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新政亮点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表示,调查发现派遣机构存在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异地派遣难以管理等问题,而派遣人员涉及了国民经济的大多数行业,劳务派遣人员总规模可能达到4200万人,十分庞大,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出"重拳"整顿劳务派遣乱象. 相似文献
2.
近期,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对外界声称贿赂中石油、中海油等中国企业人员事件曝光.有网民质疑"中国相关部门似乎总是‘后知后觉"',称"美国人先一步‘帮'中国反腐".就此话题,笔者独家专访了中央党校教授、著名反腐专家林喆. 相似文献
3.
4.
煤矿企业受井下水、火、瓦斯、煤尘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作业环境潜藏着巨大的危险性.在煤炭生产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搞安全是安监部门的事,查住'三违'是别人跟自己过不去",这种主观意识上的扭曲,必然导致事故多发.在安全意识和安全设施中,安全意识应处于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5.
追根溯源,企业劳动用工中很多纠纷在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等初期阶段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原因无非是用人单位在用工初期行为不合法、不规范所导致。而这些风险的存在一旦引起法律纠纷往往就使用人单位处于被动局面。本文结合企业的招聘等人员的管理初期的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不规范问题,从法律视角进行了探讨,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继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量身定做"招聘事件后,日前,一份江苏句容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也"遭围观"。网友称句容市政府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条件是"人为设置",专为该市一副市长侄女量身打造,对此,该市人社局予以否认,称招聘条件系用人单位据岗位需要设定,符合者有4人。客观地说,句容市有关方面的解释并非完全不合理,正如网友所说:"举贤不避亲,机会应当是公 相似文献
7.
非常案件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度是公认的实干家,却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中腐败变质,更没想到有的人涉嫌受贿的金额竟然有2000多万元."河南省相关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相似文献
8.
近些年来,劳务派遣因其用工方式灵活,减轻企业员工招聘和管理负担,细化社会分工,得到了越来越多用工单位的推崇。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中国企业用工的一个全新的形式。本文从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及现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存在的瑕疵,完善劳务派遣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9.
人社部今年8月开始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9月1日《京华时报》)福利和社保不在"同酬"之列,"临时工"和他的小伙伴们惊呆了。尽管"跳起来了",依然"摘不到桃子"。在被长期污名化之后,"临时工"的称谓或将寿终正寝,本 相似文献
10.
古代封授官员官职的凭证叫"告身". 告字,上面是牛,下面是口,<说文解字>谓:"告,牛触人,角箸横木,所以告人也."戴家祥主编的<金文大字典>解释说:"金文‘告日'、‘告于天'、‘告于王'、‘告东宫'等,都用作下级向上级禀告义."后来,告字演变为告谕、宣示之意,也就没了下级对上级之限.而身字原为人的躯体,演变为人的功名和事业."告身"一词,望文生义即为告谕、宣布一个人的功名,也就是"授职"的意思了.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网络招聘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以提供就业信息为平台的网站。这些网站方便快捷,不仅提供众多招聘信息,还降低了很多单位的门槛。求职者利用网络就能为自己寻找到更多机会。时下。网络求职成为互联网上一个就业热点。然而,网络招聘有“馅饼”也有陷阱。网络招聘由于没有相关部门的把关,应聘者稍有不慎,就会遭遇骗术。近期通过网络招聘诈骗的案例层出不穷。网络招聘骗局的背后,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同时求职者自身也应擦亮眼睛。理性求职。 相似文献
12.
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乱象,早已为人们所诟病,对社会上也产生了强烈的负面影响.眼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除对各地的个案予以严肃查处外,在全国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动.预计2015年年底前,整治活动将集中力量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工作监督,促进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 相似文献
13.
14.
15.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督促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研发民生资金信息化监管平台,健全相关监管机制,构建了"科技+机制"的民生资金监管模式。建设一个网站、两套系统。区纪委、监察局把公开民生资金动态和民生项目信息作为核心,建设"民生资金公开网",配套业务操作系统、监管分析系统,将财政、人社、教育、民政等20个部门的所有民生项目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将所有民生资金全部上网运行,形成部门全覆盖、公开全方位、技术网络化的 相似文献
16.
应明确编制外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确立他们和在编执法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同时,对非在编人员的招聘、培训、指导、考核、解聘等作出明确规定.
"前几天,有一名辅警在微信上向我咨询,说自己在执行公务时被阻挠和殴打,对方称他是'临时工',不算妨碍公务.我肯定地告诉他,如果辅警在参与执法的过程中受到阻挠,对方肯定属于阻碍执行职务,严重的甚至会构成妨害公务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史全增近日对记者说. 相似文献
17.
18.
19.
"共享用工"是多元化用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借出单位)、用工单位(借入单位)三方合同关系,与"借调"和"劳务派遣"在形式上相类似,但又存在诸多不同。从概念的内涵上分析,我国的"共享用工"属于"狭义借调"。三方合同的法律构成诸学说大多以传统的劳资两元主体结构为理论前提,无法有效解释当前多元复杂的劳动合同关系,故而需要从三方合同性质出发,重新认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产生劳动关系理论、使用从属关系(人的从属性)理论及雇主指挥管理权构成理论。在三方合同关系中,共享用工与借调、劳务派遣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共享员工只与用人单位具有一重劳动关系,一般不与用工单位具有默示或双重的劳动关系。共享用工中的雇主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用工单位可以行使用人单位让渡的部分指挥命令权,并基于部分使用从属性单独承担或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一定的雇主责任。共享用工的实施要由劳资双方达成合意,且需具备生产经营的必要性、人选确定的合理性及合同变更的合法性等条件,并通过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明确两个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与管理权限来防范伪装的共享用工等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20.
2014年第二季度,全国各地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为“社平工资”)的调整正在进行中。这是所有的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数字,因为每年一度的社保缴纳基数的最低限与最高限均由此决定,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