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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海运货物留置权施文,伍载阳在海上货物运输和海商审判司法实践中,最常遇见而又常感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海运货物留置权。且不说海上货物运输活动中所涉及的留置权本身,即便是在海商审判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诉前扣货及诉前财产保全,也常与海运货物留置权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相似文献   

2.
在海上货物运输和海商审判司法实践中,最常遇见而又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海运货物留置权。其自身的复杂性,常常导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当事人和法院在理解和认识上的错误和分歧。故而对同一性质的案件,在不同法院乃至同一法院内部往往产生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审判业务水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不揣冒昧,就此作一初步探讨。海运货物日还权的征念海运货物留置权,是指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承运人对所占…  相似文献   

3.
论沿海水路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责任□马战魁莫雄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不受海商法调整,而是由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据此制定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货规》)调...  相似文献   

4.
我国自1984年设立海事法院以来至今,海事审判工作已经有了十三年的发展历史。在这十王年中,我国的航运业和对外经济贸易不断发展,海商、海事案件逐年增多,海事审判工作也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海事审判作为一个新的审判领域,已与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处于同等的重要地位,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颁布,对于推动我国海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我国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为核心的调整海南、海事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体系,海事审判工作…  相似文献   

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业务委员会 2001年会暨海商业务研讨会”(简称“2001年海商研讨会”)将于 2001年 8月 25日- 27日在大连召开。会议由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业务委员会和辽宁省律协、大连市律协联合主办,由大连恒信律师事务所承办。 会议将重点研讨:一、海上货物运输中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即无单放货)有关的司法实务与法律理论问题;二、集装箱货物运输中新出现的各种法律与实务问题;同时,大会将邀请国内权威专家报告国际和国内海商海事立法的最新发展及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业务委员会要求各委员积极参与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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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的民事责任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的民事责任问题探讨●王启江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这是一个长期困扰经济审判人员的难题。笔者不揣浅陋,对此略抒己见。一、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及评析我国现行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担保法》、《民法通则》以及最高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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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绍安  刘怡如 《中国审判》2009,(11):F0002-F0002
10月16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应勇出席会议并致辞。  相似文献   

8.
承运人对货物延迟损失的赔偿责任是一特殊、复杂的海商法律问题。现行的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一维斯比规则”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汉堡规则”首次明确了承运人对延迟交付损失的赔偿责任,1993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参照“汉堡规则”的规定,对此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是目前我国航运界法律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人拟就承运人的延迟损失赔偿责任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一、延迟与延迟损失的概念海上…  相似文献   

9.
海上货物运输留置权是一种维护承运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方式。然而,对此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规范,相关国际公约亦无明文规定。司法实务操作中,承运人对货物留置得当与否颇具分歧。从建设中国海事航运强国的目标出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文的研判,结合海商海事审判实践,努力解读、诠释目前有限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法律依据,以期对现行海上货物运输留置权制度的科学完善,提出若干有建设性、参考性、实务性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组织保障:海事审判体系的健全 改革开放初期,国门渐渐打开,国际贸易和海上航运业随之迅速发展,海事海商纠纷亦日益增加,许多港口城市的人民法院开始审理海事海商案件,亦有很大一部分海事海商纠纷,通过港监进行行政调解。当时的纠纷解决模式比较滞后:普通人民法院的法官对航运实务不太了解,对航运外语、航海技术更谈不上专业,这样的司法实践,势必带来审判工作的诸多困难;港监作为航运业主管部门虽然有航运专业优势,但往往使得案件的处理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无法作为疏导海事海商纠纷的主要渠道。  相似文献   

11.
大量的海上运输合同的存在不但构成了海商合同最主要的部分,而且也是船舶关系成立的重要原因,所以,海商合同关系在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对于海商合同的概念、特点、效力及其标准格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强调海商合同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并进而评价其标准格式对于海商立法和实践的积极影响和消极作用,并就如何克服标准格式的消极作用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国海运业的不断发展,国际、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实现统一法律规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就承运人连带债务制度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46条虽作出了内容一致的规定,但由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效力位阶较低,这导致法院在适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上述条文时经常产生困惑.在深入研究民法理论和现行制度的基础上,提出重构国内沿海货运中承运人连带债务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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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虎头铡”何愁执法难──宿迁市委、政府支持法院审判工作的故事王黎明,张嘉恒“独立审判”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可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干预常常困扰着法律的神圣与宁静,使它不能成为“冷酷的中立”。在宿迁,我们听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感慨。─—题记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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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一年时效”规定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言我国《海商法》第257条1款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自《海商法》实施以来,该“一年时效”的规定似乎被认为在海商案件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然而笔者总结了不同类型的案件,发现有些类型的案件中,该规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特此为文,与对同类问题感兴趣者共同探讨。一、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释义海上货物运输是基于运输合同而产生的运输行为。我国《海商法》第257条中所称“海上货物运输”也应是一种行为或方式。任何行为必定得基于某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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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审判改革的正确理解诉前调解是作为审判改革的一项成果被肯定的,因而探讨正确意义上的审判改革就成为本文的首要问题。“审判改革”包括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审判体制的改革。诉前调解从它将调解手段用于解决诉前债权债务纠纷这一点看,其涉及的是审判方式问题;从它将法院司法权超越于现行“起诉——受理”审判制度、提前介入经济纠纷这一点而言,涉及的是审判体制问题。因此,要正确理解审判改革,需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l、谁有权进行审判改革?我们认为,规范民事、经济审判制度的民事诉讼法作为国家基本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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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光,1974年2月生,国际法学博士。1997年从大连海事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海商庭副庭长,现任大连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曾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辽宁省十大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在法院工作的17年中,同时进入法院的同事许多都已另奔前程,但是孙光却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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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刚 《法制与社会》2013,(28):248-248,258
在商事审判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商品质量瑕疵问题,如何确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这是一个长期困扰商事审判的难点。对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合同法》只规定了一个合理期间,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本文认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而应基于一定的事实和理由,该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实际与商品的质量检验时间有密切关系,只要在能保障买受人全面检验完商品质量的时间范围内提出质量异议,就应认定是在合理期间,任何短于检验所需时间的期间和过度超出检验所需时间的期间都不是合理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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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同生活当中,夫妻一方单方面处分共同财产行为的效力如何?他人能否依据夫妻一方的处分行为取得处分财产?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婚姻生活与财产转让交织的场合,这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反映在法院的审判实践当中,同样是一个不容易把握的司法难题。  相似文献   

19.
编者按:经济审判有没有一个可以遵循或参考的标准,为什么当前经济审判工作困难重重?这其中当然有法制环境的不健全,审判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等原因,但是在我们的审判观念上,经济审判意识上是否也是有因可寻呢?本文作者结合多年经济审判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文章提出的角度及所涉及内容还是能给人启发,令人深思。经济审判开展二十年了,从程序到实体,向什么方向发展,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和标准,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正的审理,才是真正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的审理,这是广大经济审判人员所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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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余地判处死缓案件是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经常 提及而又争议颇大的一类刑事案件,但如何界定该类 案件,它与刑事疑案有何实质差别等等问题长期困扰 着我国的司法实践,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疑案被留有 余地判处死缓,特别是2000年云南高院审结的杜培武 故意杀人案及辽宁省高院审结的李化伟故意杀人案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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