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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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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平 《法学研究》1995,(2):36-40
对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规定,在新中国的刑事立法早期,并未出现。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17条就规定:“犯本条例之罪者,得剥夺其政治权利……”。这里的“犯本条例之罪者”,当然包括其中犯本条例之死罪者。“终身”一词在该条例中未有出现。1951年4月19日政务院公布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凡犯本条例所规定各罪者,得视其情节轻重,附加宣告剥夺政治权”。1952年4月2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中也有与之类似的规定。只是在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3条才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似文献   

2.
1997年修订的我国新刑法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并入刑法,作为分则的第十章。它不仅是形式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有新的实质性内容的变化。本文将新刑法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与原《条例》及新刑法的其他类罪的规定相比较,概括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新刑法增加了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适用主体原(条例)第2条、第25条,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适用主体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新刑法第450条对军人违反职贵罪的适用主体作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军人违反…  相似文献   

3.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公布,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施行。这是我们国家继刑法之后制定的又一个重要的刑事法规。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依据,依照我国刑法所确定的任务、适用范围、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作为《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因此,它是我国刑法的补充和续篇。  相似文献   

4.
杜邈  徐志 《中国检察官》2010,(24):28-29
早在1987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现已作废)第24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规定属于附属的刑法规范。为加大对医疗责任事故的惩治力度,我国1997年《刑法》第335条新增设了医疗事故罪,该罪采用了特定主体加业务过失结果的立法模式.以医务人员为主体要件,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刑法典中的国际刑法规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在惩治和防范国际犯罪方面一向重视和努力,但还存在不少缺陷。本文提出应从刑法总则和分则两个方面予以完善。在总则方面,应当理顺并明确中国刑法和国际刑法规范之间的关系,坚持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相结合的原则,限定“政治犯”的范围,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在分则方面,中国刑法典需要增设酷刑罪、灭绝种族罪、种族隔离罪、种族歧视罪、非法获取和使用核材料罪等。  相似文献   

6.
<正> 伴随着人民共和国前进的脚步,刑法学研究走过了40年历程。认真回顾过去,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沿着正确的道路继续前进,这是对我国刑法学研究40周年的最好纪念。一、曲折的道路回顾40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所走过的道路,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良好开端(1949—1957年) 人民共和国诞生后,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国家开展了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运动,相应地制定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等单行刑事法规。与此同时,我国刑法学研究也开始起步。1950年7月,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组织刑法专家草拟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1954年9月,又拟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初稿)》,同年  相似文献   

7.
受贿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读职罪在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刑事法律中均有规定.台湾1935年刑法用王个条文(第121条至第123条)专门规定了受贿罪,为严惩贪污、澄清吏治,1992年7月台湾地区又颁行《贪污治罪条例》,该条例在总体上对1963年7月公布,1973年8月修正的同一内容的条例的内容进行了修正,因此,1973年条例实际上已经失效.最新条例与刑法典相比,在惩治受贿罪方面,由于后者有的内容并未被前者所涵括,根据最新条例第17条(“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它法律之规定”)①的精神,可知:台湾目前惩治受贿罪的法律依据是1935年刑法典及1992…  相似文献   

8.
我国传统的传销定罪模式将非法经营罪作为传销的基础犯罪,这不符合传销行为多样性、客体多重性和目的多样性的特点.传销犯罪在我国刑法典中应当独立成罪,这有利于实现传销罪名与罪质的统一、扩大传销犯罪的惩治范围、实现与<禁止传销条例>的协调和避免不必要的国际贸易摩擦.在传销犯罪的立法模式上,<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稿采取的是预备式立法,二稿和<刑法修正案(七)>采取的是概括式立法.两稿在立法模式上仍存在一定不足,应综合采用概括式立法和预备式立法.  相似文献   

9.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自1979年颁布,1980年实施之后,由于形势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陆续颁布了11个单行刑事法规。这就是1981年6月10日颁布的《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1982年3月8日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3年9月2日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988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9月5日颁布的《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11月8日颁布的《关于惩治  相似文献   

10.
试论违反军事职责罪的主体曾志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军职罪条例》)自1981年6月10日通过并公布,1982年年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其适用主体已由立法、司法解释先后加以补充和扩大。从实务角度而言,这些补充和扩大都是合...  相似文献   

11.
杨兴培 《检察风云》2008,(18):26-27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一经报道,备受全国人民关心.此次(<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共修改了十二个条文,从草案的条文内容来看,涉及面较为广泛,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涉及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内容.二是涉及关于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方面的内容.三是涉及关于惩治侵犯公民权利犯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一、关于我国刑法中犯罪情节的概念我国《刑法》第10条明文规定了关于犯罪这个概念的定义。关于犯罪情节的定义,虽然在我国《刑法》中未做具体规定,但关于犯罪情节和从犯罪角度上理解的属于犯罪情节组成部分的量刑情节等概念的种概念却可以散见于我国《刑法》总则、分则及其组成部分,即我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军职罪条例》)、《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严惩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走私罪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贪污、贿赂罪补充规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13.
杨越人 《证据科学》2003,10(2):92-94
医疗事故罪是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原刑法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没有直接规定刑罚. 少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是比照适用玩忽职守罪等罪名处罚.虽然新刑法增加了医疗事故罪, 但通过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对<刑法>"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以及医疗事故罪的有关鉴定问题争议颇多,认识比较混乱.作者结合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现就医疗事故罪在认定上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的探讨意见.  相似文献   

14.
为制约人性弱点、规范公权力运行,我国古代较为周全地为官吏规定了性腐败的刑法对策,综观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以官吏为定罪身份的性犯罪,主要有宿娼罪、监守内奸罪、求奸罪、性骚扰或猥亵部属罪、娶乐人为妻妾罪、娶所监临女为妾及枉法娶人妻妾罪、向案件当事人求婚或"性受贿罪"等;二是以官吏为量刑身份的性犯罪,主要是指官员犯和奸罪与强奸罪要加重处罚。而当下惩治性腐败的主要依据是党纪政纪与司法解释,性腐败的刑法对策处于缺失状态。从现实情况看,党纪政纪难以应对严峻的性腐败形势,司法解释的补位作用也很有限,又鉴于我国有刑法威权文化的传统,因此,刑法介入惩治性腐败十分必要。建议:"性贿赂"应纳入贿赂犯罪的范围;设立国家工作人员嫖娼卖淫罪、国家工作人员通奸罪;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猥亵行为、重婚行为的从重处罚,监守内奸、利用权势奸淫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强奸的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5.
台湾《刑法》对走私罪未作具体规定,有关处理走私犯罪的法律规定在《惩治走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该条例于1992年7月29日修正公布施行,共13条。原条例称为《戡乱时期惩治走私条例》,最初于1948年3月13日公布施行,由于原条例属于“动员戡乱时期”法规,所以台湾当局在终止“戡乱时期”后,对《条例》重新进行修正,摘掉了“戡乱时期”的帽子,删除了部分不适用的条款内容,对不适当的提法在文字上也进行了更改(如将“沦陷地区”改为“大陆地区”、将“自由地区”改为“台湾地区”),对部分量刑也进行了调整与修改,并大幅度提高了罚金的数额。但总的来说,修改的范围不大,《条例》基本上保留了《戡乱时期惩治走私条例》的主要规定。关于走私的基本含义,《条例》第1条作了规定:“为惩治私运‘政府’管制物品或应税物品之进口或出口,特制订本条例”。何谓私运“政府”管制物品或应税物品之进口或出口,《海关缉私条例》(1983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第3条规定:称私运货物进口、出口,谓规避检查、偷漏关税或逃避管制,未经向海关申报而  相似文献   

16.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设了涉税方面的渎职罪名,即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放纵走私罪;为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  相似文献   

17.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现行刑法实施以来,有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争议一直未断,例如"明知故犯"、共同过失、环境污染行为与危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单位作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体存在的问题、刑法是否应当设立该罪的危险犯以及相关的刑事政策等.厘清这些问题对惩治和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刑法理论与实践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文摘博览     
违反公司法是犯罪行为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公布之日施行。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对刑法的重要补充。《决定》告诫人们,违反公司法不仅仅是规范与否的问题,而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课以刑罚加以惩治。《决定》对违反公司法的行为新设了如下罪名:1、虚假注册公司罪;2、虚假出资、抽逃出  相似文献   

19.
海盗罪是国际刑法上的一个传统罪名,自我国1996年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以来。对于海盗罪,我国刑法总则只有适用程序方面的规定,刑法分则也未设立海盗罪。本文就谈谈当前我国刑法对海盗行为的惩治。  相似文献   

20.
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刑法作了修改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127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工商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则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补充规定》从当前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主体多样化的实际出发,扩大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范围。《补充规定》第一款第一条在规定该罪的犯罪构成时,采取不列举犯罪主体的办法,将刑法所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主体,由仅限于“工商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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