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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部委直属公司,各商会、协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文件精神,我部制订了《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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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国际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境外民用经济技术来华展览会等)迅速发展,这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多头审批、重复办展等问题。为加强管理,现就在我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应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国内生产、工艺、技术进步,加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近年来,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国际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境外民用经济技术来华展览会等)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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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声》1999,(2)
编者按: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两岸经贸交流的不断扩大,祖国大陆主动率先开放台湾企业到大陆举办商展,外经贸部最近制订并颁布了《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暂行管理办法》。下面是“管理办法”的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规范有序地进行,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祖国大陆举办的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  相似文献   

5.
外经贸部: 你部《关于举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请示》(外经贸贸发[2002]525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国务院已批准的以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名义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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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外经贸委(厅、局),贸促会各地方、行业分会,各进出口商会及其他出国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展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国办函[2000]76号)的要求,贸促会、外经贸部制定了《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包括在我国大陆境外举办的经济建设成就展览会、商品展览会和展销会、友好省市的经贸展览会、以展览或陈列方式举办的经贸洽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等,以下简称出国经贸展览),是宣传我国出口商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渠道,也是宣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改革开放政策,增进与世界  相似文献   

8.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劳务出口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及资金,顺利开展对外金融活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  相似文献   

9.
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后勤管理研究会、北京市贸促会主办“首届中国后勤产品与技术展览会”系列活动将于2000年9月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展览会实行“务实”与“务虚”相结合,以展会搭桥,把产、供、需、研讨融为一体,既为参展商签订意向合同提供有效的交易机会,又帮助与会单位和企业建立联系,拓展对外交往渠道,为供需双方提供直接、方便、快捷、有效的交易机会。首届中国后勤产品与技术展览会将在京举办@边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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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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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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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 0 0 0〕 2 3号 (二○○○年三月十日 )  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  为了规范我国境内机构境外发债行为 ,提高发债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防范国家外债风险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 ,现就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问题 ,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外发债的定义对外发债是指我国境内机构 ,包括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及境内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 ,在境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 ,以外币表示的 ,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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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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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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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司(局):现将《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与港、澳、台地区考试机构合作举办的教育考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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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国内经济信息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信息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授权新华通讯社对外国通讯社及其所属信息机构在中国境内发布经济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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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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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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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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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外经贸部:贸促会《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贸促展览字[2000]第5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从2001年1月1日起,各地区、各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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