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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就职宣誓是国家公务人员就任职时以誓言表明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公正执行其职务与职责的制度。它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也是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虽然目前我国地方组织法没有对人大任命干部是否组织就职宣誓作明确的规定,但通过一些地方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表明组织就职宣誓可以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程序,强化政府官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因此,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应组织新任命的干部进行就职宣誓。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任命“一府两院”的干部,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代表人民…  相似文献   

2.
《上海人大月刊》2009,(6):49-49
近日,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决定凡是依法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适时进行就职宣誓。海淀区副区长贾沫微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壮成为首批宣誓就职的官员。官员就职需宣誓的做法在北京也是首次尝试。  相似文献   

3.
组织官员就职宣誓,在西方国家的政治活动中比较盛行,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也在试行。其目的是想通过这样的形式,让政府官员忠于宪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然而,由于一些政府官员没能践行自己的誓言,引发了大家对就职宣誓有无意义的争议。应该说,宣誓不等于践行,它只是一种自我约束的形式。地方人大对其任命的政府官员组织宣誓,是对人大任免权和监督权的一种探索,也是对政府官员职责教育的一种形式。当然,要让政府官员践行誓言,还应该有相应的监督约束制度和法律护航。  相似文献   

4.
《时代潮》2003,(7)
河南荥阳市政府官员就职宣誓,政协委员建议规定宣誓制度 “我荣幸地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政府组成人员,现在郑重宣誓: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2月27日上午9时左右,河南荥阳市由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通过任用的27名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举行隆重的宣誓就职仪式。此举在河南省尚属首次。  相似文献   

5.
八面来风     
《时代主人》2015,(1):46-4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江西省各地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这一重要精神,纷纷启动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2014年12月30日上午,乐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表决通过市财政局、安监局、环保局、民宗局和检察院共8名人员的任命议案  相似文献   

6.
在今年初的换届之际,重庆市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进行集体宣誓、公开履职承诺,这既是人大任命干部就职形式的创新,更是增强人大任命干部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建立廉洁政府,高效司法的需要。"就职宣誓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更要求被任命人员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有利于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的法治观念。"一位多年从事人大工作研究的专家如此评价。巴南区:出台重庆首个"就职宣誓办法""……以巴南不强誓不休、巴南人民不富誓不休为己任,为实现巴南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7.
沙雅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任免程序,深化人事任免工作,在对拟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和任后法律及业务知识考试的基础上,采取向被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举行就职宣誓仪式和作表态发言等形式,促使任职干部提  相似文献   

8.
正这是令人难忘的瞬间,也是注定载入吉林人大工作史册的时刻。2016年1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2016年1月1日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我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时隔半个月,2016年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当选人员和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我省人代会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一些地方人大积极响应,率先践行,将这一制度落到实处。宪法宣誓是一项制度要求,更是一种庄严、高尚的行为,不能马虎应付,必须有一整套程序和规则。可是,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却是五花八门,各自为政,极不规范,必须加以完善。要规范宣誓程序。宣誓应该选择在选举或任命程序结束,主持人宣布选举或任命结果之后进行。宣誓程序由人民  相似文献   

10.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会的要求,已经出台了实行宪法宣誓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规定了地方人大及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地方"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进行宪法宣誓。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报备案。因此,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是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制度"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目前,各省级人大常委  相似文献   

11.
王学能 《云南人大》2008,(11):33-34
在富源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创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探索。被依法任命的新一届“一府两院”干部身着正装,面对国徽庄严宣誓:今天,我被任命为地方国家机关干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当好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相似文献   

12.
正郑晓军:莫使宪法宣誓制度成为摆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有一项规定,即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郑晓军撰文说,向宪法宣誓制度可以增强领导干部对宪法的敬畏感,明确自己肩负着维护宪法尊严的责任和使命,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观念,彰显宪法最高权威,使大家都能够尊重  相似文献   

13.
天山南北     
3月6日,博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一届政府25名组成人员隆重举行就职宣誓大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国强宣读了被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吐尔逊娜依向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身着正装,左手拿誓词,右手举起,面向国徽庄严宣誓:我作为博乐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将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贯  相似文献   

14.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亟待顶层规范。应该说,宪法宣誓制度在一些地方已早有尝试,只是没有通过顶层设计来规范。当务之急是要进行顶层规范:立法规范。应及时通过法律修正写进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依法明确宪法宣誓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 ,有些地方在政府首长提名的部分政府组成人员人选 ,未能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后 ,往往直到届满不再重新提请任命 ,使这些部门负责人长期缺位 ,而另由党委任命该部门的党组负责人长期主持工作。这使很多人思想上产生疑虑 :这种做法是否适当 ?政府组成人员的职权能否长期由未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代行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 ,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 ,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这对保障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人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  相似文献   

16.
正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决定任命林铎为甘肃省副省长、甘肃省代理省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刘伟平辞去甘肃省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并监誓。本次会议新任命的省政府代理省长林铎及会议任命的其他3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相似文献   

17.
近日,陵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25名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面对国徽,庄严宣誓。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对任命干部的监督方式,向被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集体宣誓仪式,旨在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  相似文献   

18.
继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后,我省各地人大的干部任免工作又有新探索:被任命人员集体就职宣誓。这种面向国徽宣誓、向公众承诺的做法,将被任命人员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相似文献   

19.
<正>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明年起,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完法宣誓。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是通行世界的公共政治仪式,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临时立法会议员以及终审法院常设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在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暨就职宣誓仪式上宣誓就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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