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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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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制定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中药现代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制品生产管理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国办发[200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8.
国办发〔200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国家鼠疫  相似文献   

9.
国办发[2007]46号2007年6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  相似文献   

10.
《内蒙古政报》2007,(8):17-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相似文献   

11.
《江西政报》2007,(15):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7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五”计划》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向意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局《关于加强统配物资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局关于加强统配物资管理的意见(摘要)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粮价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6〕21号(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国家计委《关于粮价检查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长期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粮食工作方针、政策,促进...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中编办《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组织实施。为搞好这项改革工作,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改革并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国家经贸委和10个国家局要负起责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特别是要认真解决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0.
国办发〔200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的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六月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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