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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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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与社会》2006,(11):46-46
问: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补发我工资及加班费3457元。仲裁委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这双方签收。过后公司没有按规定履行,领导称收了调解书还可反悔,要我向法院起诉解决。请问:仲裁调解书能反悔不履行吗?  相似文献   

2.
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是一种经济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但由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内部审查不严,现有外部监督模式漏洞较多等原因,导致利用虚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频发。检察机关对虚假劳动争议仲裁调解进行监督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针对检察监督实践中存在的线索来源不畅、调查核实能力不足、监督实效不高等问题,应从探索主动监督的模式、强化调查核实能力、做好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纾解。  相似文献   

3.
【案情】某甲被一家企业雇佣。双方签定了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甲应当在企业服务满5年,否则分给甲的居房由企业收回。后甲工作未满5年而辞职,居房未退还,双方因而发生争议。经协商,甲答应偿还房屋价款,后未履行。企业为此请求法院处理,法院告知此为劳动争议,须先经劳动仲裁。于是企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以企业超过60天的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企业转而诉至法院,法院以未经仲裁为由驳回起诉。本案法院适用的法律为《劳动法》第79条、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条。《劳动…  相似文献   

4.
作为与诉讼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达成和解,仲裁庭应如何处理?中国仲裁法及仲裁实践中允许并大量存在的“调解书”并不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及国际通行做法,会为“调解书”在外国执行带来严重的法律障碍。适当的仲裁和解处理方式应为:要么当事人撤案,要么仲裁庭作出和解裁决。和解裁决应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并可以不附具理由。中国仲裁法应修改删除关于“调解书”的相应规定,各地方仲裁委员会亦应在制定规则时避免“调解书”的规定,或在涉外仲裁实践中避免使用“调解书”。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申请仲裁和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也随之增加。因此,及时、正确、合法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就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略述已见。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引起纠纷后,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1995年卫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6.
对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原则的反思和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也曾作了类似的规定。理论界有人将上述规定归纳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前置”原则,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先行处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7.
北京蔡习祥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本刊法律部答:仲裁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必经程序,应根据《劳动法》第79条的完整规定来理解,不能根据其中的一句话来理解。该条完整的规定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以明…  相似文献   

8.
略论当事人不服仲裁委不受理决定之救济李晓斌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请求“公断”只能“先裁后讼”,即先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受理未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笔者在司法实践中,曾先后接待过数位手持劳动争议仲裁委...  相似文献   

9.
邢颖 《法庭内外》2008,(5):38-40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部程序法.其立法目的是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法针对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中存在的调解率低.仲裁时效短.案件审理周期长.劳动者举证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10.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是保持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的稳定和顺利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 ,而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方法。鉴于目前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尚处于不成熟阶段 ,且存在一些缺陷 ,并未真正达到及时、公正、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以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劳动关系稳定和发展之需要的目的 ,故变革和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无疑是当前理论和实务界亟需解决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11.
笔者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实际工作中 ,遇到一个涉及中止仲裁问题的案例 ,曾在笔者所在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引起过讨论 ,很有意思 ,现将自己的思考提出 ,希望能引起有兴趣的同仁的讨论。一、案例简介香港某装饰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K公司 )与湖南某大酒店 (以下简称J酒店 )于 1999年 4月 9日签订关于酒店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总承包金额为999340 0 0元 ,合同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办法规定 :“……如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 ,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 ,双方在履行中发生争议 ,多次协商均…  相似文献   

12.
于航 《中国律师》2006,(10):68-69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其中,协商、调解的适用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或依赖客观情况,具有可选择性和不确定性,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诉讼则是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情况下才启动,所以,劳动仲裁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在所有解决劳动争议途径中最为直接,适用最普遍。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立法之完善江伟,肖建国在各国的仲裁立法中,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大都是截然分立、自成体系的。与一般民商事仲裁相比,劳动争议仲裁在立法原则、适用范围、仲裁机构以及仲裁程序上都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因而在立...  相似文献   

14.
田古  王伟 《法庭内外》2013,(1):61-61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被告王某于2011年9月2日入职原告A公司,并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A公司未为王某办理社会保险。至2012年4月,王某以A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离职并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A公司给付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00元。现A公司认为王某属因个人原因辞职,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不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400元。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已于2000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河南洛阳市王桂林问:国务院于1993年7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任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实际执行中应以哪个规定为准?本刊法律部答:这两个法律规定的都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申请时效问题。在适用法律上,如果对同一法律问题两个法律都有规定,除法律有明文规定除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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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永前 《法律科学》2013,31(3):66-7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了一种有条件、有限制的终局裁决制度,它不仅引起了必要的条文上的规范分析,也带来了学术上的仲裁终局化畅想.从第47条出发来认识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终局化,要认识该条文在实施中的制度性和技术性问题,要兼顾劳动仲裁制度的一般法理,更要把握住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终局化中给予劳动者倾斜性保护以及提升劳动争议解决效率的务实理念.在学理上,强拉硬拽的或裁或审、一裁终局观念只会弱化仲裁的作用,不符合我们强调调解、仲裁的国情.继续强调第47条背后仲裁和审判的平衡观念,有利于明晰独具我国特色的劳动争议仲裁终局化之理念和制度架构.  相似文献   

18.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项专门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中明确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我国法律在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衔接上,对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常常出现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因此,本文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程序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对司法实践积累一些经验,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9.
立法漏洞与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握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在程序上的相互衔接,是关系到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和劳动者合法权益顺利实现的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规定实际上明确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与商事仲裁不同,不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不服…  相似文献   

20.
为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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