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正权杖是根指挥棒,但手握权杖的时候别把别人都当猴子耍。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三处处长李学智硬是按不住自己的手,非要把别人当耍猴,身陷囹圄还留下一脸血印子。上诉不加刑,这话我们很多人都听过,被判了12年的贪官李学智也听过,所以他斩钉截铁地上诉了。但他忘记了两个前提:一是检察院抗诉,二是犯罪证据怎么认定。有了这两条,该加刑的照加不误。现实案例出现在北京,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学智有期徒刑12年后,他提起上诉坚称无罪。而检察机关同时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2.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全面审查原则的存在,部分被害人享有了通过民事上诉引发刑事二审之权利,这种上诉权引发了若干法律适用之尴尬。赋予被害人独立的、直接的上诉权是解决此问题之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3.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致命缺陷,也是我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环境行政违法"按日计罚"制度和环境犯罪"按日计罪"制度是弥补此法律缺陷和遏制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当今世界有少数国家通过立法对环境犯罪"按日计罪"制度作了明确规定,美国就是其中典型代表。尽管环境犯罪"按日计罪"制度与我国传统刑法理论有颇多冲突,但是我国有必要也有可能借鉴环境犯罪"按日计罪"制度。  相似文献   

4.
“一对一”证据是个动态的概念,“一对一”证据是对犯罪的某一阶段而言,而非全部犯罪过程都只存在“一对一”的证据;“一对一”证据不等同于孤证,尚有其他间接证据印证犯罪事实的存在;“一对一”证据是可以发生变化的,由“一对一”证据入手,可以查证其他证据,乃是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受贿犯罪中行贿人的证言和受贿人的供述、辩解是核心的“一对一”证据,而其他相关证据是非核心的“一对一”证据。虽然非核心的“一对一”证据的关联性要弱于核心的“一对一”证据,但是其作用主要是增强核心的“一对一”证据的证明力,使全部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司法人员要以客观、全面、发展的认识观看待“一对一”证据案件,意识到“一对一”证据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是可以定案的,不是绝对不能定案的。同时要灵活使用“一对一”证据,以核心的“一对一”证据为基础和突破口,争取获取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相似文献   

5.
原重庆市经济开发区(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唐文峰(正厅级)是牌桌上的大“庄家”,大小通吃,可说是只赢不输;他更是权力的“庄家”,主政10年大“赌”特“赌”,结果却把自己“赌”起了监狱。  相似文献   

6.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