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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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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犯罪未遂不包括单位犯罪未遂。个别学者肯定犯罪未遂包括单位犯罪未遂。笔者赞同肯定说,其根据是:(1)《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是注意规定,不是给犯罪未遂下定义。(2)肯定单位犯罪未遂,符合犯罪未遂的本质属性。(3)承认单位犯罪未遂,符合体系解释的精神。(4)承认单位犯罪未遂,符合历史解释的要求。(5)肯定和承认单位犯罪未遂,是解决司法实践难题和司法公正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之一.对犯罪的着手问题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正确认定犯罪的实行行为的特征;二是正确区别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着手”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本身不仅是实行行为的起点,而且还是区分犯罪预备与未遂的重要标志。对行为是否为“着手”的判断,不应仅从构成要件的形式角度,还应从行为对法益侵害的实质角度来理解。  相似文献   

4.
犯罪未遂形态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澳门回归祖国后,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刑法的价值取向、法律观念的不同,区际司法冲突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通过比校内地与澳门刑法中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构成、处罚等方面的差异,以便更好地同犯罪作斗争。  相似文献   

5.
从客观的违法论的立场看,涉及生命等重大法益的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也具有科处刑罚的必要性。我国立法既定性又定量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在讨论既未遂的问题时,必须确定我们是在应然层面还是实然层面进行讨论这一前提,否则,国外相关的研究成果搬到我国后,可能就是南橘北枳。  相似文献   

6.
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状态着手及犯罪得逞这两个关键时点的把握,关乎本罪刑事不法的可罚性起点及刑事政策的指向.目前司法实践在此二时点认定上呈现出明显的前置倾向.在着手时点的把握上,纯粹的客观说已失去解释力;通过印象说的提倡,实践中将非法持有毒品罪着手时点前置的做法得以在顺承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政策背景和毒品交易样态迭代的同时,...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犯罪未遂与犯罪构成的理论争议我国通说认为,犯罪未遂是符合全部构成要件的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与此相对的是,犯罪既遂是符合全部构成要件的犯罪完成形态。对于通说的这种观点,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说法。  相似文献   

8.
实行的着手即行为人开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实行的着手是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分界线,具有重要的司法意义。不论在大陆法系刑法还是在英美刑法中,实行着手的判断标准都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文章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外国刑法中关于着手标准的各种学说,提出在我国刑法中对着手的判断,应当从主客观相统一的立场把握行为的内容,以行为在客观上对保护法益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为着手。  相似文献   

9.
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意志因素可以分为“犯罪本意”和“非犯罪本意的意志”。犯罪人着手实施犯罪后,由于犯罪本意以外的原因使犯罪过程停止下来,则构成犯罪未遂。在犯罪本意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当犯罪人的非犯罪本意的意志出现后,也可以使犯罪过程停止下来,但这仍然构成犯罪未遂,而不是构成犯罪中止。由于“非犯罪本意的意志”也属于意志因素,所以犯罪人着手实施犯罪后,导致犯罪未遂的原因既有意志以外的原因也有意志以内的原因。对我国刑法23条中的“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做狭义的理解,即它应当是指“犯罪本意以外的原因”。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犯罪概念含有定量因素的特点,数额犯和情节犯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均属于数额犯或者情节犯,故知识产权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11.
盗窃未遂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难题。盗窃着手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对财物产生紧迫性危险为标准,区分不同盗窃类型具体判断。盗窃未遂的处罚范围不应限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情形,而应该区分不同情形,区别处理。应当根据行为人意图盗窃的数额确定盗窃未遂的数额。盗窃未遂的处罚应根据总则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2.
无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犯罪未遂概念,都体现了特定的刑事政策因素。在对犯罪未遂的处罚上,经历了从结果责任到责任主义的发展和转变,这个过程体现了国家在刑事政策上的考虑。国家根据维护法的秩序和实现正义的要求,反映社会大众的普遍的法感情,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未遂纳入法的否定性评价范围并设置相应的刑罚,但同时又在处罚上采取了灵活的处理方式,其目的就是要实现国家维护秩序、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13.
根据我国犯罪概念含有定量因素的特点,数额犯和情节犯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由于知识产权犯罪均属于数额犯或者情节犯,故知识产权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14.
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等自贸区新制度、新政策存在被行为人利用进行走私犯罪的可能。走私犯罪属于行为犯,存在未遂形态。走私犯罪既未遂的认定应根据不同的走私方式加以分析,包括:采用虚假申报方式的走私犯罪、海关工作人员在抽查中查获的走私犯罪、利用区内自由运输政策进行走私犯罪、利用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政策进行走私犯罪。  相似文献   

15.
犯罪未遂是刑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实际上制订于 1979年。从比较刑法角度看 ,该规定在基本立场之贯彻、法益原理之要求等方面存在缺失。本文在考察国外有关犯罪未遂的理论与立法例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犯罪未遂进行完善的具体方向和模式。  相似文献   

16.
走私犯罪因其犯罪行为的复杂性,逃避海关监管方式的多样性,既遂、未遂认定标准也比较复杂,近年来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尽管2014年的司法解释明确了走私犯罪既遂的3个认定标准,但在具体适用上仍存在争议,要正确理解并适用这3个标准,需结合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相似文献   

17.
"构成要件说"以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应作为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来对待,犯罪既遂是齐备《刑法》条文对某种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仍然属于犯罪,其构成犯罪是由于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分则规定了既遂犯罪的刑罚标准,未遂犯罪是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才按照总则的刑罚标准处罚。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助于正确把握未完成罪及共犯的犯罪构成区别于《刑法》对单独的实行犯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特点。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各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中,犯罪未遂的情形应予处罚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原则。但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却存在诸多争论。客观主义强调行为产生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性,主观主义则基于社会防卫而强调行为人的性格危险性。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与犯罪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国家的法理念与价值选择、社会正义的评判等因素紧密相关。它应当包括实质的处罚根据与形式的处罚根据,二者的紧密结合较好地说明了犯罪未遂的处罚根据。其中,前者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恶性与行为的客观危害性的统一,即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9.
入户盗窃未遂是认定盗窃罪还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之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已经尘埃落定。但是,由于新修订的入户盗窃取消了时间和次数的限制,因而确有必要从法理和实践角度,对新修订的入户盗窃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如何判断行为人以盗窃故意进入房屋、入户盗窃着手的标准认定以及入户盗窃未遂是否一律定罪处罚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20.
论票据犯罪结果,数额及既未遂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票据犯罪结果 ,主要是指票据犯罪行为对票据法律关系的破坏所造成的社会财产损失。票据犯罪数额的认定 ,应以票据兑现数额为依据。虚假票据所记载的数额与真实有效票据所记载的数额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票据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界限 ,以行为人是否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票据经济利益。伪造变造票据犯罪的既遂未遂界限 ,主要把握是否完成了票据必须记载事项的填写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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