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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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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2.
公司以它独具的责任形式受到各国青睐。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不时发生,各国立法或实践纷纷引入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加以修正。修订后的我国《公司法》也引入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但仍须进一步明确其责任主体、完善举证责任的归属、并以列举的方法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各种情形。  相似文献   

3.
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一人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为了防止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而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子以否认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5.
王庄  张琼 《法制与社会》2013,(32):264-26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法上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有可能不当利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会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时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和程序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究。  相似文献   

6.
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在个案中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否定的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价值取向、适用要件,以及该制度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7.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雅琴 《行政与法》2005,(11):124-125
《公司法》颁布实施已有十年,《公司法》虽对某些滥用公司法人行为作出了规定并加以调整,但单纯依靠现行公司法律框架体系不足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仍出现有些人利用公司人格及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行为的现象,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为完善现行《公司法》,有必要引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本文针对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可行性作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设立的,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现代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法的公司法人制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随着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现象不断出现,公司法人制度已面临来自其制度本身缺陷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无法回避的问题。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已被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下来。该制度虽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但却是以无视公司人格的方法,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因此,它实际上是《公司法》的一项补充性制度。本文在对公司法理论及公司法立法进行考察后认为,在中国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需要得到相当谨慎的适用。本文拟就我国公司法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9.
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与单位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从而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新《公司法》第20条虽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是“无视”公司人格,只因“约定俗成”关系,称之谓“公司人格否定”。然而,公司还存在,其法人人格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对于近阶段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仍应当慎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和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存在否定程度、选择性、否认发起者及否认依据和理由的不同;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人人格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产生,尤其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被西方学者誉为“现代社 会最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发明”。在公司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虽然公司法人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依然存在,但它容易沦为股东(或董事)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工具的这一缺陷也日益突出,因此,需要有一个相应的制度来平衡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扶正公司法人人格体系中倾斜的公平正义目标体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便是这样一个制度。本文分析了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制度的价值和存在的缺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性质及其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并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建立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人格与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黄丽萍 《行政与法》2002,2(6):85-88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产生,尤其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被西方学者誉为"现代社会最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发明".在公司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虽然公司法人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依然存在,但它容易沦为股东(或董事)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工具的这一缺陷也日益突出,因此,需要有一个相应的制度来平衡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扶正公司法人人格体系中倾斜的公平正义目标体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便是这样一个制度.本文分析了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制度的价值和存在的缺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性质及其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并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建立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12.
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践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金剑锋 《中国法学》2005,20(2):117-125
公司实践中,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规避法律义务,逃避契约义务,欺诈债权人;在关联公司关系中,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独立人格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或者障碍,暴露了公司法人制度的漏洞。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公司人格否认的司法规则,对我国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最高法院拟作出司法解释,在坚持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予以否认,直索公司背后成员的责任,以规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格制度的突破,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责令其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一项例外。但我国《公司法》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因此,对公司法人否认制度进行正确的适用和界定,无论对于该制度还是公司法人制度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对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并重点论述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界定,司法适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建立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透视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覃文光 《河北法学》2004,22(11):92-98
在我国 ,市场经济确立不久 ,公司立法制度也起步较晚 ,我国正式立法中几乎没有形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理念。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经济生活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意义上的公司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的滥用 ,损害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因此 ,通过对外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性分析与研究以及对我国现在有些公司成员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侵害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实证考察 ,提出如何确立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完善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而有条件的、暂时的否认公司独立人格,使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公司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起直接责任.它最突出的优势就是能够在平衡公司整体利益体系的基础上维护公司法人制度,正因为如此,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得到业界的广泛采用和肯定.  相似文献   

16.
由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不时发生,各国立法纷纷引入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利益失衡状态进行了矫正。我国《公司法》以成文法的形式引进了该制度,从实践中约束股东的不当行为,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建立以来,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随着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现象的不断出现,公司法人制度已面临来自其制度本身所存缺陷的严峻挑战,作为一种法律对策,引进西方公司制度中行之有效的“刺穿公司面纱”法理,即当股柬故意规避《公司法》的规定,以期达到自己的某种不法目的时,为阻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个案中的特定法律事实,否认公司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封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疑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当然,具体适用时必须遵从严格的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18.
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引起的价值背离和利益失衡问题,导致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它体现了法律对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弥补由于公司法人格滥用给公司债权人带来的损失,有效的保护了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一种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19.
过分拘泥于股东有限责任势必影响甚至危害债权人的利益,为了既能维护公司稳定、避免因撤销公司这一极端处罚行为导致社会经济动荡,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资者滥用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20.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债权人享有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直索股东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债权人行使这一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二年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使公司所负债务以公司财产无力清偿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股东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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