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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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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的决議一九五五年二月七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一九五五年二月七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並修正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並决議將這一草案交由國務院發給各級人民委員會討論和徵求人民意見,以便再加修正,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討論通過。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第一百零三條「保衛祖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華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義務。」的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相似文献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基於發展兩國間貿易的共同願望,並為了進一步增進中、印兩國政府和人民業已存在的友誼,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締約雙方願採取一切適宜的措施以擴展兩國間的貿易,對旨在促進此種貿易的一切建議,願予最充分的考慮。第二條締約雙方同意兩國間的一切商業交易須遵照兩國當時有效的進出口和外匯管制條例進行。第三條締約雙方同意按照兩國當時有效之法令給予「甲」「乙」兩附表中所列之商品  相似文献   

4.
中華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一方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国政府另一方,為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便利和調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國之間的直接付款,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內居住的自然人、法人与在印度尼西亞共和国境內居  相似文献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為進一步促進並發展兩國間的貿易關係,根據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北京簽訂的貿易協定的規定,於一九五  相似文献   

6.
關於國家機關女工作人員生產假期,各地執行尚不一致。為避免相互影響,特統一規定如下:一、生產:產前產後共給假五十六天,難產或雙生增加假期十四天。二、流產:懷孕不滿七個月流產時,得根據医师的意見,給予三十天以內的產假。三、產假期間(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內)工資照發。  相似文献   

7.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国政府,根據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為了合理解决同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印度尼西亞共  相似文献   

8.
總理閣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已經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簽訂了關於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在閣下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国的期間,我們雙方政府又在北京就這個條約的目的和實施辦法充分交換了意見,並達成諒解。我現在確認我們所達成的諒解如下:  相似文献   

9.
我們國家的文化事業大部分是地方性的事業,文化部直屬的事業和企業單位也大部分分散在全國各地,因此必須由地方政府機構加強對它們的领导、管理和監督,才能把它們真正辦好。但是過去文化部對於分散在北京以外各地的直屬的和地方性的文化事業和企業,往往不通過地方政府機構,進行垂直的領導和管理,而這些事業和企業單位也有不尊重地方政府領導,遇事直接請示報告文化部的現象。這就妨礙了地方政府機構對於這些事業和企業的領導和管理,使這些事業和企業不能很好地服從和服務於當地的政治鬥爭和中心工作,並受到當地黨政領導機關的嚴格監督。爲了改變這種狀况,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對於文化事業領導管理上的分工,加強地方人民委員會在中央的統一方針和統一計劃下對當地文化事業的領導和管理,以便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發展和提高各地文化工作,特作如下規定:一、地方文化事業和文化工作一律由地方人民委員會领导和管理;文化部根據中央的方針政策,加以指導和檢查。地方文化事業計劃,由各地地方人民委員會根據國家計劃委員會所發的控制數字和當地具體情况制訂,送國家計劃委員會和文化部審核,  相似文献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国政府為了合理解决雙重國籍問題,曾於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日至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舉行初步談判,兩國政府並以在北京達成的協議為基礎,於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日在雅加達和萬隆繼續進行談判。雙方在談判中根据平等、互利和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進行了  相似文献   

11.
關於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制度,曾於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二日頒發實行,並經一九五三年八月十四日補充修正。现因一九五五年各級國家機關的各項工作任務很繁忙,為了集中力量進行國家建設,特决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员,除因年老體弱和有病的經直屬上級批准可以休假外,一律停止休假。但為使工作人員能有適當的休息,各機關應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執行星期日例假,只留必要人員值班的制度。特此通知,希遵照執行。  相似文献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意在兩國之間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並互換大使街的外交代表。  相似文献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富汗王國政府基於增進雙方關係的共同願望,雙方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富汗王國之間建立正常外交關係,並互派大使。  相似文献   

14.
为了協助恢復越南民主共和國的交通運輸和水利事業,保證中越兩國間的經濟和文化的進一步的交流,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以鐵道部副部長呂正操为首的  相似文献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政府为了鞏固和發展中阿兩国人民間的兄弟友誼,加强兩国間的經濟互助合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  相似文献   

16.
爲了加速國家經濟建設,逐步提高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並促進人民節約儲蓄,茲决定發行一九五五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此項公債條例已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已由主席公佈。公債發行總額爲人民幣六萬億元,定於一九五五年一月開始發行,除分配給各地區的推銷計劃數字另由財政部通知外,茲對推銷公債的有關問題,作如下指示: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国政府在1955年8月22日所签訂的貿易协定(以下簡称貿易协定)第一条的規定,兩国政府就第二个协定年度(自本议定書生效日起十二个月)的貿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本議定書有效期間,双方同意各向对方出口价值一千二百万英鎊的货物。兩国政府將尽最大努力使兩国贸易达到平衡。第二条双方同意兩國間的貿易平衡情况自本議定書生效日起計算,每三个月審查一  相似文献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国政府,為了發展兩国間的經濟和文化合作,加强兩國人民之間酌友誼,經過友好誠摯的談判,已於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四日在北京簽訂了中阿文化合作協定、中阿技術和技術科學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長沈雁冰和農業部部長廖魯言分別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中阿文化合作協定、中阿技術和技術科學合作協定上簽字,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团政府代表團团長、外交部部長貝·什图拉代表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上述兩項協定上簽字。  相似文献   

19.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波茨坦協定的規定,日本應當得到完全的民族獨立,建立自己的民主制度,发展自己镯立的和平趣鸿和民族文化。但是,封波茨坦决定的轨行负有主耍青任的美团-日本的主要估镇圃,却粗暴地破壤了疽些决定,跋踏了日本人民的利盆,把同上述  相似文献   

20.
根據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和內務部轉報青海、雲南等省的請示,現在將自治州、自治區、自治州所轄縣或者自治縣的人民委員會的全稱和工礦地區的國家行政機關的名稱問題,一併批覆如下:一、省、自治區所轄自治州的人民委員會名稱,都不冠省、自治區名。如:青海省的玉樹藏族自治州,稱‘玉樹藏族自治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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