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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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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刑事普通救济程序的上诉审程序,在诉讼中占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将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审程序的建构进行分析与优化。  相似文献   

2.
秦宗文 《现代法学》2007,29(3):176-185
全面审查是刑事诉讼法界定二审审判对象的根本原则,其建立在司法能动主义、真实发现主义的基础上,有其历史的合理性。随着我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司法能动主义受到削弱、真实发现主义受到质疑,加之全面审查要求与实践的脱节,与司法其它价值及与司法整体改革方向的冲突,对其改革不可避免。但由于独特的社会境遇及制度背景演进的渐进性,改良而非废除是更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刑事抗诉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权。但司法实践中,由于抗诉制度的运行机制上存在一些缺陷,使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审判监督职能。为了从理论上厘清抗诉权的内涵,使其更好地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作用,本文将以刑事二审程序的抗诉为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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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权.但司法实践中,由于抗诉制度的运行机制上存在一些缺陷,使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审判监督职能.为了从理论上厘清抗诉权的内涵,使其更好地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作用,本文将以刑事二审程序的抗诉为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5.
刑事二审程序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国家审判权再次作用于刑事案件的载体,它的存在和运行对于国家审判权的实现和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视野下的二审程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权利救济和保障公正方面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二审审判方式、发回重审以及审理期限等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力度明显不够。为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功能,应当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扩大开庭审理的范围、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改革发回重审制度、创建当事人和解制度。惟有如此,刑事二审程序才能更加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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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速裁案件应否采用两审终审制,我国理论界存在激烈争议.立法和司法实践虽认可速裁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但刑事速裁案件二审启动率低、上诉撤诉率高、量刑争议占二审启动事由比例高等现象表明,简单适用普通二审程序不符合速裁程序运行的客观需求.此外,上诉是否导致被告人认罪认罚效力被否定也是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必须解决的问题.重构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应当以均衡价值观为指导,明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法官裁判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强化一审法官的审查义务并建立在不采纳量刑建议时一审法官的强制说理机制,在确保一审法官向控辩双方充分释明的基础上对刑事速裁案件二审程序的启动条件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上诉程序 ,应当理顺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关系 ,将一、二审关系定位为续审主义 ,并将事实审理的重心放在第一审。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应当确立附带上诉制度 ;完善上诉程序中的反诉 ,如果当事人愿意放弃审级利益 ,在第二审同意他方提起反诉的 ,上诉法院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选择 ,对一方当事人提起的反诉进行审理 ,而不应当发回重审。改进第二审的裁判 ,规定“移送裁判” ,即如果第一审法院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 ,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明确确立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第二审法院不得变更第一审判决 ,导致对当事人更加不利 ;改进“发回重审”之裁判 :其一 ,以“第一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为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事由 ,其二 ,对于第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 ,在不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的前提下 ,第二审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由自己审判 ,其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合意决定由第二审法院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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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刑事二审抗诉及其引起的刑事二审程序是刑事诉讼错误矫正机制的核心部分。然而,如此重要的制度在我国的运行情况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抗诉少"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其中"处于抗诉边缘"的案件的分析,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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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能否扩张原控诉请求在我国,检察机关参加第二审诉讼程序,虽然与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具有相同的诉讼利益,但是,等级科层制设置天然具有上级监督下级的属性,二审程序中的检察机关,能够独立地判断原审判决公正与否,能够纠正不当指控,完成维护原起诉  相似文献   

12.
刑事二审程序应当具有权利救济功能和裁判过滤功能。我国现行的全面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刑事二审程序功能的发挥,有必要加以改造。我国刑事二审审判范围的确定应当采取复审与复查并行的双轨制,实行有限审理与全面审查相结合,以保障刑事二审程序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刑事第二审程序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二审审理方式的选择对第二审程序正当性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现在多数二审刑事案件不开庭审理,存在很多弊端,因而要避免诸种弊端同时又不逾越现行法律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引入听审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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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普通二审程序的功能配置上的存在定位不清局面,如:纠误功能的异化倾向,程序保障功能的弱化,统一法律解释功能的虚置。而在死刑案件中,因庭审实质化重心在二审,审级制度功能的合理界可能进一步模糊化,一审有沦为预审程序的危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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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如果做更为微观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刑事诉讼制度包括刑事二审程序越来越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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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三大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就法律监督手段、措施、程序作了规定。但当前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监督、尤其是刑事二审抗诉方面“抗诉少、抗诉难、抗不赢”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主要是立法存在缺陷、执法认识不到位、目标考核欠科学、干扰监督的因素太多所致。笔者认为亟待通过完善立法、深化司法改革、改进考核办法、加大监督力度来化解此难题,推进刑事监督、尤其是刑事二审抗诉工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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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进人第二审程序,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司法实践中,二审程序在惩罚犯罪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程序的正义和效率价值来审视,该程序在运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20.
基于当前刑事二审抗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着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精神,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从扩大刑事二审的抗诉对象、赋予检察机关刑事二审抗诉裁量权、强化被害人申请抗诉权的保障力度、强化刑事二审抗诉的效力和重新科学地配置二审抗诉权与上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等五个方面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刑事二审抗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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