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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颁行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也是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与国外仲裁法律制度接轨的重要里程碑,它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将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立法精神,笔者认为,我国仲裁法确定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即自愿仲裁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根据事实符  相似文献   

2.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但目前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机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运作中都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缺乏管辖权异议制度和仲裁保全制度,对仲裁裁决的监督体制不完善等等。因此有必要以劳动争议仲裁的指导思想为中心,对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作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仲裁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正在进行根本性的改革,确立了仲裁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宣告了我国没有仲裁法典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仲裁法》所规定的若干原则和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相符,表明了我国仲裁制度在与国际仲裁制度接轨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仲裁法》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公正、及时的原则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  相似文献   

4.
仲裁.又称公断.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争议提请第三者处理.由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有着悠久的历史.现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用民间的方式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一种制度。仲裁的作用日益显著。我国建立仲裁制度的时间不算太长.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前苏联仲裁制度的影响.仲裁被行政化了。改革开放以后.仲裁制度虽有较大的变化.但仍不能满足改革实践的需要。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仲裁制度一更好地发挥仲裁的服务功能‘我国仲裁制度的理论扣实践都必一员进行改革。一、我国国内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5.
21世纪中国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现代化与国际化的发展方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在阐述我国现行的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仲裁立法与实践和加快我国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步伐,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作者认为,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比,我国现行仲裁立法与实践仍然有一些尚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为了使我国的仲裁事业融入国际仲裁市场,加快我国仲裁事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应当参照<示范法>的规定,对我国现行的仲裁法进行修订,以便使我国国际仲裁法律制度不断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仲裁制度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随着我国《仲裁法》、《劳动法》、《公务员法》的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发布,在我国呈现出民商仲裁、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三大仲裁制度并存的局面。三大仲裁制度都有其法律的支撑并自成体系。相对而言,民商仲裁制度比劳动仲裁制度和人事仲裁制度较为成熟,劳动仲裁制度需要重新设计仲裁程序,人事仲裁制度则应该并轨到劳动仲裁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不断发展,专家证人制度的缺失已经逐渐成为阻碍我国商事仲裁发展的桎梏之一。相比专家证人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运用,我国由于历史和法律传统方面的原因,至今未能对商事仲裁中专家证人制度进行立法,亦未有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此作出详尽规定。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在我国商事仲裁中运用专家证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障碍.为排除这种障碍,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时,基于我国仅承认机构仲裁合法性的前提,应当尝试在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对该制度予以完善,从而适应我国商事仲裁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性规范零散,缺乏系统性及基本原则的统帅及指导,导致司法实践程序问题多多。因此,应当确立相应的法律基本原则,参照民事诉讼程序建立审查法律制度,以完善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性规范零散,缺乏系统性及基本原则的统帅及指导,导致司法实践程序问题多多。因此,应当确立相应的法律基本原则,参照民事诉讼程序建立审查法律制度,以完善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法。  相似文献   

10.
仲裁中应设立第三人制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使仲裁活动涉及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客观存在。学术界对于仲裁中应否设立第三人制度意见不一。仲裁的实践、仲裁的法律性质和仲裁的价值目标决定了仲裁中设立第三人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必然性。仲裁第三人制度应从第三人参加仲裁的方式、时间 ,第三人的权利及其限制等方面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1.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律的健全,我国的仲裁制度不仅得到确立,而且逐步走向完善。从合同的多头管理和多头仲裁,发展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统一管理和统一仲裁,应当说是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和进步。但是,这几年的仲裁实践证明,当前我国仲裁机关从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素质以及办公条件等等,都已出现不相适应的现象。为此,本文拟就如何加强仲裁制度建设问题,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2.
由于商事交往的发展以及仲裁本身的独特优点,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支持仲裁更多、更广泛地应用。但是由于国际及国内商事交易中,主体、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法院和仲裁机构都面临着更多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关于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问题。瑞士对于此问题已经有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我国可以借鉴瑞士的经验,循序渐进地在立法上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并且通过司法实践加以完善,以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我国仲裁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汪勤,王立亚我国仲裁制度建立40多年来,在解决大量经济纠纷过程中,仲裁与法院审判及行政手段相互配合,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因此,进...  相似文献   

14.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期待快速解决争议、降低诉讼成本的意思表示。但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颁布之时,就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有些方面已成为制约仲裁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障碍。《仲裁法》的修改应本着尊重当事人自治的原则,取消对仲裁协议内容僵化的要求,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尊重仲裁管辖。  相似文献   

15.
张潇剑 《外交评论》2006,(1):101-105
争议的可仲裁性系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项基本问题,仲裁员依据什么法律来界定争议的可仲裁性是仲裁程序能否启动的前提。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在可仲裁性问题上适用仲裁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以及仲裁裁决的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地法,均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作者认为,仲裁员应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作为衡量争议可仲裁性问题的准据法,因为这类原则已为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所承认,并且其适用符合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提高了跨国商事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16.
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有着丰富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务操作意义。"证人书面证言"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其在各法域仲裁实践中的适用不尽相同。尤其针对证人不出庭情况下书面证言的可采性问题,各法域的实践结果甚至可能截然相反。这背后体现了各法域在仲裁证据制度"法律文化"、"性质认识"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我国的仲裁证据制度也存在相关问题。虽然发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较好的实现个案的公平与效率;但是放眼未来,则需要在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上,做系统性的、规则层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法律意识的普及,仲裁作为非诉讼权利救济方式的一种,在社会上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仲裁的进一步发展普及缺少必要的发展要件的支持,仲裁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存在很多制约因素,仲裁制度的优越性、便捷性尚未被全社会所知晓,我国仲裁公信力还有着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亟需从完善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英国1996年仲裁法实施至今已近十年,其中赋予法院对英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全面审查权的规定颇受争议.但这种制度设计考虑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同时也符合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对英国法律制度的传承和发展以及仲裁法律服务的繁荣起到了重大作用.相比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失之简陋.应当借鉴英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最普遍、最有效的解决国家商贸往来纠纷的方法之一。在进行仲裁过程中,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和前提,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就不会有有效的国际商事仲裁。一项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又是裁决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基础。文章通过我国和国际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协议理论与实践的对比研究,提出了我国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问题与完善方法。  相似文献   

20.
一、申请撤销仲裁制度(一 )立法目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仲裁裁决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时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仲裁作为灵活、便利、迅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 ,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争议得到确认 ,对当事人和法院均发生约束力和执行力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各国立法对此均予以确认 ,以保证仲裁的效力。我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任何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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