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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计收个税更公平更人性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一刀切"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对于那些收入相同但家庭必要支出多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建议以家庭收入作为个税计税条件。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单位是个人,虽然计征方式简单,但不能反映家庭收入的整体状况。同时,现行费用扣除标准的规定也过于简单,没有考虑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少,以及通货膨胀、医疗、教育、住房等因素。在个税征收上,忽略公民家庭的存在,仅仅将公民个人作为税收对象,有损于公平公正,也不够人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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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8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28日批复各地方税务局.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征收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对应的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的批复.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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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6,(15)
今年上半年,我省税收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全体税务干部的努力下,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相应作出了若干规定,并改进了稽征管理方法,及时组织了各税收入。但是由于对实际的变化情况估计不足,在工作上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征免界线划得不够清楚,致使各地在执行上理解不一,加以个别税干的强迫命合作风,在群众中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为了正确组织国家收入,并有利于生产的发展,特就农村税收存在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几项补充规定:一、附属于农业社内经营的手工业作坊或商业单位,只征收营业税,暂不征收所得税。其营业税率,不分营业收入额或营业收益额,一律按综合税率3%计征。营业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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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2003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作如下决定:一、调整标准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标准,主城内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计征调整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元计征主城以外都市圈以内的区域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调整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计征。其他地区配套费征收标准的调整,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都市圈的征收标准。此次调整配套费标准的地域范围见附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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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是促使其健康发展的唯一途径。当前,如何依法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 1、完善税收制度。税收是调控私人经济的有力手段。依照法律规定,应严格征收个人调节税。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私人企业主的工资收入部分可同其他工资收入人员一样征收个人调节税。税后利润收入用于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税后利润用干个人消费的部分,依照40%的税率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对私人企业主一些明显的奢侈消费行为,如修建豪华住宅、享用高级轿车、修祠堂、庙宇等,还可征收特别消费税。 2、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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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7)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5]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定,结合实际执行情况,现就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标准(一)主城区范围内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分为Ⅰ档、Ⅱ档。其中,主城区Ⅰ档范围内城市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0元计征,主城区Ⅱ档范围内城市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计征。主城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档次范围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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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2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85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2001年11月13日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作如下决定:一、调整标准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标准,主城(600平方公里)内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4.28元计征调整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计征主城以外都市圈(2500平方公里)以内的区域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计征。主城区和主城区以外都市圈以内地区范围的界定附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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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核心税种之一。本文在研究发达国家个税综合征收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计算模型,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作技术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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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25)
为了贯彻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方针,促进企业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平衡农村社队企业之间以及社队企业同其他集体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以利于他们在同等纳税条件下开展竞争,现就对农村社队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征收工商所得税的税率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对农村社队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一律按照八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取消原来对社队企业按照20%的比例税率和三千元的起征点征收所得税的规定。原来比照农村社队企业按比例税率征收工商所得税的其他企业单位(如企业供销机构、专业公司、知青办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等,下同),不论设在城市或农村,其经营所得和提取的管理费结余,都一律按照八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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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28):38-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补偿费自1994年开始征收以来,征收额持续增长,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征收水平不断提高,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没有严格执行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一些矿产品计征销售收入的核定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为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切实保护采矿权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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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是个税改革中公众关注最多的问题,但从长远合理的税改框架来看,免征额的高低并不是个税改革的关键,变分类计征模式为综合计征模式,实行单一税率,才是最理想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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