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齐湘泉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2):19-22,55
“11·21”空难案是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一起航空侵权案件。该案由于美国律师的参与及受害者亲属在美国法院起诉,案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一起国内航空侵权案转化为涉外产品侵权责任案件。此类案件在中国实属罕见,案件提出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本文封该案在哪些方面发生了转变及我们应反思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经济的融合必然要求法律最大限度的同一,中国立法应注意与国际社会通行规则接轨问题。 相似文献
2.
3.
美国反垄断法三倍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美国反垄断法三倍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目标是激励受害者、威慑违法者。由于反垄断法违法行为在性质上具有“涟漪效应”,所以,美国法院建构了一些限制反垄断诉讼原告资格的原则或规则,包括诉因要求、反垄断损害要求、非直接购买者规则。美国法院计算反垄断损害的方法有“前后方法”、“标杆方法”、“市场份额法”等。自里根政府时期起,美国学者就三倍损害赔偿制度之存废展开了争论,这场争论仍在继续。我国应当借鉴美国的经验,在反垄断法中建立三倍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四、证券市场国际化与“国际礼让与互尊” A“国际礼让与互尊”法则 域外司法管辖权研究中一个最中心也是最具争议性的论题之一,就是如何看待与考虑礼让与互尊原则。美国法院在阐释美国证券法的域外管辖权时鲜有提及此项法则。美国冲突法的发展史本身就表明这项原则长期被美国法学界冷落与轻视。 相似文献
5.
6.
2001年和2004年国际法院针对美国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行为,分别作出了拉格朗案和阿维纳案判决。但是,上述判决作出后,美国各级法院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遵从和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从美国法院当前的相关司法实践来反驳其据以不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种种理由,可揭示其怠于遵守国际法院判决的深层原因。国际法院判决对美国法院应具有间接的法律效力,这也要求美国法院应尽可能地找寻适当的国内法路径以遵循国际法院的判决。 相似文献
7.
析美国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和专利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计算机软件,到底是用版权法保护还是用专利法加以保护始终是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美国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历史入手,深入分析了近年来美国法院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所做出的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例,指出:尽管美国及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对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达成了共识,但是问题并没有就此完结。面对计算机技术,尤其是多媒体软件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所固有的“作品性”和“工具性”两重属性所引发的用版权法还是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矛盾日益突现出来。在对“正义”和“效率”这一永恒的问题做出艰难决择之后,美国法院对软件的“工具性”有了崭新的认识,出现了一种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范围日益扩大而用版权法日益缩小的趋势,而对这种趋势的分析和评价,无疑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各类投资者之间以及投资者与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加,但美国法院和中国法院都不愿意受理相关诉讼,通过仲裁解决金融交易纠纷已经成为势在必行的选择。本文分析了美国法院的相关判例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揭示了两国司法不愿受理证券纠纷的消极态度;介绍和分析了美国的证券仲裁实践,包括美国法院在认定仲裁条款效力上逐渐宽松的趋势,美国金融监管局的仲裁、仲裁裁决书吸引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优势所在(文后附有美国金融监管局的一份仲裁裁决书以供参考)。本文最后指出,在法院普遍不愿受理金融纠纷的情况下,正是中国大力发展金融仲裁业的大好时机。 相似文献
9.
10.
1998年1月9日的《福建法制报》周末特刊一版,刊登了一篇题为《决不屈服》(附题:向美国法庭讨回尊严)的长篇报道。介绍一位在中美合资企业“长白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供职的中国姑娘卓婉宁在被公司派往美国深造期间,被公司美方董事长劳伦斯强暴后,为了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断然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几经周折,历尽艰辛,顽强英勇,不屈不挠,在美国首席大法官不顾事实和证据,枉法裁判,裁决“被告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意赔偿人身损失费20万美元”,并被告知“这是高等法院的终审裁定,不能上诉”后,仍然进行着义正辞严、针锋相对的… 相似文献
11.
美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成员国,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是美国法院承担的公约义务。但近几年来。美国法院的一些判例以缺乏管辖权或诉讼地不方便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某些国际仲裁裁决,在国际仲裁界引起较大的争议,也使得国际仲裁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重要。本文以最新的案例和翔实的资料为基础,对美国法院如何确定国际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及确定管辖权的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企业商标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以美国商标法上的戏仿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的历史非常久远,但把商标作为财产保护却迟至19世纪。美国宪法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不是商标法的立法基础。但在美国,公民、法人享有的商标权和言论自由都有其宪法基础。在商业领域,商标戏仿指的是把他人的商标作为批评、调侃对象的行为。戏仿在商标权与言论自由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关系。一方面,商标所有人希望借助现代商标制度防止他人对自己标志的擅自使用;另一方面,第三人又希望借助言论自由的保护,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如何解决商标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构成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商标不同于传统财产、应受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一属性并不能为戏仿提供言论自由的保护。在实践中,美国法院探索了“可替代的其他充分的传播手段”、“非商业性言论”等进路来解决商标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可替代的其他充分的传播手段”标准无法解决戏仿的对象是商标本身而引起的问题,“非商业性言论”标准面临的困扰是无法划分商业性/非商业性言论之间的界限,为此,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引入了“合理使用”标准。 相似文献
13.
美国宪法创建了联邦制。在这种体制下,联邦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联邦政府之外的权力被赋予了各州。这种权力分立的模式决定了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之间的关系。托尼M.费恩——纽约大学法学院全球法学院电视节目的副导演——概述了美国法院的分级,向我们解释了美国法院体系的运作方式。 相似文献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3)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五日(85)沪高民核字第76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旅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张雪芬,为与居住国内的贺安廷离婚,向我国法院起诉,同时也向美国法院起诉,现美国法院已作出判决,我国受诉法院是否还应作出判决的问题,我们同意你院报告的意见,在张雪芬未撤回向我 相似文献
16.
美国前国务卿万斯先生去年十一月率领由大企业家、银行家和高级律师组成的百余人代表团来中国,先后参加了上海和大连的“国际投资法律问题讨论会”,并在沈阳和北京进行了访问,会见了国家领导人。这是中美经济法律界友好交流的一次重要活动,在发展中美经济贸易关系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取得了重要成果。赵紫阳总理在上海和大连讨论会结束后会见万斯和代表团全体成员时,对讨论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万斯和其他美国经济法律界朋 相似文献
17.
<正> 外国侨民向美国法院就发生在外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提起诉讼于1980年被第二巡回法院的费拉提加诉佩纳案判决首次确认。法院的这一司法管辖权,最近又得到管辖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案的第九巡回法院判决的进一步肯定。关于美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国际性侵犯人权行为进行司法管辖,在美国法律界尚存争议。现将美国律师协会《ABA杂志》1990年2月号上刊登的斯蒂芬和希贝等律师关于此问题的争论编译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涵义美国法院在1905年审判“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例中首创了一个判例法原理即“揭开公司面纱”(lifting the veil of the corporation),法官桑伯恩(Sanborn)法官该案的判决中指出:“就一般规则而言,公司应该被看 相似文献
19.
国际商事仲裁在当今环球经济中所取得的成功大体上归功于业内熟悉的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有意到美国执行“非美国”仲裁裁决的外国公司或个人需要了解美国法在这个领域的适用。本文勾画性地探讨了美国法院是如何通过适用美国《联邦仲裁法》第二章来适用《纽约公约》的。本文是作者由其英文稿翻译改编而来。英文原稿刊登在“美国仲裁协会”发行的季刊《争议解决办法专业杂志》2006年2~4月版。 相似文献
20.
最近,一名俄罗斯软件程序师和他的雇主受到美国法院的传讯,涉嫌罪名是合谋销售对“美国千年数码版权法”(DMCA)造成危害的技术,这种技术能使人们在使用计算机和电子程序时对版权保护造成侵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