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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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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潇潇 《河北法学》2006,24(5):95-100
佘祥林案存在的问题反映了中国司法活动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即程序的非正义性.要实现程序正义,有赖于司法主体摒弃"有罪推定"的传统思维定势,坚持"无罪推定"的司性理性;有赖于司法者坚持司法自治原则,排除外力干扰,依法独立办案;同时也有赖于司法者坚持法律至上性,依法保障诉权的实现.这三个问题也是限制当前中国司法秩序建设的关键性因素.一个良好的司法秩序只能靠法治,有法律规制的程序正义才是司法秩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2.
在我看来,震惊全国的佘祥林冤案暴露了现行司法制度的诸多缺憾,尤其是直击了司法监督和司法救济制度的软肋。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起冤案都是一面司法的透镜,我们要为佘祥林冤案的曝光而感到庆幸,因为它的确为我们反思和完善司法制度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相似文献   

3.
司法理性是指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运用程序技术进行法律推理和判断、寻求结论的妥当性所体现出的一种睿智和能力。司法理性是形式理性、实质理性以及实践理性的统一。法官在司法裁判时运用法律推理的过程,同时也是彰显司法理性的过程。因此通过法律推理促进理性司法,从而实现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目标。  相似文献   

4.
大约在五年之前上海召开的一个反思湖北"佘祥林冤案"研讨会上,我曾说:如果我们现行司法运作的机制不改变,严格依法司法的理念不确立,可能促成司法违法的机制因素不消除,哪怕法律非常完善,类似佘祥林的冤案在今后还会不断出现.  相似文献   

5.
1994年1月,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其家人怀疑张被佘祥林杀害,4月,在附近一水塘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9个月后,佘祥林被一审判处死型,后因证据不足,湖北高院发回重审,1998年,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2005年3月,张在玉突然“复活”回到京山,至此,一桩惊天冤案终于大白于天下。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22,(2):151-160
司法大数据的运用在本质上属于韦伯式的理性化过程,其本身隐含着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内在冲突。司法大数据在帮助法官剪裁事实、量化经验、约束偏狭等方面存在诸多形式理性化的利好,但不加限制的运用会消解司法的实质理性,难以贯彻公平公正,也难以达致良好的社会效果。应当在制度设计层面为司法大数据的应用厘清界限、捍卫法官的主体地位及职业精神,这样才能破解司法的理性化悖论,真正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学者看来,韦伯关于司法理性化的研究在实践和理论两个向度上都是可质疑的。在实践向度上,现代司法不是韦伯所说的纯粹的形式理性司法;在理论向度上,韦伯的整体理性观在根本上受限于其“自我指涉”的困境,这使得韦伯的特定理性类型不能表现出其整体理性观的内在统一性。基于对中美两国现代司法实践的分析,韦伯的特定理性类型不能展现和解释现代司法中多元理性共存的格局。“中庸理性”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知识传统的、整体式的、能够有效整合与重塑韦伯整体理性观的“二阶观察”框架。基于“中庸理性”,韦伯的形式理性、实质理性和实用理性概念在现代司法视阈下可以得到重塑和展开。  相似文献   

8.
甘强 《当代法学》2023,(1):58-69
《民法典》的颁布对经济法司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民法典》背景下,经济法司法的发展进路主要有三条:独立经济法诉讼、实质理性司法和经济法思维的“嵌入”。独立经济法诉讼是指以公益诉讼作为独立的经济法诉讼程序,它是形式理性司法的体现,实质理性的经济法不需要独立的经济法诉讼程序,公益诉讼也并非经济法所独有。实质理性司法与经济法的特质相契合,符合“司法能动主义”的发展趋势,但与我国当下形式理性的司法机制并不融洽,只能是一种“理想图景”。经济法思维的“嵌入”是经济法司法发展进路的理性选择,它在尊重当下司法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法官经济法思维的建构,在经济法司法的运行过程中渗透和内化经济法思维,从而有效沟通形式理性司法和实质理性司法,并逐渐推进经济法司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法律制度是静态的应然,司法活动是动态的实然,实然的状态理应接近或者等于应然的要求。佘祥林一案再次猛然撞响了法治的警钟。  相似文献   

10.
最近,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湖北省京山县发生的一起冤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11年前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中均认定被害人是他的妻子张在玉。当地法院曾判处佘祥林死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疑点很多,遂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当地法院最终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佘祥林在狱中度过了漫长的11年。今年3月,他的妻子张在玉却从外地回到家中,由此证明所谓佘祥林杀妻案完全是一起冤案。这起离奇的冤案虽然有主客观等多方面原因,但只要  相似文献   

11.
何士青 《法治研究》2014,(11):40-45
司法理性体现人类理性的技巧,它是人类实践理性的最高体现,根植于实践,依存于司法基本特征.现代科技发展为司法带来新的内容,也为司法理性发展提供了机遇.在应对科技案件的过程中,司法理性得到提升,主要表现在推理形式上的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并用,在举证责任分配上的举证责任倒置,在科技侵权归责原则上的以无过错责任为核心.  相似文献   

12.
《法治与社会》2005,(11):10-10
众所周知,国家赔偿是冤案发生后的事后补救措施,本来是安慰那些无辜而受冤屈者心灵的良药,但从司法实践看,却几乎成了让人伤心欲绝的“毒药”--能象佘祥林这样得到40余万元的人是极其罕见的,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是该案被全国一百多家媒体长期跟踪报道结果!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云南杜培武、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浙江张氏叔侄等刑事错案频频爆出,不断吸引公众眼球,刑事司法体制和制度不断遭受质疑。刑事错案不但让真正的罪犯逃离法律的制裁,也给蒙冤者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重则人头落地,轻则让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社会活动处处受限。一系列冤案昭雪反映了中国司法人权保护进步,但刑事错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动摇了司法公信力,造成的影响不可低估,尤其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  相似文献   

14.
《法治与社会》2005,(11):4-6
佘祥林杀妻冤案真相大白后,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郑州、西宁、福州等地的1500位公众进行的电话调查结果显示:有多达73%的被访者表示他们对佘祥林杀妻冤案有一定程度的了解;68%的被访者对“您是否一直在关注佘祥林案件”这一问题给予“肯定”答案;  相似文献   

15.
佘祥林故意杀人冤案经过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了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通过清查,全国类同佘祥林的冤案还不少。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冤假错案?笔者将从一件普通的故意伤害冤案成因来分析一下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态度、刑事证明制度、刑事证明责任、刑事证明标准以及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6.
法律方法与法治:以对纳粹司法的反思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纳粹政权在司法领域的工具和帮凶,是反形式主义的法律方法论和政治目的司法,而非法律实证主义。以具体秩序思维和具体的一般性概念为代表的纳粹法律方法论,突破了形式主义司法准则,并将纳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提升为一种新的法律渊源和裁判规范。这种反形式主义法律方法论,是法治的一个陷阱。去法制化的纳粹司法表明:法律方法论若无视基本权利和普遍价值观,就可能沦落为当权者的作恶工具;法的形式价值和实体价值是唇齿相依的,要实现法治,二者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17.
法治与艺术:论职业法律家显贵的理由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初步归纳了职业法律家的出现及其地位提升的原因和意义,认为这一趋势是社会法制化的客观结果;司法的特性决定了只有职业法律家的学识化、精英化与专门化,才能在纷繁多变的现代社会里实现司法的独立与公正;而法律职业在法治中的关键作用与人的能动性特征,则使职业法律家在法治秩序建构中起到一种决定性的作用,这恰是职业法律家显出与贵要这一趋势在现代社会的本质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18.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司法公信力的建构基础,而形式法治主义理念往往强调“法律效果至上”而忽视了其社会效果.作为传统中国重要司法裁判方法的“司法原情”,其对依法裁判当中“情理”因素和法律因素的综合考量,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价值,以积极回应社会对实质法治主义的相关诉求,建构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相似文献   

19.
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祥林杀妻冤案”,一经媒体披露即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人们在深深同情佘祥林遭遇的同时,更多关注的是佘祥林能得到多少数额的国家赔偿,是否会遭受“麻旦旦处女嫖娼案”的无奈与尴尬。不少法学专家和司法工作者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断言发生在麻旦旦身上的悲剧,将在余祥林身上重演。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可依。其实,全国又何止一个余祥林、麻旦旦,法学界所熟知的云南警察杜培武“杀妻案”、黑龙江史延生“举家被抓案”、河南三门峡高铁钢“杀人喂狗案”等,悲剧不断地发生,而一次次获得精神赔偿的合理请求被驳回,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一处空白正日益凸显出来: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20.
2005年4月,震惊中国的湖北农民佘祥林“十一年杀妻冤案”被改判,让含冤的佘祥林终于洗尽沉冤;而当初余祥林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要不是一位大字不识的农妇,出于良知和道义出据了一份“良心证明”,佘祥林也许就已经含冤九泉了。这位大义的农妇就是湖北天门市的聂麦清,因为那份救了佘祥林一命的“证明”,她原本幸福平静的一家却命运陡转直下,从此而陷入悲惨境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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