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登记(不动产)或交付(动产)的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此我们可以看出,物权的取得和交付并不是同时的,这就造成了实践中一物二卖或者标的物风险转移责任承担争议问题. 一、交付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 物权变动需要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则为交付和占有.关于交付的分类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等,而债权的设立、变更只以双方合意或者法律规定为准.对于动产来说买卖合同成立后,交付动产的时间就是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当然在简易交付、在途货物交易时,合同成立时间即为交付时间.  相似文献   

2.
动产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不可小视,动产物权的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妥当会破坏社会稳定,延缓经济发展。根据引发原因的不同,可把动产物权纠纷分为由于政府的介入而引起的动产物权纠纷和由于法律条文不完善而引起的动产物权纠纷;按照动产物权客体的内容,又可将动产物权纠纷分为资金动产物权纠纷和工具动产物权纠纷。对制定一部完整的物权法的几点建议:明确权责、明确规定“政企分离”、扩大保护范围、完善救济权制度和完善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3.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就其争议的事实与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做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它是劳动争议处理的  相似文献   

4.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这种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方面或个体工商户,另一方是职工(个人或集体)。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5.
法之 《支部生活》2007,(3):44-45
仲裁,又称为“公断”,指的是纠纷出现以后,双方当事人自愿地把它交给共同所依赖的第三人(仲裁机构)来作出裁决,一裁终局,双方当事人不得对裁决持有异议,并且必须自觉地执行裁决,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这么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仲裁的这种性质使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①自愿。所有的当事人都必须自愿把争议解决权交给仲裁机构,只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同意去仲裁,仲裁机构就不得对争议进行裁决。同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约定仲裁程序等,这是仲裁同到法院起诉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6.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就其争议的事实与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做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它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方式。建国后,随着劳动部制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和《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办法》两个法规的颁布,我国初步建立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从总体上说,劳动争议属于广义的民事纠纷,但劳动争议是民事纠纷中最为特殊的一类.是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争议,有很大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归纳为:一是劳动争议的发生以产业社会的形成为背景,没有产业社会便没有劳动争议,而一般民事纠纷自从法律初创便已存在:二是劳动争议之当事人相对恒定,即雇佣关系双方,争议的发生是因雇佣关系而起,而  相似文献   

8.
《实践》2008,(8):35-35
问:哪些人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当事人?答: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问:劳动争议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有何规定?答: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  相似文献   

9.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关系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关系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从法律角度考察,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具有行政裁决的一般特征,但又有其特殊性,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诉讼相比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的主体只能是批准征收土地的行政机关,裁决对象是征收机关同被征收者之间的行政争议,裁决争议双方当事人先前法律地位不平等,裁决决定不直接分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裁决被申请人法律上负有举证责任,裁决决定是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等。  相似文献   

10.
正劳动争议调解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调解,就是指在第三者主持下,依据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说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消除争议的一种方法和活动。调解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调解是在第三者主持下进行的,第三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调解与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不同,自行和解没有第三者参加。第二,调解活动的进行和双方是  相似文献   

11.
维权·保障     
《兵团工运》2015,(1):43
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有哪些区别?(一)争议主体不同,劳动仲裁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即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经济仲裁的当事人主体则是非特定的。(二)处理机关不同,劳动仲裁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济仲裁机关是仲裁委员会。(三)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属于行政仲裁制度。我国自1995年9  相似文献   

12.
杨光 《求贤》2010,(12):38-38
司法上对劳动争议的定义.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换句话说.劳动争议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的完善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尤其是解决群体性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我国现行的2007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我国原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实践中暴露出的诸多弊端,对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但仍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区分争议类型建立不同的处理机制,赋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制度,构建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加强与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之间的衔接,平衡保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实际占有他人动产而于有关该动产新产生的债权来受清偿时,可留置其动产并从其变卖价中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适用最广泛的担保物权形态,它有普通抵押权特殊  相似文献   

15.
商事主体可以依据《反垄断法》对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承担较多的证明责任,且大部分以主张适用《反垄断法》的一方败诉而告终。究其实质性原因是当事人没有正确地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进而选择适当的请求权基础作为支撑。请求权规范基础的提出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完整的逻辑性,所以,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提起,应当是谨慎和理智的,既要分析双方在实体法上所构成的法律关系性质,也要对提起诉讼的成本和可能会获得的收益进行比较,进而选择适当的请求权基础来支持其诉求。  相似文献   

16.
维权·保障     
正一、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如因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虽然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但它并不是与"劳动"一起产生的。劳动争议作为一个独立概念,源于产业革命,没有产业社会便没有劳动争议。在我国,劳动争议概念可溯源于20世纪20年代,"劳动争议"以及"劳动争议处理"就正式成为法定和学术用词。  相似文献   

17.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发展,各单位普遍存在多种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存的现状。如何和各类职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妥善解决所发生的劳动争议,一直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8.
于忠龙 《唯实》2006,(9):93-97
对破产法中职工优先受偿权利正当性的论证,民法的优先权理论碍于其局限,实际论证效果并不理想.而从经济法内物权(活劳动力权)出发,即可以得出:它是社会化生产正常运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护人作为首要的生产要素之所在;是当代人权法治化发展的必然.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有必要设立经济法内物权,从而为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提供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9.
尹立 《学习论坛》2009,25(3):72-76
欧盟与巴西之间有关进口可塑性铸铁管装置反倾销争议这一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欧盟针对自巴西进口的可塑性铸铁管及管道装置实施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从而是否应被纠正或予以撤销的问题.从案情来看,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事实上是由于双方对GATT1994第6条和WTO反倾销协议相关条款的认识和理解的不同所引起的,其中的两个主要问题是:一是在确定倾销幅度过程中反倾销调查当局是否可以采用"将负倾销幅度视为零"的计算方法;二是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关于调查当局对损害是否可以进行累计评估的问题.通过该案,分析专家组对国际反倾销领域中的一些代表性问题所作的具体解释和裁定,从中发现规律,寻求对策,有助于提高我国出口企业对国际反倾销规律的正确认识,进而提高我国出口企业合理有效运用WTO反倾销规则来应对外国反倾销指控的实际能力,在对外贸易中对我国经济和产业的生存发展实行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20.
蔡小娥 《学习月刊》2009,(16):13-14
我国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第三章对物权请求权进行了独立的规定.使其区别于债权性质的侵权请求权.这对于物权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也是科学合理的。但令人遗憾的是,纵观整部物权法.也没有关于物权保护方式诉讼时效的规定,这也许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较大争议有关。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关涉到如何更好地保护物权.采用何种方式保护物权.而这些与物权法的价值理念.与立法技术密切相关.因此.笔者认为有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