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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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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不同于民事公益诉讼的显著特征:被告的“行政”专属、诉讼选择优位、行政程序前置、举证责任倒置等.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不排除公民和非政府组织的公益诉权,但应建立检察机关审查前置程序,以督促行政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此既有利于快速有效地维护公益,亦能避免滥诉和讼累.从主体地位看,检察机关宜以行政公诉人角色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它较好地契合了我国的宪法框架、立法体制和司法实践.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体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诉前建议、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一系列程序.  相似文献   

2.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涵义及特征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根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作为或不作为给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  相似文献   

3.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探讨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张晓玲 《法学评论》2005,23(6):134-141
如何确定原告资格是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本文通过考察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理论和制度,对不同主体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作了一定的分析,并就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构建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张书玉 《法制与社会》2012,(14):104-105
环境公益诉讼是和环境问题的凸显密切相关的一种典型的现代型诉讼。目前,我国立法没有规定环境公益诉讼,深入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类型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异同及受案范围,是立法上建立该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5.
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及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行政公益诉讼伴随着一些涉及公益案件的出现引起了我国司法理论界的广泛关注,然而我国法律目前并未对行政公益诉讼作出相关规定,这使得这类案件大多以起诉后被驳回甚至不予受理而告终。因此,加强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研究,尽快从立法和司法上建立并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一、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公益保护的漏洞所谓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检察机关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国外…  相似文献   

6.
行政公益诉讼在现代社会理念下,已经有了立足之地,但是我国立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本文就何谓行政公益诉讼和我国立法规定及发展趋势做一浅陋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又称行政公诉,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形式。在国外,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建立且积累了许多立法和实践经验。鉴于我国当前行政公诉的情况,有必要以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为基础,探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并对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出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8.
澳大利亚某些立法和司法判例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类型和资格。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要有总检察长、个人和利益团体三类。不同类型的原告有不同的资格条件。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将公共利益二元划分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无必要,且由于立法未考虑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在效果上存在竞合,导致两类诉讼在适用上存在混乱。现行立法应当取消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元划分,规定只要公共利益受损,即可提起公益诉讼;确定民事侵权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竞合造成公共利益损害时,只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明确民事公益诉讼仅适用民事行为单一侵权的情形。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李艳芳  李斌 《法学家》2006,(5):101-10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救济措施,已获得广泛认同.但由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目的、诉讼主体、诉讼功能、责任形式等方面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具有明显的不同,因而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在立法路径、立法模式、立法体例等方面作出选择,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诉讼形式、滥诉限制、诉讼费用、证据规则、责任形式、判决执行等具体制度上进行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创新设计.  相似文献   

11.
《政法学刊》2017,(1):51-58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史无前例的环境危机,建设生态文明已然载入一项国家重要战略,因此,在法治原则下构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保障公民环境权和实现环境正义的良善路径。中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虽得益于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制定,但比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勃兴而言却是间接的"软"推动,所以,在全国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真空存续期间,地方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得到立法上的部分尝试和司法上的可能发展。对此,惟有透过近两年中国地方法院裁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和质的实证分析,结合各国相同制度的优长经验,快速回应在诉讼主体、法律依据、受案范围、举证责任、诉讼时效、案件执行等具体法律装置上的模糊混乱,才能及时发现和锻造中国特色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路向。  相似文献   

12.
郑合光 《行政与法》2004,5(6):75-77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国外已有很多的立法和实践范例,尤其以美国的“私人检察总长”制度、法国的越权之诉制度和日本的民众诉讼制度影响最大。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仅有利于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及人民权利,而且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建立这一制度的法律基础及文化环境。以此为基点,文章进一步探讨了构建这一制度的理论设想: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可供选择的三种模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及类型以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顺利运行的一些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3.
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基本功能定位,决定了行政机关一般不能为刑事、行政和民事诉讼的原告,尤其是环境行政机关并不适合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在宪法上的两大基本法律关系主体(政府与公民)的预设框架之下,司法审判的原被告双方有明确的主体资格要求,由此四类不同类型的诉讼(民事、刑事、行政和宪法)案件,并遵循不同的诉讼规则和程序。如果无视原被告双方特定的主体资格与条件限制,势必导致诉讼法律关系的混乱。当前,赋予环境行政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本质上是将原来的行政法律关系硬性扭转为民事法律关系,有违宪法的一般原理和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具有诉前程序作用巨大、案件主要集中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整体上呈现积极发展的趋势等特征。案件线索目前基本来源于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之中,以行政不作为案件为主,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案件所占比例很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主要是基层人民检察院,被诉行政机关主要为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整体上呈现出积极发展的趋势,但在如何与《行政诉讼法》衔接、如何定位检察机关主体地位、对行政不作为进行认定、诉前程序的定位等方面还面临一些问题。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需要科学认识合理的立法路径、诉讼形式上的直接起诉、案件范围的大与小和案件数量的多与少。  相似文献   

15.
肖嫕 《法制与社会》2011,(6):156-156
环境问题公益化的趋势使环境公益诉讼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高度关注的对象,而环境公益诉讼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选择。本文试通过对公民个人、环保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应在环保部门为最佳原告的基础上,遵循行政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集全社会的力量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应对黄河流域治理难题的关键性举措。由于黄河流域的整体性与复杂性,实践中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存在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立法主体选择存疑以及检察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加强黄河流域检察机关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必须从建立基础性协作制度、健全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协同立法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化水平等方面进行破局,以推动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7.
高志宏 《政法论丛》2022,(1):127-138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经历了地方探索、改革试点、全面法治三个阶段,法律体系初步建立,但在受案范围、起诉主体、诉前程序、举证责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缺漏.优化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实现三个转向:立法模式实现从包容论向独立论的转变,诉讼类型实现从救济型诉讼向预防型诉讼的转变,规则构建实现从粗陋向细化的转变.通过制定《公益诉...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四个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实践已经较为成熟,目前已具备拓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条件,且现行法律关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属于开放式规范,拓展案件范围符合立法规范。建议通过特征描述和详细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和特征;选取典型案例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同时,通过引入听证、社会调查等程序增强行政公益诉讼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19.
在诉讼目的、提起主体、受案范围、举证责任、诉前程序等方面,行政公益诉讼都与普通行政诉讼有巨大差异。行政公益诉讼虽被置于《行政诉讼法》之中,但后者无法为前者提供一套有效的适用规则。必须在《行政诉讼法》之外另行构建独立的行政公益诉讼规范体系。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之分为构建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行政诉讼法》所确定的行政诉讼具有主观诉讼倾向,以权利救济为目的;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典型的客观诉讼。为此,有必要建立以客观诉讼为基础的独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制定专门的行政公益诉讼法,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特有的内容,对诉前程序进行适度司法化,并建立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为行政公益诉讼量身定做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0.
目前学界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研究方面已趋于一致,无多大分歧,但对在我国如何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却各持一端。基于此,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处,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的应有之义。同时,通过对域外法治发达国家行政公益制度之考证,并结合我国法治之现状,对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出路进行探讨,希冀对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创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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