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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美国反倾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原则的体现。本文通过对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反倾销案件的司法审查的研究,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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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环境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制度做出了明确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加入WTO以后,完善国内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我国现行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据此提出了几点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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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入WTO后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司法审查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我国《反倾销条例》对司法审查的规定尚不具体、不完善。就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机构设置、诉讼主体资格、受案范围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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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尺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规则为导向的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为了保障各成员国切实履行国际义务,部分协议中设立了各国的司法审查义务。司法审查尺度作为司法审查深度的外在标准,反映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干预程度。在遵守《反倾销协议》司法审查原则性要求下,美国和欧盟的司法审查实践都体现了对行政行为的充分尊重。而中国有关的反倾销司法审查法律法规,却采用了十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鉴于反倾销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尺度不宜过深,应该更加灵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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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案件行政复审、行政复议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反倾销协定》及许多国家的反倾销法都规定了行政复审的法律制度。反倾销行政复审与行政复议在法律性质、设置目的、审查对象等多方面存在不同 ,二者不应混淆。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 ,对行政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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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侦查的法律控制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2
为了把强制侦查控制在合理的必要限度以内,法治国家普遍要求强制侦查必须贯彻比例原则、法定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但我国的强制侦查在这几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以法限权”、“以权制权”和“公平救济”。其中,建立对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不仅仅是解决我国强制侦查实际存在的问题的重要对策,更是基于调整侦查权与审判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宪法权利的程序保障机制的战略需要;在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建立强制侦查司法审查制度也是可行的。在具体设计强制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时,既要体现刑事司法国际准则的基本要求,又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在司法审查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违法救济等方面做出适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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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反倾销法立法层次不高,应制定《反倾销法》;反规避措施应在今后的反倾销法律中辟专章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细化对于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在管辖法院、起诉主体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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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五方面阐述了司法审查概念、司法审查标准、西方司法审查体制及我国司法审查体制现状,并就建构我国司法审查制度提出了相关原则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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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诉讼,又称司法审查。按照国际惯例和WTO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反倾销纠纷由国内司法部门审查,但这种纠纷一旦发展成为成员国之间的纠纷。则由WT0争端解决机构审查。不论是国内司法审查还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审查。都需要建立健全我国反倾销案件的诉讼体制,也即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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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的特点及其借鉴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我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点的刑事诉讼制度。其主要特点有:复核模式的双轨性、复核权限的集中性、复核对象的明确性、复核程序的审转性、复核责任的严格性。它们中的某些内容和做法可供立法机关为完善当代死刑复核制度时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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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评议表决制度具有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形成评议结论的功能。为发挥这些功能,采行合议制的国家一般都确立了全体参与,秘密评议;地位平等,独立表决;多数决定,异议保留等原则。我国合议庭评议表决制度在体现这些原则的具体规则的确立与实施方面有所欠缺,导致功能缺失,应当从其自身制度与相关工作制度的并行调整两方面着手进行改革,才会具有实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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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主要法律障碍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为了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违宪审查的机构未能建立起来,宪法规范缺少可适用性,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的解释相分离以及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因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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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化司法下,趋于理想的认知目标不仅使得认知重心长期在前,同时还阻绝了全新认知场域形成的必要环境,由此便增加了错案发生的几率。在"以审判为中心"的顶层设计理念提出后,开辟新的认知场域成为可能,但对现有规范加以审视后发现,其非但未能以一种合理的理论编排使之串联成一套以实践为面向的证据审查体系,反而存在"误导"倾向。在经由实践至规范再到理论的反思与检审后,能够清楚地察知,实践在对规范的演绎中发生了某些根本性的背离,并因其间所产生的不当联结而加剧了要素自身的"负外部性"。究其根本,是构成证据审查基本理论框架的内容、对象及手段项下均未被嵌入适格的规范要素。因此,科学、有序且以实践为面向的证据审查规范体系便须在要素理论予以悉数廓清的前提下实施再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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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证中的证明思维和论证思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明是一种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论证是一种非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在法律论证理论领域,证明思维和论证思维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在考察逻辑发展历史的基础上,笔者对一些混淆两种思维方式的误见进行检讨,指出法律论证领域以论证为主要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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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R. Smith 《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1975,3(3):237-242
The results of a national survey reviewing good time policies and practices in correctional agencies are presented, and suggestions offered concerning possible improvements to be made in the syste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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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与实务界在基本权利保障领域侧重于定性分析,但主观性过大、确定性不够的流弊在所难免,容易陷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困境。为了增加基本权利保障的确定性与预测性,采用定量分析法,运用数学思维建构一个操作可行的技术方案势在必行。其主要思路为:首先,在传统三重审查基准的基础上,创立六重审查基准,亦即明显审查基准、合理审查基准、严格合理审查基准、中度审查基准、严格审查基准与绝对审查基准;其次,建立案件类型与违宪审查基准之间的联动机制。该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厘清具体案件所包含的保障因子;根据保障因子的保障分值,计算出具体案件的保障量数;按照保障量数的大小,选择适用的审查基准,并据此对之进行宪法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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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法只规定了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单一审查形态,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实践的需要。应该逐步建立由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合目的性审查组成的全方位行政诉讼审查体系,才能更好地因应实践的需要。文章从探讨单一合法性审查的局限性及解决方法入手,逐步导出合目的性审查,并对其含义和审查方法等进行具体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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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内外仲裁的司法监督实行"双轨制",其涉外仲裁裁决仅涉及审查和监督程序运作,国内仲裁裁决则涉及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审查。针对仲裁监督的范围,学界在"程序监督论"和"全面监督论"的问题上一直存有分歧。本文对比分析了这两大观点,并借鉴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范围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