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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首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结果揭晓,电信、房地产、保险等被列为“十大霸王行业”。这样的调查结果一点也不出人意料,因为老百姓对这些“霸王行业”的霸王作风早已怨声载道,这次调查只不过是将老百姓的多年积怨表达出来而已。接下来的是期待有个什么办法能够治治这些“霸王条款”。而要根治霸王条款,单是指望这些霸王企业自身显然是不现实的,需要的是政府部门有所作为。" 垄断行为严重、“霸王条款”横行,与当前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有关系。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亦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本刊将在“本刊策划”栏目中推出系列报道,对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服务”的行业进行深度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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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首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结果揭晓,电信、房地产、保险等被列为“十大霸王行业”。这样的调查结果一点也不出人意料,因为老百姓对这些“霸王行业”的霸王作风早已怨声载道,这次调查只不过是将老百姓的多年积怨表达出来而已。接下来的是期待有个什么办法能够治治这些“霸王条款”。而要根治霸王条款,单是指望这些霸王企业自身显然是不现实的,需要的是政府部门有所作为。" 垄断行为严重、“霸王条款”横行,与当前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有关系。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亦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本刊将在“本刊策划”栏目中推出系列报道,对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服务”的行业进行深度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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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首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结果揭晓,电信、房地产、保险等被列为“十大霸王行业”。这样的调查结果一点也不出人意料,因为老百姓对这些“霸王行业”的霸王作风早已怨声载道,这次调查只不过是将老百姓的多年积怨表达出来而已。接下来的是期待有个什么办法能够治治这些“霸王条款”。而要根治霸王条款,单是指望这些霸王企业自身显然是不现实的,需要的是政府部门有所作为。" 垄断行为严重、“霸王条款”横行,与当前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有关系。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亦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本刊将在“本刊策划”栏目中推出系列报道,对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服务”的行业进行深度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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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首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结果揭晓,电信、房地产、保险等被列为“十大霸王行业”。这样的调查结果一点也不出人意料,因为老百姓对这些“霸王行业”的霸王作风早已怨声载道,这次调查只不过是将老百姓的多年积怨表达出来而已。接下来的是期待有个什么办法能够治治这些“霸王条款”。而要根治霸王条款,单是指望这些霸王企业自身显然是不现实的,需要的是政府部门有所作为。" 垄断行为严重、“霸王条款”横行,与当前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有关系。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霸王条款”的规制过于抽象和概括,缺乏具体明晰的法律表述,也缺乏救济性的条款,亦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本刊将在“本刊策划”栏目中推出系列报道,对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服务”的行业进行深度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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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普通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日趋增强,今年8月以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及有关部门对银行单方面制订的各类格式合同提出了异议,消协、工商局更是对这些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破除银行“霸王条款”的呼声日高,国内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在8月正式开业当天,行长龚方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针对‘霸王条款’,我们正在积极酝酿新条款。”何为“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正式名称是不平等格式条款,多存在于金融、电信等相对垄断的行业,这些行业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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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最近20多年的心情,可以用悲喜交加来形容。喜的是,彩电、手机等许多曾经遥不可及的“奢侈品”,如今已从数万元的高价跌至数千乃至数百元,走入了寻常百姓家;悲的是,虽然不断抗争,但“铁老大”“电老虎”“水老虎”等等依然我行我素,电信、金融、铁路等行业的霸王行为、“霸王条款”依然横行于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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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来越多的“霸王条款”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点评的方式,告诫经营者,但现在看来,效果并不明显。霸王条款的存在有多种原因,当我们认真梳理霸王条款,并且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时,新的不公平条款又会出现。因此,解决霸王条款问题。必须首先尽快实现社会的转型,通过市场竞争彻底改变经营者的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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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4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涉及电信服务、商品房与物业、金融保险、商场、有线电视服务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这些司空见惯却又实属不公的“霸王条款”实在让百姓吃尽了苦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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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废止“红头文件”中的“霸王条款”,令人叫好,让人深思。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部预防和制止政府部门“乱作为”的重要法律,关涉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是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大计。作为基层政府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必须以绝不突破“上位法”界限为前提。然而遗憾的是,还是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在“红头文件”中设定种种“霸王条款”,擅自增加自己的行政权力,违背法制统一与依法行政的原则,导致规范性文件不规范,政府行为跟法定“规矩”相冲突。以“红头文件”制造行政上的“霸王条款”,集中暴露了某些政府部门“权大于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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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赠品、奖品不实行“三包”,“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物流公司遗失贵重物品,最高赔偿运费30倍”……生活中,我们遭遇了太多的不平等条约。面对各式各样的“霸王条款”,南京市政府有了新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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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垄断行业,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合同”层出不穷,而如今在一些官员那里,与“霸王合同”或“霸王条款”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新闻通稿”,竟也成为其剥夺记者法定采访权的“锐利武器”了。据《华西都市报》6月12日报道:营口市辽河大桥早在2000年就已被当地有关部门“锁定”为危桥,并实行限载、限速了。政府有关部门对危桥不予以修造,而交管部门不仅限载不力甚至把其当成了罚款或“创收”的手段。结果,该大桥日前突然垮塌,至少有三辆车掉入河中,也使得当地成为一座“孤岛”。断桥之祸发生后,当地官员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如临大敌,现场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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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首批“合同霸王条款”,涉及到商品房、物业、装修、金融保险、旅游、住宿、餐饮、邮政、公共运输等各个方面。说起“霸王条款”,消费者们并不陌生,比如某月手机因欠费停机,但停机不停费,月租费照收不误;买商品房,面积大小开发商说了算;商店、超市张贴的“贵重物品自理,丢失概不负责”、“本店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不得以此种方式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确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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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两亿辆左右,由此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汽车保险市场。而鲜为人知的是,车险长期奉行的理赔原则是一条奇怪的霸王条款:无责免赔。也就是说,当你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为你理赔;如果你对事故完全无责,虽然你投保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今年3月。车险“无责免赔”条款因舆论关注和消协的呼吁而被推上风口浪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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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动力市场依然供大于求的当下,一些用人单位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之目的,与劳动者签订就业合同时,设置种种霸王条款限制、欺压劳动者,劳动者不服从或反悔之时,用人单位又以有约在先、签字生效为由予以拒绝。而下面案例告诉我们,霸王条款从来不具法律效力,劳动者可理直气壮地说"不"!霸王条款一:就业协议签订后,反悔应付违约金?【案例】毕业前夕,在校方与企业联合招聘活动期间,大四学生小丹与一家电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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