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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李成 《中国公证》2013,(1):42-44
崔女士诉称:“2008年11月,方某夫妇二人与我达成意向,由二人将位于合肥市的一套住房转让给我,同时出示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房产证原件,证明夫妻二人有权处分该房产,我也实地进入房屋查看。之后,我要求转让方夫妻二人到公证处就转让房屋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我全权出售。  相似文献   

2.
赵锋 《中国律师》2014,(9):74-76
正一、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张甲之子张乙持张甲的虚假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了张甲委托张乙出售其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为内容的公证书。张乙以张甲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李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甲从张甲处购买涉案房屋,并同时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核后,房管部门向李甲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被诉房产证)。此外,李甲在购买涉案房屋时向工商银行贷款,并在被诉房产证上设置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张甲向公证  相似文献   

3.
徐娟 《检察风云》2014,(17):62-63
2014年4月7日,老父施昀驾鹤西去,享年100岁,在常人看来,施昀已属高寿,应该也算安度晚年了,殊不知,一封遗嘱道出了施昀的一把辛酸泪,让人不禁感叹:亲情去哪儿了? 回眸事件起源,1997年,两位耄耋老人施昀及妻子邢玉居住在上海一栋两层楼的私房里,当时,两位老人为了让知青子女留沪,特意将该房屋的部分面积赠与子女,儿子施也获赠二楼南间,女儿施怡获赠二楼北间,一家四口办理了赠与公证后,儿子与女儿施怡分别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了各自份额的房产证,施昀也一并办理了新的房产证,登记面积为该房屋的一楼面积。次年春天,三本房产证制作完成了,老父对子女说房产证由其统一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相似文献   

4.
[案例一] 1983年,某纺织局购得房屋三间,取得房产证后交由下属供销公司使用,后者支付给纺织局购房款。1984年,纺织局设立实业公司,又将房屋交该公司使用。两下属公司在纺织局主持下签订了移交协议。1988年,纺织局和实业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实业公司支付房款,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实业公司使用至今。1992年,供销公司申办了证号为12161的房产证。并于1993年将房屋卖给高永善,高办领了号为37121的房产证。由于房屋实际  相似文献   

5.
2013年7月8日法制网 “对不起.您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法定条件不完备.我们不予办理。”2013年7月5日.唐河县公证处拒办了一起为霸占财产谎称其亲娘已亡的继承权公证..7月1日.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来到唐河县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声称其父母双亡,父母生前在唐河县新春街有一处房产.他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并拿出了房产证、户口本及所在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公证处受理了此项公证.并指派二名公证人员前去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  相似文献   

6.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主和买房人经常为先交房款还是先办过户起纷争,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时间,双方都怕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提存公证这一保证交  相似文献   

7.
验契收税之制始于东晋,后历代均以此为常。契约只有加盖完税的印章才合法有效,所以完税成为一种公证形式。经过验核收税后加改完税印章不仅是完税的标志,也意味着契约本身的合法性得到国家承认。与明律一样,清律规定买卖土地、房屋、奴婢须经“立契”之法定程序,由官府同意,并履行税契的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清代税契与前代稍有不同,已经从买卖双方纳税变为买方缴纳,从加盖官印的单一形式发展为官印、契尾的复杂形式,标志着契约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陶钧 《中国公证》2014,(3):63-65
正一、公证程序规则与公证法律服务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位当事人只身来到公证处,发生了如下对话:"您想办什么公证?""不知道啊。""您为什么办公证?""我明天出国,今天想办了带走。""您带了什么材料啊?""身份证啊。"这样的窘境从侧面反映出公证常识在大众生活中的缺失,也反映出公证程序规则与公证法律服务在公证文化构建中的不足。因此,如何完善公证程序,让公证程序化、合理化成为了必须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现阶段我国公证程序还有待规范和成熟,很多  相似文献   

9.
《法制与经济》2005,(1):62-62
编辑同志: 我于2001年在张家围地段购买了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套三室二厅的商品房,房款早在2001年8月购买时已经付清,房屋已经装饰并入住,购买合同约定在交房后5个月内办理房产证,但直到2004年年底,开发商还没有办下产权证,经多次联系,开发商总是以种种理由拖延。  相似文献   

10.
禹霖华 《法庭内外》2014,(10):20-20
正王平和李丽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女。2009年,因王平有过错,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住房一套归女方所有,男方在房产证下来后为女方办理过户,之后女方按照市场价给男方10%的房屋折价款;汽车一辆归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车辆折价款4万元;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孩子成年。房子一直由王平持有。2010年年初,王平办下了房产证,其非但未依约把房子过户给李丽,还把房子卖给他人  相似文献   

11.
《江淮法治》2009,(20):28-28
9月7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法院对胡炳贵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胡炳贵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06年7月,胡炳贵以拆迁分得的位于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乐小区的1套房屋为抵押,向冯某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并约定给冯某某1分利息。当冯某某向胡炳贵要该房屋的房产证时,胡以房产证正在办为由推脱。同年10月,胡炳贵以同样的方法骗取彭某某人民币18400元。  相似文献   

12.
建飞 《中国公证》2008,(8):63-63
新华网海口7月14日专电 一名购房者从三亚市公证处公证员手中拿到房产证时高兴地说:“公证机构开展的提存公证业务,为我们解决了房地产交易中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购房后办理房产证难是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在不动产登记中引入公证机制,设立选择性的办理房产证“绿色通道”,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2008年8月伊始,为配合建设部新<房屋登记办法>实施,浙江省建设厅颁布<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正式于房屋登记管理流程中引入公证机制,对房屋登记中必须经过公证的事项做了具体明确,即监护人提供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应当经过公证: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如有港、澳、台和外国的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  相似文献   

15.
一、当前公证执业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当前,在防范公证执业风险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有的公证人员对风险大的公证业务不愿意办,风险小的公证案件争着办;二是有的公证人员基于公证执业风险防范的心理,把办证程序进一步复杂化:三是有的公证员对曾经媒体曝光,或经法院诉讼的某类公证存在畏难情绪:四是缺乏承办或开拓复杂、新颖公证事项的魄力。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相似文献   

16.
俞剑英 《中国公证》2006,17(4):33-37
2004年5月,李某和张某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意向书公证,双方约定:李某同意将房屋(该房性质为经济适用房)转让给张某,转让价为人民币8000元/平方米,待该房屋按政策规定可以转让后,双方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对此类意向书能否公证,业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公证,因为这只是一份意向书,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买卖合同的标的尚未实际取得,而对尚未确定的标的是不能订立合同的,当然也就不能公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可以公证.因为意向书也是一种合同,其标的不是房屋,而是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因而可以公证。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意向书是预约的一种形式.而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一种独立的合同,预约的标的是订立本约的行为,而并非本约的标的,对预约进行公证.即是对合同进行公证.这符合办证要求,应可以公证。  相似文献   

17.
正一、从一则公证案例的发散与聚合张甲和李乙系夫妻,有一子张小甲(10周岁),二人准备以儿子张小甲的名义向王丙购买一套二手住房。但是,张甲一家三口常年不在本地,特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以及买房手续的委托公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价款、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在委托书中将抵押贷款、房屋转移登记、他项权登记等事项委托张甲父亲办理。在这则案例中,谁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主体?谁是买房手续委托书的委托人?谁是公证事项的申请人?谁是公证程序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陈某欲用其姑姑陈甲的房屋抵押贷款做生意遭拒。某日,陈某借机将陈甲的房产证偷出(陈某曾在陈甲家住过几个月),后伪造一房产证放回原处。陈某另伪造陈甲身份证,并找一中年妇女冒充陈甲持房产证及伪造身份证与陈某一起到房管部门将房屋过户给陈某。陈某将房屋抵押,贷款28万做化妆品生意。后因生意亏本,陈某无法归还贷款,银行欲拍卖房屋导致案发。  相似文献   

19.
近日又接待一当事人诉称其在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现赠与人死亡,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往来于房屋登记机构和公证处多次,至今无果,寻求解决途径。对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申请物权变动登记被拒的情况已发生多起,经询问其他公证处得到的回复是他们也遇见过此类情况,显然这不是独立个案而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1案例2002年王某委托律师送来房产证原件和某司法局公证处在进行该房产公证时对房产证的复印件各1份,要求鉴定:该房产证复印件是否为房产证原件复印形成(纠纷原因:公证处保存的房产证复印件上无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公章,而原件第1页盖有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公章)。由于房产证原件所有涉及的具体内容系针式打印机打印,在显微镜放大观察后,根据房产证原件内容中打印文字的缺损,推断该内容文字系针头有缺损的针式打印机打印,并在复印件的相应部分存在相同的特征与原件对应,故可认定该复印件为房产证原件复印形成,但是需要对复印件上未出现土地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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