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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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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霞 《人民司法》2012,(22):68-70,1
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在违约之诉中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对于一些主要满足人们某种精神利益需求的合同,如婚庆服务、心理安慰等,由这类合同违约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予以一定支持。  相似文献   

2.
《江西律师》2002,(3):34-38,33
1、季羡林教授上法庭 出版社侵权当被告 原告:季羡林、冰心之女吴青等11名原告  相似文献   

3.
在日本,主要通过卡拉OK法理和帮助侵权法理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问题。卡拉OK法理存在过分扩张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和司法权限、混淆作品的利用和著作权侵害之间界限等弊病,帮助侵权法理则存在脱离共同侵权形态、完全独立化的倾向,这种弊端和倾向不利于技术和产业的发达以及公众接触、利用信息的自由。对我国而言,日本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法理的意义在于:方法论上应该区分立法论和解释论、职能上应该区分立法和司法的不能功能、在认定工具等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或者支持原告停止侵害请求权时都应该慎重。  相似文献   

4.
通过整理和研究有关竞业禁止的案例发现:就保护商业秘密而言,商业秘密侵权之诉难度更大、胜算更低,企业更倾向于依据竞业禁止协议提起违约之诉。但在经济补偿金和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关系上,法院倾向于认定未约定或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协议无效。鉴于占据主导地位的"无效说"使得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的保护陷入两难境地,且实质上并未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择业权,笔者赞同"有效说"之法律设计,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议补充以确认竞业禁止协议之效力。  相似文献   

5.
鉴定机构提供司法鉴定时,发生鉴定错误在所难免.诉讼当事人因司法鉴定错误发生损害,对司法鉴定机构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时,实践中往往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诉讼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主张损害赔偿不仅存在侵权责任请求权基础,更存在违约责任请求权基础,发生请求权基础竞合.诉讼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应以司法鉴定错误得到确认为前提.受司法既判力的约束,只能在对原案件事实的审理程序中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因此,诉讼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在程序上受到严格限制,并以此决定其可主张的损害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6.
一、《著作权法》第52条的理解与适用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的内容是:“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条根据复制品的类型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解为两种情况:(1)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在不能证明自己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2)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出租者(只限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简介被告人民教育出版社(简称“人教社”)2002年4月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语文第十一册中使用了于某的作品《争画》(作品原标题为《毛泽东与齐白石》,反映毛泽东、齐白石、郭沫若争画的奇闻轶事。因责编认为“争画”作为标题更突出作品主题而改)。《毛泽东与齐白石》一文刊登在《东方艺术》  相似文献   

8.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目前实际存在着医疗事故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双重标准,于是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患者可以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作为诉讼案由,以回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虽然根据法律的规定患者有选择案由的主动权,但在诉讼中究竟选择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仍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往往被归咎为网络环境使然,甚至上升为知识产权必然消亡的一种论断。通过对著作权的性质以及大陆法系物权制度中占有理论的考察,试图厘清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是由其客体的性质这一直接原因所决定的,且自著作权诞生之时即存在,网络环境只是进一步放大了此种困境。此外,著作权客体的占有阙如,则是导致这一困境的间接原因。  相似文献   

10.
倪红霞  郭杰 《人民司法》2012,(4):102-105
【要点提示】受境外商标权人委托贴牌加工是否构成侵害国内的商标权,在审判实践和理论界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本案的价值在于:1.从商标的识别性功能上,明确了在涉外定牌加工中,被控侵权方已尽到商标权事先审查义务,且商品全部用于出口  相似文献   

11.
一、网络的特点对传统著作权侵权管辖的挑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侵权诉讼的管辖基础是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前者较好确定,后者可进一步区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涉及到网络,其确定问题就变得尤其困难。网络具有全球性、超地域性、虚拟性、交互性、实时性和管理中心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人们能利用网络侵犯著作权变得更加容易,只要拥有一台终端设备,鼠标一点,任何人都可以复制、上传、下载任意多的资料,特别是手提电脑的普及,侵权者在乘飞机通过A、B、C国或公海至D国的途中完成侵权行为,这给侵权行为实施地的…  相似文献   

12.
就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而言,目前在审判实务中一般将其依照案件审理流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权责归属的初步审查;第二阶段——侵权与否的过滤判定;第三阶段——侵权责任的  相似文献   

13.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因“彝人制造”光盘引发的两起著作权侵权纠纷两起纠纷的原告均为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之一均为北京蓝岛大厦,另一被告分别为广东威雅光电有限公司、海南文广电子光碟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14.
确认不侵犯除专利权之外的其他知识产权之诉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确认不侵权之诉,应以利害关系人受到警告,而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依法启动纠纷解决程序为前提。  相似文献   

15.
侵害债权,一般来说,是指所有以债权为侵害客体、妨害债权实现的侵权行为。侵害债权既包括债务人对债权的侵害,也包括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不过,从狭义的角度讲,侵害债权仅指后者,也即本文所论述的主要问题: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或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债权并造成了债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网络虚拟社会侵权之事时有发生,一方面拷问着网络监管的力度和科学性,一方面考验着主张权利人收集、固定、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网络侵权事实的能力。一旦发现网络信息有故意侵害自己  相似文献   

17.
【裁判要旨】处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须依法进行利益衡量,既要衡量转让股东和受让股东的利益,亦要衡量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8.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青年作家蒋春玲(笔名辛夷坞)诉北京阅读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图书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此案原告诉称,2011年3月11日,原告、被告签订名为《补充协议》的合同,约定,双方此前就原告的作品《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签订了一系列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若干合同以及相关授权委托书至2011年6月30日终止,自终止之日起,被告不得继续加印这些作品。另,该合同第5条约定,被告违反本补充协议,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以后,继续印刷、装订上述作品,截至2011年7月5日,被告违约印刷、  相似文献   

19.
著作权专有权对软件的保护使得软件源代码处于闭源状态,很难参考借鉴他人软件,软件创新受阻,开源软件为了克服著作权保护的弊端应运而生,其本质上属于在开源许可证保障下的新型著作权许可模式。开源许可证为附解除条件的著作权许可合同。GPL许可证为不可撤销合同,著作权人选择了开源,就不得作出商业限制保留,亦不得撤销先前已经作出的许可证授权。在所有许可证种类中,GPL许可证最为严格,具有高传染性,对于在逻辑上与开源软件的源代码有关联且整体发布的衍生作品,只要有一部分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则整个衍生作品都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而必须开源。用户若违反GPL开源许可证的约定,则其失去使用开源软件的条件,已获得的授权失效。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违约救济或侵权救济,二者竞合,允许当事人择一救济方式维权。我国著作权法应重视对开源软件的规制,不断总结经验并完善相关制度,以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20.
朱丹 《人民司法》2012,(8):38-42
【裁判要旨】软件最终用户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一般不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并且在特定条件下,也不承担停止使用和销毁侵权复制品(销毁方式通常为删除侵权软件)的民事责任,但应当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软件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以及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所得均不能确定,但有证据证明软件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所得超过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50万元最高法定赔偿额的,法院应当结合全案证据能够证明的软件著作权人的最低实际损失或软件最终用户的最低侵权所得等因素,在50万元以上合理确定软件最终用户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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