化规制绩效评估,是知识视角下重塑公共规制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1.
Brian H. Bix 《Ratio juris》2020,33(2):124-133
This article offers an overview of the difficulties in Robert Alexy’s idea of law’s “claim to correctness.” The inquiry takes us deep into the nature of simple communication, back out to what it means to have a theory about the nature of law, and also in the direction of wondering about the interaction of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al reasoning—reasoning about how we should best act. The article offers reasons to question whether law in fact makes claims, at least in any straightforward sense. Even if one brackets that matter, there are reasons to raise doubts about what is in fact implicit in the act of lawmaking. At one level, an act of lawmaking does implicitly assert the authority to act in that way. Whether it also implies that the content of the action is morally good, or at least not clearly morally bad, is, at a minimum, a harder question.  相似文献   

12.
韩宁 《时代法学》2014,12(5):35-43
撤销决定若存在违法情形,即可能被撤销。根据违法的撤销决定是对合法的原行政行为作出、还是对违法的原行政行为作出,可分两大类情形进行讨论,进而得出对应的撤销规则。将以上撤销规则提炼后,可以得出对撤销决定进行撤销时应适用的"两层次"基础规则:首先,审视原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法律状态是否合法,若合法,迳行撤销撤销决定即可,若违法,则再审视撤销决定是授益性的还是负担性的,进而对其适用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撤销规则或负担性行政行为的撤销规则。  相似文献   

13.
行政技术手段的采用包括决策和运用二阶段,传统上法律对行政技术手段的调控集中于其运用程序的合法性。然而如果行政机关选择了一个错误的、不合格的甚至无效的技术手段作为其实施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那么当这一错误的行政技术手段被确立为标准而进行运用时,为其制定再完善的程序来监督也是徒劳无益的。应当通过确定行政技术手段决策的行政裁量属性,探求法律规制这种决策行为的可能性及其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而非私法行为,准确地说是行政行为。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在行政行为的类型上属于准法律行为的行政登记行为。作为准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并不能直接产生私法效果,需要在已经形成的私法关系基础之上结合登记行为才能产生私法效果,但能直接产生公法效果。对于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织的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就民事纠纷提起诉讼,根据民事确权的内容申请登记机关重新登记,无需进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5.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第2款因没有区别复议决定不同的具体处理情况而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存在违反行政法理论和在实践中无法适用的可能。该款可以考虑修改为:“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但复议决定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在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除外。”  相似文献   

16.
关于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我国在实践中实行双轨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无强制执行权而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在诉讼期间原则上停止执行。这种双轨制总体上符合行政法治实践的要求,也是合理的,应继续坚持,但也应做适当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7.
行政不作为若干疑难问题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不作为的理论研究在我国行政法学领域中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导致实践中的认识也是比较混乱。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合法与违法之分在学术界认识还不一致,其实从法理上看,行政不作为不包括履行不作为义务“行为,”它的本质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对于明示拒绝行为来说,行政主体已在程序上“作为”了,虽然在实体内容上的表现为“拒绝,”但它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形式之一,是一种行政作为而不是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并不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因为行政机关的许多法定义务即使没有相对人的申请也是客观存在并必须履行的;不充分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更为隐蔽的违法行为,它是行政主体采用更为隐蔽的手段消极履行法定职责,不能仅凭有限的作为而认定其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和义务,同样应当认定为行政不作为来揭示它的违法本质;不作为行政行为是与作为行政行为相对应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应的概念,行政不作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分属不同的概念范畴,两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并不相同,不可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法采用封闭性正面列举的立法模式,仅规定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等五种情形为行政行为撤销的要件,致使有些违法形态难以归入其中,给司法实践和后续立法造成了困难。行政行为的撤销要件是对司法审查的指引而非制约,其构成应建立在对法律规范的分类基础上,并采用开放的立法结构。建议将来修订行政诉讼法或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增列“没有法律依据的”、“决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和“其他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三种情形为撤销的要件,以解决实践中的解释困惑,并增强这一制度的社会适应力。  相似文献   

19.
责令限期拆除本是行政机关针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常见的执法手段之一,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责令限期拆除行为的性质以及可诉性存在较大争议。尽管《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九条并未明确责令限期拆除是否属于行政处罚,但其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作为兜底性条款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性质保留了法律依据。基于责令限期拆除行为的"二元化"结构,若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行为居于行政执法程序的中间环节,则将其视为一种过程性的行政命令,不具有可诉性;若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行为居于行政执法程序的最终环节,无论其采取何种形式,均视为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履行查处程序并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0.
我国当下行政裁判实践中,主要存在“行政行为分析方法”与“行政法律关系分析方法”这两种方法。民法上成熟而严谨的“请求权方法”可以引入行政裁判,通过行政法上“公法权利之甄别”、“请求权基础之检索”和“公法限制之审查”等步骤予以适用。当下的行政裁判上请求权分析方法还存在“规范缺失”、“视野偏狭”等问题,需要与传统的行政行为分析方法相对接,并适当引入“正当程序”和“公共政策”等考量因素,使其充实并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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