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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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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在物权变动中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所起的作用有其缺陷,而公示公信原则在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的利益上有其优点。从维护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我国的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应采用单一的形式主义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2.
物权变动中如何实现对第三人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在进行物权法的制定工作。其中 ,关于物权变动的设计对社会整体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有重大影响 ,对于如何设计物权变动制度学界有不同的主张。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使交易连续进行 ,但其本身的局限性会使法律脱离生活实际 ,有悖于经济生活中的公正原则 ;而公示公信原则通过赋予公示以公信力足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善意取得制度正是建立于公示公信原则之上 ,进一步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是指,在不动产所有权登记错误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受让人基于公示公信原则信赖该物权登记并通过交易行为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物权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是物权公示方法的公信力,将在未来广泛地适用于我国房屋产权交易领域。法律上对这一制度的正式承认,是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一次突破,有其极其深厚的法理考量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对于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做了明文规定,该条文将善意取得制度统一合并适用在动产和不动产方面做出了规定,虽然简化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实践中动产和不动产在公信基础、物权变动、交易公示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二者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同时,其构成要件明显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不动产的善意取得,理应根据其具体交易时的特殊性而区别对待。只有这样,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价值才能更好地发挥。  相似文献   

5.
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基于不同的法理,有不同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后果,并融合了安全、效率和公正诸项价值。我国物权法应对它们作出全面而精确的规定,以承担起保护交易安全的使命。  相似文献   

6.
关于物权变动中第三人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 ,物权变动也越加显得重要 ,而物权变动所带来的对第三人的保护问题 ,亦成为焦点所在。具体分析善意取得制度、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针对理论界对物权变动中第三人保护所持的四种观点进行了适当的评析 ,摒弃善意取得制度 ,应以公示公信原则为依托、特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基础完全客观化的模式对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7.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财产权利的一种取得方式,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理论依据是公示、公信原则;构成要件上应着重强调并严格把握权利取得人的“善意”并同时兼顾取得要件;适用范围上应采取“相对极端主义立场”,有条件的适用民法上的一切财产权利,而不仅仅适用于物权。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作为直接体现所有制关系的法律形态,对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极大的作用。物权法在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易中,以其特有的“物权法定、公示公信、善意占有以及物权担保”等原则措施保护着交易的安全进行,保障了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9.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物权法》创新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比较,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规定更为明确和完整。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公示和公信原则,其构成要件有特定的要求和内容,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所有权转移和债权请求权的效力,将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制度,坚持对国家、集体、私人财产权的平等保护,以促进政治和谐。《物权法》明晰了产权关系,促使当事人自觉维护诚信;规定了担保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以保护交易安全、保障经济和谐。《物权法》确立了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禁止环境污染,旨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促进了社区和谐。  相似文献   

11.
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交易公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不赞成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的学者认为 ,无因性原则对恶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加以保护 ,使原物权人沦为不当得利债权人 ,有违交易公正。这些学者未能注意到 ,在近现代社会 ,债权在经济生活中享有优越地位 ,债权对权利人的保护并非必然弱于物权。从法理上分析 ,无因性原则无须以第三人的“善意”为要件 ,正如善意取得制度强调第三人的“善意”一样 ,第三人“善意”或“恶意”与法的公正价值并无必然的关联。对适用无因性原则进行实证分析也表明 ,该原则在维护交易安全的同时也兼顾了交易公正。因此 ,我国物权法应采纳无因性原则。  相似文献   

12.
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动产。然而,对社会生活加以考察可以发现,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登记权利与实际权利的不一致,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提出了现实要求。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现代民法追求交易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现实基础是登记制度。公示公信原则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物权公示原则是现代各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所奉行的重要原则,此项原则存在的必要性主要来源于交易安全的保护。对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发展予以考察,物权公示的价值在于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是适应商品交换需要而产生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出现对于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转、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动产是世界许多国家民法传统的规定,也被学术界所公认。我国未来的《物权法》应当明确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范围,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也应受到物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制度。其适用范围一般限于以移转占有为公示方式的动产。不动产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善意取得问题,但在其它情况下则不能产生。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动产担保物权也不可能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制度。其适用范围一般限于以移转占有为公示方式的动产。不动产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善意取得问题,但在其它情况下则不能产生。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动产担保物权也不可能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论赃物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各国民法均做了规定。但对于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各国立法不同。通过对三种不同立法体例的分析 ,认为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稳定交易秩序、稳定现有的经济关系 ,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赃物也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这不仅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 ,也符合社会的公平价值观念。  相似文献   

18.
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这必然给司法实务中处理此类问题带来诸多困难。因此,本文试从赃物的概念入手,通过对国外关于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例、我国相关立法和学说进行分析,提出赃物有适用善意取得的空间,从而平衡财产权利的动态保护和静态保护,实现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和民法公平原则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9.
在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第三人方面,采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还是采公示公信原则一直是我国法学界一个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将用经济学中的博弈论对二者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论证公示公信原则存在的经济合理性,简述了在维护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方面,公示公信原则已经远远胜过了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相似文献   

20.
传统民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变动的观点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潮流。善意取得制度、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登记制度各有其优点,相互间不能够彼此替代。为了鼓励交易流转、促进经济发展,应当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以便更好地兼顾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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