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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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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现代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公司遭受侵害却因种种原因怠于或拒绝行使其诉权的情况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保障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权益,提供了一种最有效的救济方式。但是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规定上简单原则,不具有操作性,本文针对法律中需要细化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公司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于斌  孙青 《法制与社会》2013,(21):36-3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人格主体怠于维权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满足法定条件的适格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以自己名义对侵害方提起诉讼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派生性正是体现在该诉权本应属于公司。本文主要从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派生诉权制度入手,简要地分析了股东派生诉权的实行途径,并且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股东诉权可以完善的基点。  相似文献   

3.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审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怠于行使诉权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为了公司的利益对控制股东、董事、高管人员或者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救济途径来维护公司的利益。由于我国新《公司法》定位在修订层面上,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创设是原则性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司法实践中,无论在  相似文献   

4.
股东派生诉讼是当公司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应该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行使诉讼权利时,公司股东可以代位公司进行诉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股东派生诉讼系两大法系公司法的共同制度选择,为有效保护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但却在我国《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为法律漏洞之一。抽逃出资行为违反了股东出资义务,根本上破坏了公司资本制度。由于存在各种现实障碍,仅允许或依靠公司或债权人向抽逃出资的股东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是不够的,应当允许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提起派生诉讼,保护公司及诚实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兼论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或其他人违法侵害公司的利益 ,而公司被控制不能正常行使诉权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时 ,公司其他股东如何寻求司法保护 ?本文提出了我国公司法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构建起自己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 ,以便解决当前司法审判实践提出的这一全新课题。  相似文献   

7.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兼论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代法学》2000,22(5):110-113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或其他人违法侵害公司的利益,而公司被控制不能正常行使诉权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时,公司其他股东如何寻求司法保护?本文提出了我国公司法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构建起自己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以便解决当前司法审判实践提出的这一全新课题.  相似文献   

8.
谢良兵  邰婷婷 《法人》2004,(9):26-29
虽然是老朋友,曾经的合作伙伴,但是姚军等人还是将潘石屹告上法庭,理由是,作为大股东的潘石屹,侵害了公司的合法财产,并为此要求潘石屹给予1.05亿元的赔偿。“潘石屹案”的正式受理,标志着中国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的启动。这意味着在与大股东的博弈中,中小股东有了约束大股东的法宝。但司法实践当中出现的诉讼成本、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困境依旧成为中小股东维权的“拦路虎”。我国法律虽然笼统地规定了股东诉权,但并没有真正赋予股东对董事会的直接诉权,更毋论股东对董事的直接民事求偿权。这正是股东代表诉讼陷入困境的症结所在。因此,有专家建言,新修改的《公司法》应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纳入重点。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从而为股东代表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公司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依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公司的法律地位等方面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地位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梁召辉 《法制与社会》2011,(22):132-133
我国《公司法》颁布较晚,现实施行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关于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但是《公司法》中为应对公司及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而产生的股东诉权及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现实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本文期以对此问题进行一个简单阐述,尝试对完善此项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赵丽 《天津律师》2006,(5):36-38
2005年10月27日,我国新《公司法》几经修订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法》首创了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格否认等新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股东诉权的规定,也有许多新的创立。它首次明确了股东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弥补了旧公司法存在的缺陷,填补了我国关于派生诉讼制度的空白,为中小股东行使权利,保护权益设立了法律屏障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在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用理智的眼光、冷静的态度分析这一新权利的行使所面临的困境,并着眼于如何应对.这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效而必要的。本文着眼于派生诉讼的制度规定.对上述问题做出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小股东之代表诉讼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股东之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诉讼时,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这种股东所提起的诉讼实质上是代替公司行使诉权,派生公司的诉讼,故被称为派生诉讼。本文以下将主要以美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主线,并结合其他国家之规定,阐述这一制度。一、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利弊之争议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存在利与弊之争,基于此种争论产生了赞成说与反对说两种对立观点,以下作简要介绍。1.股东代表诉讼会导致股东滥用诉权(Strikesuit)说。有观点认为,…  相似文献   

13.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4.
我国2005年《公司法》正式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来说具有重大意义。但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对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使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境遇尴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能得到全面的保护。本文旨在对我国学者相关理论观点进行探讨,结合我国的诉讼制度,尝试对我国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股东代表诉讼若干问题之中美立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因公司管理层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受到间接损害时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但同时又隐藏了股东恶意诉讼的可能性等许多问题。这项源于英美法的制度在美国实施时间长,完备程度高,在许多方面为中国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借鉴之处。本文通过股东代表诉讼若干问题之中美立法上的比较,分析了我国如何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平衡制度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好地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本案是一起因企业董事长在任职期间违法经营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而引起的赔偿纠纷案。其特殊性在于,作为直接受害方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本身并未提起诉讼,而是由企业的其他股东以企业利益受损为由代为起诉。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lt;公司法&gt;中均未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参照其他法律规定以及世界各国的相关立法,从股东权的性质、行使的目的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将公司列为本案的第三人,既方便了诉讼,又不违背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为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设计探索了新思路。此案的判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典型性,也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提供了较好的范例。  相似文献   

17.
商鹏 《法制与社会》2012,(11):113+126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从公司治理结构外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而确立了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考察了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特征和功能、起源,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尝试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做一些分析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股东利益的,中突一直是公司中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而大股东往往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压制、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一直倍受法律关注。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旧《公司法》有关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弊端日益显露出来,2005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在公司管理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试结合《公司法》具体规定,从可知、可决、可退、可诉四个层面简要分析了我国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9.
作为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种独特的法律救济途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为我国新《公司法》所确立。但遗憾的是新法只原则性的规定了派生诉讼的原被告范围、提起的前置程序、期限等问题,而对实施细则未作应有的完善和补充。本文从公司法上利益平衡的角度着手,重点对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机制和防范机制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或拒绝追究侵权人责任时,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手段。尽管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此种制度,但是该条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本文从新修订的《公司法》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入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完善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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