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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日益增多,出现了一项新的双边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用于提高专利审查的效率和质量,加快申请人海外获权.自2011年以来,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多个国家的专利审查机构签订了专利审查高速路项目的相关协议,并启动了多项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本文中,笔者拟就此项目的基本情况作一个简单的介绍,以使我国广大申请人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快地认识并运用专利审查高速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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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从提出到发展已历经十年.这一合作机制促进了专利局之间的工作成果共享,降低了申请人进行跨国专利布局的成本和不确定性,改进了国际专利体系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其发展历程也为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提供了一条可供借鉴的路径.未来我国应加强对PPH规则制订活动的参与,并在专利制度的国际协调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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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球的专利申请量激增,各国专利审查机构面临着审查积压的压力,各国专利局一直协同努力建立各种信息共享的专利审查国际协作制度。虽然该制度在发展进程中面临专利权的地域性、审查制度差异化、语言以及各国文化多样性等问题,但各国基于合作的共同诉求,努力建立积极的对话和协调机制,为专利审查国际协作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我国应重视专利审查一体化发展趋势,预设发展态势和对策,完善专利审查法律制度,为专利制度的国际秩序奠定良好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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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申请的规定是为了在专利申请审查中防止重复授权而制定的,通过对中国、美国、日本、欧洲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体系中关于抵触申请的相关规定、防止重复授权的审查基准以及是否自我抵触的原则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提出我国现阶段比较适宜采用的专利审查原则的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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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专利局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合作在201(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初,中美欧日韩五国知识产权局合作的网站(www.fiveipoflfices.org)正式启动。这一网站为五局合作提供了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平台,标志着五局合作的重大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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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是一项行政审批工作,而行政审批中包含有自由裁量权,如何能够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平衡申请人与公众的利益,是每一位专利审查员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文中首先指出专利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介绍了什么是“程序正义”以及“程序正义”在专利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并结合具体案例的审查实践进一步说明坚持“程序正义”的专利审查的合理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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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背景下,专利局的有限理性、信息偏在等因素使得传统专利审查模式日益受到挑战.在专利审查品质几乎决定着专利品质的情形下,防止“问题专利”增多的主要策略在于对传统专利审查模式做出变革.为此,可在修订《专利法》第5条第1款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公共专利评审的制度经验,通过引入公众专利审查听证制度作出适当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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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平台"的"校局合作"是指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校局合作",其必要性体现为:一是可以节约成本;二是可以推动"校局合作"深入展开;三是可以补充现实空间合作的缺陷。其可行性表现为:互联网的普及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使之具备了群众基础;公安系统金盾工程的实施,以及我院数字化校园工作的落实,使之具备了硬件基础;我院已与许多公安机关签署了"校局合作"协议,使之具备了"软件"基础。因此,要建立"校局合作网",为"校局合作"提供"网络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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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和欧洲对专利审查中创造性判断的一些规定,并通过案例提出了对我国专利审查中关于创造性判断的技术启示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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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时,美国专利法确立了“实际应用”原则。在如何理解“实际应用”时,积累下来许多富有价值的审查方法。这一审查方法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目前其发展的状况如何,对于我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有何借鉴作用,是本文要加以探讨和研究的。本文探讨了美国专利审查中的“实际应用”要件,总结了美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中确立“实际应用”原则的基本原则,以及这种审查方法的发展变化,并分析了这种发展变化对于我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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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时,美国专利法确立了“实际应用”原则.在如何理解“实际应用”时,积累下来许多富有价值的审查方法.这一审查方法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目前其发展的状况如何,对于我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有何借鉴作用,是本文要加以探讨和研究的.本文探讨了美国专利审查中的“实际应用”要件,总结了美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中确立“实际应用”原则的基本原则,以及这种审查方法的发展变化,并分析了这种发展变化对于我国商业方法专利审查标准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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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专利审查指南》赋予同一申请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享有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衔接式”保护。这种“衔接式”保护不仅违反了禁止重复授权原则,而且造成了专利申请量的虚高和专利审查程序的复杂化,加重了专利局的审查工作负担,延长了同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因此,必须废除《专利审查指南》所创设的“衔接式”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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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欧专局分案申请的修订条款正式实施,对"自愿分案"和"强制分案"的期限也分别作出了规定,此后提交分案申请的期限明显缩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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