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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院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良好的司法公信力是民主法治社会司法权威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构建民主和谐的法律机制;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权威;坚持司法为民,增强司法亲和力;加强职业操守教育,保持司法廉洁;加强司法沟通,实现法院与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2.
关于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几点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不公当前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热点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战略有效落实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必须启动并加快司法改革的步伐。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应当是建设一套完善的司法权力运作和制约机制,保障司法权力的正确运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司法。当前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制定明确的司法标准;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水平;增强司法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司法程序;改善独立司法的环境;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肃执行司法纪律  相似文献   

3.
司法受制通过约束司法权来保障司法公正。从理论上而言,司法受制具有必要性;从实践角度而言,司法受制是一种客观存在。司法与其他要素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必然受到其他因素制约,只是这种制约有些不尽科学、合理,应当予以适当调整。转型中国应做到:人大对司法的制约应强化;党对司法的制约应规范化;行政对司法的制约应弱化;特定时代社会"气候"对司法的制约要顺应,非理性媒体舆论对司法的制约应排除。  相似文献   

4.
当代中国司法处于权威困境之中。这种困境集中表现为:司法的政治权威与基于专业智识的司法权威之间的冲突;司法权威与其他政治权威之间的冲突。从司法的角度而言,导致权威困境的原因在于:司法并没有能够确立"有限性"的基本理念;司法权力过于拘泥于现实政治的逻辑;司法审判过于受政治思维的影响。在当代中国的政治语境下,司法要树立自己基于智识的权威,走出权威困境,就应在自治型法治理念的支配下,确立有限目标的法律治理,积极探索政治遵从型司法改革模式,强化司法审判业务的技术区隔功能,渐进地努力构筑司法权威赖以成长的空间。  相似文献   

5.
提高司法能力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是否有助于提高军事司法能力为我国军事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从提高军事司法能力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军事司法体制改革需要:调整军事司法资源配置,使军事司法资源配置最优化;提高军事司法人员的素质,建立稳定的、高度职业化的军事司法队伍;增强军事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减少军事行政机关对军事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的干预。  相似文献   

6.
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助是一个主权国家之内的区域性司法协助 ,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的司法联系。内地各省、市、自治区是与香港进行司法协助的主体 ;司法协助应当坚持“一国两制 ,着重现实 ,促进发展”的总原则 ;司法协助的地域范围包括香港与内地省、市、自治区及香港与澳门、台湾之间 ;司法协助的机关应是司法机关 ,协助协议应规范化  相似文献   

7.
司法审查机制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缺位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大结构性缺陷,基于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运行的制约、为被追诉者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方向之一;审前司法审查的效力范围应当限定为有关强制性措施的适用和审查起诉行为;司法审查之主体应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我国人民检察院并不能担当司法审查之职能;司法审查方式可采取事先司法授权和事后司法救济的结合;其具体程序可按照司法授权程序、司法救济程序和公诉审查程序分别设计;此外,为实现人权保障和犯罪追究的协调统一,司法审查相应例外规则的确立也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8.
通过观察决策者的有关讲话、行动以及各级法院的实践,我们发现,当下中国能动司法的内涵主要有三层:能动司法是一项司法政策,它以解决当下司法突出问题为直接目的;能动司法是一种司法理念,它树立了"能动"和"服务"的司法新理念;能动司法是一项司法战略,它以谋求中国司法的自主道路为最终目标。这些内涵表明,中国与西方的能动司法没有直接联系。能动司法提出后,决策者的使命已经完成。接下来的关键是,法律人如何把充满政策性、理念性和战略性的能动司法转换成法律性、实在性和现实性的能动司法。法律方法可能是实现这种转换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9.
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规范化是一个漫长而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具体可以分三步进行: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协议的签订;《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示范法》的出台;《中国司法协助法》的制定。其中,《中国司法协助法》的制定是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规范化的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10.
当下中国的能动司法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同时避免不利的实践与后果,就必须要恪守能动司法的限度;也即要处理好“能动”地司法与“依法”司法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型构起能动司法的边界。因而,这不仅意味着,当下中国司法场域里的能动司法,必须要认真对待法治的基本原则,甚至是“法条主义”;而且也意味着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要摆脱长期以来西方二元对立的司法知识观对中国司法裁判与司法发展的宰制,以一种新的、当然也是适合于中国社会的司法知识观来引领中国的司法发展。  相似文献   

11.
司法过程是形成案件事实、发现并适用法律、处理各种程序性问题的过程,司法裁判相应地包括实体性裁判和程序性裁判,后者具有相对独立性.司法程序性裁判机制的缺失是当前程序性违法现象泛滥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司法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中国司法改革推进路径在于通过规范司法程序性裁判消除司法程序性违法现象,重塑司法形象.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调整司法程序性裁判的价值定位;必须重新把握公开审判原则,增加司法程序性裁判的透明度;必须根据程序主体性原则,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必须重新梳理司法程序性裁判的对象,建立有效的程序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2.
完善司法审查制度涉及诸多方面,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就是将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也作为司法审查的对象;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的必要性;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方式,是以具体行政案件的诉讼活动为前提,提出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民间法司法运用的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民间法引入司法审判,首先面临的一个前提性的问题是对民间法司法运用的价值进行论证。司法的场域运行表明民间法在司法中强有力的存在,与此同时,由于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以及对司法解决纠纷功能的重视,民间法司法运用的价值不是被夸大了,而是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在司法实践中,民间法的价值具体体现在:有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推进和谐司法;有利于顺应主体社会生活的权利要求,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达致善治。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司法体制和司法管理,分析了英租威海卫时期的司法具有三个特点:司法不独立,具有鲜明的行政化特色;司法权外来和受限控、诉讼资源极为有限;吸收中国传统的调解制并加强规范管理,指出这些特点是英国司法殖民本性的体现。  相似文献   

15.
近世国人的司法主权意识随着民族主义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懵懂、觉醒到觉悟的过程:懵懂,使得他们在西方列强的威慑下将司法主权拱手相让;觉醒,促使国人初步认识到司法改革的必要,并提出司法改革动议;觉悟,促使他们把收回司法主权与自觉筹划司法改革与创新相结合,试图将救亡图存的民族主义意识内化为法治意识,促进司法近代化进程。近世中国司法改革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收回司法主权。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国家主权(包括司法主权)的收复,这是近世民族主义运动结出的硕果,然而,司法近代化进程也就此中止,出现了动机与结果的背反,形成畸形的中国司法近代化轨迹。一个国家和民族真正拥有司法主权,必须有强大的国力为支撑;良好法律的有效实施,则是国家民族强大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6.
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其实对司法体制的非均衡配置应当是改革的第一步.而当前司法职权非均衡配置的主要表现是:其他国家权力对司法职权的单向、非对等制约;司法职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角色混同;司法职权与社会权力的非均衡配置.  相似文献   

17.
司法良心失落既有历史传统中法治文化薄弱,先天不足的原因,又面临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现实困境。制度与文化的并举成为奠基司法公信之路。健全的司法制度为法官司法良心的培育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约束着法官的司法良心;文化道德教育培育着法官的司法良心,重塑着法官的司法灵魂。  相似文献   

18.
军事司法民主,是指独立的军事司法机关所进行的适度反映民意的司法活动必须通过体现民主精神的程序进行。军事司法民主具有与国家司法民主相统一、具备现代司法民主的基本内涵和党的领导是加强军事司法民主建设的根本保证的特点。军事司法民主以军事审判独立为基础,军人有权通过有效的途经参与军事司法和有效地监督军事司法,其基本内涵包括:军事司法程序的公开和军事司法程序公开的延伸:听证公开。在我国军事司法民主实践中的表现是:军事审判公开原则的内容和贯彻落实;对军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军人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完善;军事法庭庭审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程序的贯彻以及军人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加强我国军事司法民主建设,对于完善军事司法理论、健全军事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能动司法视野下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能动司法视野下人民法院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各地人民法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能动司法视野下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处理好定位、功能、方式等五方面的关系;能动司法视野下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态度要谨慎,必须尊重司法的基本规律,坚持依法司法。  相似文献   

20.
汉代没有专门司法官吏选拔制度,被选任的普通官吏因明了法律或处事公道才能被任命为司法官吏。汉代有较为完善的司法官吏考核制度,它既包括对兼具司法职能的州牧、郡守、县令、长的司法绩效考核,又包括对专职司法官吏御史大夫、侍御史、廷尉等的考核;司法责任的主体是享有司法职能的司法官吏,承担责任的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连带责任原则;责任的种类有鞫狱故纵、鞫狱不直、鞫狱不实、受赇枉法和失刑;责任的形式有死刑、赎死、免官、贬秩、徒刑和罚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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