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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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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更好地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2006年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作为建设行业文化、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创新并发展律师公益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国律协将与地方律协合作,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下,力争用两年时间,在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建立一家农民工维权律师服务机构,进而探索建立由公益律师为中坚力量、覆盖广泛的农民工维权志愿者网络。”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具体负责律师参与农民工法律事务项目。2007年,全国先后有20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为了项目申请的公开透明,提高项目执行的活力.2008年,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决定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设立采用公开申请方式。  相似文献   

2.
今年初,《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正式下发,该意见指出,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效手段。并要求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同时要求,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工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国务院《意见》的下发,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农民工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于维护农民工的…  相似文献   

3.
热点聚焦     
《江淮法治》2009,(12):4-4
我国将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 司法部日前决定,自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在全国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以达到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和改善民生力度,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耳的。  相似文献   

4.
日前,江苏、河南两省法律援助中心签署备忘录,就农民跨省务工中涉及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办理问题达成一致。这是江苏省与劳务输出大省的第一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5.
信息广角     
10省(自治区)首届农民工法律援助协调会议召开4月26日,由广东省牵头的首届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调会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东莞市举行。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安徽、河南等10个省、自治区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签署了全国首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该协议就建立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法律援助信息交流制度、交流学习培训制度和异地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协作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协议的执行将大大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异地办理…  相似文献   

6.
《中国司法》2016,(4):97
近年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3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案件9000多件,1万多名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约1.2亿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和服务网络,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办理舒兰市平安煤矿"6·5"矿难、汪清县704名农民工讨薪信访案等大量涉及农民工的应  相似文献   

7.
近日,司法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国务院5号文件,努力为解决农民工突出问题提供服务。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畅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渠道,继续推动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建设部门、工会等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农民工工作和生活集聚地、大型企业等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咨询点,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  相似文献   

8.
信息广角     
江苏省与河南省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日前,江苏、河南两省法律援助中心签署备忘录,就农民跨省务工中涉及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办理问题达成一致。这是江苏省与劳务输出大省的第一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两省商定的协作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今后,两  相似文献   

9.
《中国司法》2007,(11):110-110
为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长效机制,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行业、居住地,聘请优秀农民工代表,建立了4500多人的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旨在拓宽法律援助机构和农民工的联系渠道,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2009,(10):112-112
近日,海南省司法厅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提出,自2009年6月到2010年6月,海南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和《海南法律援助规定》,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2007,(7):111-112
为全面完成成都市委、市政府“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100%”为民办实事目标,从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2月28日,成都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春耕期间为农民工“讨工钱”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活动以集中受理和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处置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使农民工能够及时拿到工钱,顺利返乡为宗旨,  相似文献   

12.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倒闭或处于半停业状态,出现农民工提前返乡的现象。在此过程中,因农民欠薪引起的案件频发,且涉案数额较大、人数较多。对此,浙江省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一是立即制订并下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讨薪援助工作》文件,要求全市各地把该项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并派专人负责。及时启动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相似文献   

13.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直接关系到这一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切身福祉,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但是,农民工申请政府法律援助门槛高、周期长、耗费巨,难以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在这一背景下,法律类非政府组织(Legal NGO)应运而生,填补了民间法律援助领域的空白。这类组织将NGO的灵活高效与法律组织的专业严谨有机结合,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例,简要介绍了农民工法援NGO组织的运作模式,着重分析了其发展过程中值得借鉴的经验,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方案。并且,我们在调研分析了京津两地数家典型法律类NGO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民间组织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为关心农民工法律权益的人士提供有益的参考,也吸引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投身农民工法律援助事业。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司法》2009,(9):111-112
近年来,苏州市相城区坚持以人为本,改进服务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一)创新法律援助申请方式,方便群众。(1)就近申请。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1个区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镇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两类申请平台,困难居民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就近申请法律援助。(2)电话申请。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律师法和修改后的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律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受理,即律师根据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的申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另一种是指定受理,即负有法律援助法定义务的律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但哪些律师属于有法律援助法定义务的律师,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等均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使律师的法律援助缺乏可操作性。鉴此,笔者提出如下设想。一、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在西方国家,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专;*的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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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隆重举行揭幕典礼3月5日上午,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举行了隆重的揭幕典礼。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是经深圳市宝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是代表区政府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具有本区常住或暂住户口的、需要获得律师帮助而又支付不...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2007,(4):110-110
“法律援助联系卡”是申请法律援助时免除经济状况审查的有效凭证。持卡人申请法律援助时,法律援助机构无须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旨在简化特困群众和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程序,以使他们及时获得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去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已将5万多份“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和外来打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手中,有400多人已凭卡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援助申请。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司法》2012,(9):111-111
今年以来,湖南省法律援助机构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提升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能力的抓手之一,加大援助服务力度,创新援助服务方式,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农民工受惠法律援助。拓展受案范围,认真贯彻《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的规定,将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坑农纠纷、环境污染造成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农民工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相似文献   

19.
王旺林 《中国司法》2007,(7):107-107
4月26日,由广东省牵头的首届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调会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东莞市举行。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安徽、河南等10个省、自治区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签署了全国首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该协议就建立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法律援助信息交流制度、交流学习培训制度和异地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协作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0.
康刚文 《中国司法》2009,(6):109-109
贵州省遵义市司法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由法律援助流动宣传、回访工作组(队),深入村(居、寨)、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回访活动。二、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网络,做好“农民工维权”援助网络的延伸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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