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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一个国家应当采取自由离婚主义,或者采取限制离婚主义,它取决于家庭所承担的社会职能的状况。在有关离婚问题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法律对离婚控制的逐渐松动是同家庭所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社会化的历史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代,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它承担了生产、生活、养老育幼等多项社会职能,同时还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在这一时代,家庭稳定就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前提。因此,国家必须采取严苛的法律措施去阻止婚姻的离异,实行禁止离婚主义或专权离婚主义,无论古代的中国或者中世纪的欧洲都不例外。到了近代以后,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随着其经济水平的提高,家庭所承担的多种社会职能逐步为社会所取代:社会化的大生产取代了家庭的生产职能;各类教育的发达使家庭的教育职能缩小;各类娱乐设施的完  相似文献   

2.
离婚冷静期制度立足于防止轻率离婚以降低离婚率、保障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从数据和措施层面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运行现状进行考察后发现,配套机制中的配套措施形式还有待丰富、介入精准性有待提高、与其他法律机制的联动有待完善。为充分发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功能与价值,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需以配套机制建设为应然方向,完善调解机制,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联动机制,构建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3.
关于我国离异家庭子女之监护抚养问题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残缺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受到巨大影响,如何保护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成为各国法律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我国关于离婚后未成年人监护抚养制度立法之缺陷进行评析,并提出了完善立法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我国涉外婚姻案件开始频繁出现,致使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日趋重要。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专门就此问题作了规定。该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规定采用了两条冲突规范,即“结婚依婚姻举行地法”,“离婚依法院地法”。需要指出的是,无论结婚或离婚的规定,都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的内容。其次,该条文涉及的仅是涉外婚姻中的一类,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或境外的结婚、离婚。本文从比较的角度,结合我国上述立法,分别对涉外结婚、离婚的法律适用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5.
议·离婚     
关于新修定的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的“分居三年”和“有过错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之离婚条件问题 离婚,是夫妻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我国在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第四章第25条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明确把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条件,从而指出了离与不离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符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会成为幸事。”显然,不管是从道德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在当今世界各国,符合法定条件下的离婚已普遍被接受。所谓离婚法定条件,就是法律规  相似文献   

7.
离婚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及人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本文将回顾和分析西方离婚的增长率、原因以及它所造成的影响;分析离婚对家庭、孩子和社会的影响;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减小离婚的危害性。一、西方离婚率增长的情况及原因分析以...  相似文献   

8.
婚姻中的夫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夫妻财产关系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具有重要性和复杂性。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我国立法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法律制度,在调整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国婚姻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分散规定于家庭关系和离婚制度部分,且现有规定已经难以充分反映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难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的客观需要。适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关系进行专章法律规范的时机已经成熟,有必要对婚姻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全面调整。  相似文献   

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婚姻法》中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对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令其承担一定的财产责任,以示法律对其过错的惩戒。对离婚中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则对其损失进行补偿,对其精神予以抚慰。离婚损害赔偿在法律上的确认,并不会导致“人格商业化”。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在笔者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占60%以上,并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第三者”插足现象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趋突出并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第三者”插足已成为破坏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妨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突出因素.笔者以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仅仅靠社会道德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是远远不够的,非常有必要以法律意义上进行探讨,并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规范,使这一倾向性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相似文献   

11.
韩国作为传统的儒教国家,男尊女卑思想根深蒂固.2005年开始,新修订的法律逐步重视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赋予女性各种法律权利.为了体现宪法的男女平等原则,新法将男女订婚年龄与结婚年龄进行了统一;为避免草率离婚,新法规定了离婚熟虑期间;为改善离婚家庭子女养育问题,新法规定在协议离婚时,必须签订养育子女抚养条款,强化了离婚双方的义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韩国对于女性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据对我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等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的初步调查,涉及房改房处理的案件约占离婚案件的10%左右,尤其是在企事业单位和机关职工的离婚案件中比例更大,如何合法、公正、妥善地加以解决这类案件,对于防止矛盾激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具有现实意义。 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结合审判实践,笔者就此类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一些问题谈谈初浅的看法。 一、关子房改房的性质 对于房改,特别是1993年优惠性房改,各界颇有微辞,然而随着房屋产权的办理,这种住房“向商品化过渡的阶段”已成为一种“既成状态”,笔者不再赘述。问题在于有些持有房产证,本应向商品化住房过渡的人,却“过渡”到了离婚的旋涡之中。请求准予离婚是他们的法定权利,而这又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种特殊状态的房产的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13.
离婚制度的设定在于解决婚姻中的矛盾冲突,救济婚姻双方当事人,达到从整体上维护婚姻的目的。中国传统的离婚制度主要包括七出、义绝与和离等。其中,七出是选择离婚,照顾家庭的整体和顺;义绝是强制离婚,以国家干预的方式解除婚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离是两愿离婚,给夫妻个人表达意愿的空间,从而形成了家庭、国家和个人三位一体的离婚制度结构体系。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家庭、国家、个人因素的消长,离婚制度的结构也相应地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14.
8月13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有的网友认为,新解释太偏袒男人.理南是离婚事件男人出轨占多数,而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按揭购买,那么按新解释离婚时房产归男方.这对女方是不公平的。还有网友认为新解释可能会对家庭主妇们产生不公。这种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但法律本身是双刃剑,它在维护一种东西的同时肯定会伤害一些什么。  相似文献   

15.
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他方的合法权益 ,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我国 2 0 0 1年颁布的《婚姻法》专设“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 ,新增了这一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 ,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依据。本文首先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内容加以介绍 ,又着重阐述了其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的发展,登记离婚在我国呈逐年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并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我国离婚登记法律制度的发展、对人们婚姻状况的影响去反思离婚登记法律制度的缺陷,探讨如何从立法层面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离婚登记法律制度,对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们幸福和谐的指数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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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审理、妥善调处婚姻案件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如何处理好离婚案件 ,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而且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笔者就离婚案件的审理谈几点看法。一、依据一个原则这次在修改婚姻法过程中 ,围绕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 ,还是“婚姻关系破裂”的问题争论颇多。主张“关系说”的认为 :(1 )夫妻感情属于个人的心理或精神活动范畴 ,不应由法律直接调整 ;(2 )夫妻感情不是夫妻关系的全部 ,婚姻是两性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性生活及社会关系的共同体而存在 ;(3)现实生活中没有夫妻感情而存续的婚…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婚姻家庭是与社会紧密相联,息息相关的。一旦婚姻缔结,家庭形成,婚姻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对双方,对子女、对社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我国千万个和睦、幸福、稳定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反映出了我国社会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安定团结的社会生活。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不断增强的今天,离婚问题之所以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这不仅是由于离婚纠纷的增加和离婚原因的复杂化,而且还在于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的道德风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所以,正确对待离婚问题,依法行使离婚自  相似文献   

19.
婚内损害赔偿可行性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春平  曲航黎 《工会论坛》2007,13(1):117-119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而否定了婚内损害赔偿。这不仅违背了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也不利于家庭社会的稳定,而且在实践中也遭到了法官肯定性判决的挑战。因此,完善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0.
清晨,满载着五十多位“爱之桥”俱乐部会员的豪华客车,在欢歌笑语中,驶向莱州三山岛。这是潍坊市潍城区鹊桥协会暨“爱之桥”俱乐部组织的一次旅游活动。 提起“爱之桥”,潍坊人都知道,那是专门为大龄、适龄青年和离异丧偶的中老年人牵线搭桥,建立美满家庭的组织。 俱乐部主任艾顺华,以前在潍城区城关粮油食品供应公司从事工会工作,丈夫是一位法官,由于职业关系,她经常遇到一些由于夫妻不和,婚姻破裂而离婚的悲剧。 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后来男方有了外遇,妻子便向法庭提出离婚,但她丈夫有一定职务,为了名声和仕途,不同意离婚,法庭也没有判决,以后,她丈夫非但没有收敛自己的不轨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地虐待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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