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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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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5月1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增设了盗窃罪的不同犯罪情节,携带凶器盗窃就是其中一种。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司法解释第3条第3款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认定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现实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具体的情形,以及其与携带凶器抢夺的关系不无深入讨论之余地。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的规定,在刑法第264条盗窃罪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基础上,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行为类型。修正案更加严密了法网,加大了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使修正案能够正确实施,文章对盗窃罪增加的行为类型中所涉及的户、凶器、扒窃等相关词语的含义进行解读,并对相关的盗窃类型的法律适用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对<刑法>原第264条的规定做了修改,新增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行为方式,以严厉、全面地打击和惩治盗窃.正是由于这些特殊盗窃行为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又对他人的生活和人身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特别是对社会治安状况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立法者才意图通过立法严惩盗窃,以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4.
2011年5月1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增设了盗窃罪的不同犯罪情节,“携带凶器盗窃”就是其中一种.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司法解释第3条第3款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认定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现实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具体的情形,以及其与“携带凶器抢夺”的关系不无深入讨论之余地.  相似文献   

5.
盗窃罪是普遍的犯罪现象和司法机关的打击重点。《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及相应的刑罚措施作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和"扒窃"三种行为,赋予了盗窃罪新的丰富内涵。文章主要对以上三种行为进行分析,指出了司法实践的难题及处理对策。  相似文献   

6.
浅谈对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携带凶器抢夺”行为的主观和客观方面分析了“携带凶器抢夺”的内涵 ,指出携带凶器应当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过程中 ,具有除抢劫之外的非法意图而暗携匕首、刮刀、枪支、铁棍、木棍及其它足以致人死亡或伤残的器械 ,虽然没有使用但却给被害人造成恐惧 ,形成精神强制的一种行为状态。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两种情形明确界定为抢劫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携带凶器抢夺”的适用存在困难和分歧;因此应正确对“携带凶器抢夺”予以定性,并正确适用其构成抢夺罪、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的情形。  相似文献   

8.
英国的盗窃罪是指恶意占有他人财产,且明知永久剥夺其权利的行为;我国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英国的盗窃罪只要求"非法占有",至于是否"秘密"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我国关于盗窃罪的立法应删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应取消"秘密"作为构成要件;应取消盗窃罪数额定罪标准,至少取消各区域不同的数额起点。《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后的盗窃罪依然存在量刑过重的问题,此外,将"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与"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并列为入罪标准不合理。  相似文献   

9.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了入户盗窃罪。此罪应在厘清户与入户含义的基础之上进行具体认定。入户的非法性具有客观行为的非法性与主观目的的非法性2种。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是行为人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入户开始实施盗窃行为时,方可认定其为实施盗窃罪的着手;而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则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八)》的亮点之一就是对死刑的改革。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因其严厉性、残酷性、非人道性和不可纠正性而长期为人所诟病,死刑之存废也是学界一直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对死刑依然保持现状或轻言完全废除都不可取,应当是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适用上对死刑进行有步骤的、渐进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11.
扒窃型盗窃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盗窃罪独立定罪类型,也拓宽了扒窃行为入罪的评价路径。刑法上的扒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扒窃都可以构成扒窃型盗窃罪,只有符合“公共场合”、“从他人身上”以及“取得”等标准的扒窃行为才能构成扒窃型盗窃罪。扒窃型盗窃罪作为内涵最为丰富的盗窃罪定罪类型,其外延受到的限制最严格,所以当出现多种类型盗窃罪竞合时,理应首先认定行为是否构成扒窃型盗窃罪。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扒窃"作出过正式规定,2011年我国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扒窃正式入刑。然而刑法条文对于扒窃的规定过于简单,扒窃的相关理论研究也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这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于扒窃的认定处理产生了一些分歧。2013年4月4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中简称"解释"),对扒窃的认定作了进一步规定,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文章根据该《解释》并结合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包括刑事危害性与社会危害性两个方面,但书是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规范表达,并与分则犯罪构成之间存在补充关系。《刑法修正案(八)》增列入户盗窃是为了加大盗窃罪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公众住宅和财产安全。有鉴于此,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应适当放宽入户盗窃中户的范围。入户盗窃入罪与数额无关,其积极构成要件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消极构成要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相似文献   

14.
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之后,对《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几种盗窃类型做出了具体的条文解释,为进一步准确适用盗窃罪奠定了法律基础。解读2013年新司解条文,扒窃行为能够独立构罪,突破了盗窃罪传统数额犯的藩篱,但2013年新司解中对扒窃的解释在整个盗窃罪体系中仍旧存在着定位不清晰与界限模糊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扒窃相关问题的厘清,希冀对实践中具体适用扒窃入罪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5.
的罪过是过失,并且过失的内容包括危险状态和轻微的危害结果。可以把危险驾驶罪情节分为有形情节和无形情节,前者包括财物损失数额和人员伤害情况,后者包括影响、具体场合、时间、危险状态等。有形情节不能纳入入罪标准范畴,而无形情节应当纳入。应当坚持以主观罪过的不同,区分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其主观罪过时,可以采取将行为人的年龄、背景、经历、事后表现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的方式进行推定。  相似文献   

16.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立法机理上不属转化犯的立法例,而是立法推定。其价值取向在于,通过立法过程中的推定实现司法过程中的便宜和统一。与此类似的立法推定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相似文献   

17.
回顾从1979年《刑法》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刑法改革之路,可以发现,在犯罪圈的划定与刑罚量的调整方面,我国的刑事立法一直在延续着传统的权力刑法思维,即着眼于权力统治与强化社会管理,以"秩序"为价值中心,试图将犯罪预防与治理的所有细节纳入权力的控制范围之内。与之前不同的是,《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削减死刑罪名、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以及社区矫正立法化等内容,是权利刑法思维的体现。这一重大转变的背后,有着国际因素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决策者权利意识的增强与普通民众维权活动的增加等国内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刑法治理理念与压制理念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分野。《刑法修正案(八)》在诸多方面体现了刑法治理理念,而且其颁行标志着在我国刑事法治发展中应当确立刑法治理理念。对刑法治理理念应在刑事一体化思想指导下,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刑事和解、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以及社会矫正制度等方面予以具体展开。  相似文献   

19.
人文精神确立于现代社会,为我国刑法的修改提供了新动力,它的落实要求在刑法的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从人性、人道和人权多个方面体现了人文精神,立法者和司法者应通过对其内容的研究,促使刑法同人文精神更好地结合,使得我国刑法更趋合理和文明。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表明立法机关在刑事立法过程中存在功利主义、报应主义、民本主义和人道主义四种价值取向。其中,功利主义价值观仍居主导地位,报应主义价值观开始受到重视,民本主义价值观已经得到确立,人道主义价值观得以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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