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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亚利 《西部法苑》2003,(4):30-31
法律援助制度,它集合了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功能,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为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原则而实行的具体措施,是与司法制度相衔接的法律制度。同时是一项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协调下,由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自愿人员为经济困难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成立.后改名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至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立了公益法律服务的专门委员会.领导律师行业自发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3.
最近,作为2013年度无锡市法治实事工程之一,江苏省无锡市司法局正式启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五大平台建设。其中包括:(1)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全覆盖基地。在10个窗口部门、10个特殊场所、人流聚集地建立一批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资源为一体,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公益法律服务基地,组建10个律师专业法律服务团,定期、定时开展义务为民服务活动。(2)矛盾调处化解全覆盖平台。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益法律的概念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价值追求。有效的公益法律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的重要保障。公益法与公益诉讼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我国已经出现了包括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民间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公益诉讼、公益立法建议在内的各种公益法律服务形式,现在应当进行系统的研究,以促进公益法律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5.
刘耀堂 《中国律师》2012,(10):17-17
9月14日,全国律协在京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全国律协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主任、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副主任佟丽华主持,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副会长、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朱征夫出席会议。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周院生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律师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力军,在公益法律服务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等  相似文献   

6.
法律援助的宗旨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使他们能与其他公民一起平等地站在国家法律平台上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怎样完成这个宗旨.实现我们所设计的目标,使法律援助制度得以全面落实.使法律援助资源的利用,实现最大化、最优化,真正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优质高效和满意的法律服务,成为摆在我们深化和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公益法律服务参与主体的结构我国公益法律服务参与主体包括五类:政府法律援助律师、民间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兼做公益法律的专家学者、独立公益诉讼人、兼做公益的商业律师。根据参与主体与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疏近,进一步可归纳为3大  相似文献   

8.
姚磊 《天津检察》2008,(1):35-36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最直接目的即在于保护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司法的公正。众所周知,法律服务具有有偿性,而这一有偿性已成为公民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的最大障碍。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当事人得到的法律服务将会明显的优于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获得法律服务的社会弱者。  相似文献   

9.
法律援助是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对社会困难或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的要求。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或面临灾难事件时,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许、对救济的渴望显得尤为强烈。法律服务中的公证以其自身的职能在为公众提供着一些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履行着它的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  相似文献   

10.
一、新西兰法律援助署及其职责新西兰的法律援助起源于1945年,当时法律援助限于刑事事务。从1969年开始,新西兰法律援助开始包括民事和家庭法律事务。1991年,新西兰根据立法创立了一个独立的国立机构即法律服务委员会(即法律援助委员会)监督和实施法律援助体系。2002年开始,新西兰法律服务委员会被一个新的国立机构即新西兰法律服务署(也即法律援助署)替代。根据2000年通过并于2006年修订的《法律服务法》(即《法律援助法》)第91条的规定,新西兰法律援助署是一个自愿性国立实体(Crown entity),根据2004年《国立实体法》第7条的规定,法律援…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2012,(2):98-106
2011年6月,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干部赴英国培训学习。培训期间,先后听取了来自英国法律服务委员会、法律服务监察委员会、法律行动小组、法律援助专家小组、青少年法律中心、伯明翰事务律师协会、伯明翰法律中心、伯明  相似文献   

12.
《法庭内外》2007,(2):56-56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法律需求和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新农村建设,前不久,北京市在延庆县成立了首个服务形式包括给村镇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给予法律援助、无偿提供公益诉讼与非诉代理、调处纠纷、减免费办理涉农公证、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为保证该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延庆县法院于近日决定从5个方面为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助力。  相似文献   

13.
法律援助咨询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在为公众解答法律问题方面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及时性、专业性和无偿性等特点,因此,其在预防和减少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中具有其他法律手段和形式所不能起到的独特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帮助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助于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14.
一、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的主要内容(一)协作机制服务的对象司法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让缺乏运用法律保护和实现法律权利能力的个别公民平等行使诉权、实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民事检察的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纠正错误诉讼行为,恢复受损司法秩序,保护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分析已有的民事申诉案件,特别是从民事检察的当事人,又尤其是申诉人的情况来看,在申诉案件中开展检司协作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赵大程 《中国司法》2011,(12):11-13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做好服务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司法部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把服务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出台相关政策和有效措施,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深入开展。吴爱英部长对做好服务残疾人工作多次提出要求,明确指示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使残疾人等更多困难群众平等享有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6.
一、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的主要内容(一)协作机制服务的对象司法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让缺乏运用法律保护和实现法律权利能力的个别公民平等行使诉权、实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民事检察的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纠正错误诉讼行为,恢复受损司法秩序,保护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分析已有的民事申诉案件,特别是从民事检察的当事人,又尤其是申诉人的情况来看,在申诉案件中开展检司协作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是完成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我们认为,必须从分析法律服务的特有属性和矛盾入手、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研究探索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我一直觉得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应该有个缓冲地带,这就是社会组织。我们这个公益法律组织的作用就恰恰说明了这个缓冲地带的重要性。我们一方面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协助党和政府化解了社会矛盾,尤其在百姓维权呼声日益高涨和政府维稳要求越来越紧迫的今天,这个缓冲地带更为重要。很多时候,社会总把我们当作好人好事,其实公益法律服务应该作为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9.
一、问题的提出 《法律援助条例》实施至今,在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的法律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逐渐摆脱传统的“厌讼、耻讼”的思想,将纠纷对簿公堂,因而法律援助的方式更多地集中在诉讼代理方面。但是诉讼有其自身的局限,即程序繁琐、耗时较长、成本高昂,再加上当前普遍面临的执行难,对于弱势群体而言,他们最终未必能够真正实现权益的保护。结合弱势群体的自身特点,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寻求更有效的法律援助方式。  相似文献   

20.
《法学杂志》2011,32(11)
自2006年起,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进行项目设计,开展了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扶助计划项目。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两个项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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