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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代议制民主是中选民选出代表行使权力的间接民主.因此,代表与选民的关系成为代议制民主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关系是完善我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基层人大代表与选民关系存在诸多隔膜,集中体现在代表选举、代表履职和代表受选民监督等环节,导致人大代表不能切实地代表选民的患忐和利益.通过完善相应的制度可以密切人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杨成 《行政论坛》2011,18(3):57-61
质询权是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力,它具有不可放弃性、有限性、法定性和强制性四个方面的特征。多年来,人大代表质询权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人大代表的构成不合理,具有官员身份的人大代表不愿意启动质询权;许多兼职人大代表质询意识较弱,不知如何行使质询权;质询规则缺乏可操作性,人大代表难以有效行使质询权。对此,我们应完善人大代表制度和质询规则。应改变人大代表的构成,逐步降低官员所占人大代表的比例;逐步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要强化人大代表的质询意识,要在以下几方面完善质询规则:质询方式、时间的多样化;适度降低质询主体的人数要求;规范质询程序,明确法律责任;建立人大代表质询回避制度。  相似文献   

3.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新形势和新情况下如何深化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是基层人大工作的重要课题.2008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要求推广和加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以下简称代表联络站).本文以龙岗区的实践经验为蓝本,对代表联络站的建设作一个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以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分析为起点,不难发现城市房屋拆迁实质是一种行政征收.国家行使征收权必须具备:公共利益的目的、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公正的补偿这三个法律要件;以"重庆钉子户"事件法律分析为核心,可以看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立法不完善和制度设计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欠缺公共利益决断机制、程序不当、补偿原则不明确、救济途径不畅.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的"集体履职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随着我国社会变迁,人大代表"集体履职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制度建立的初衷,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立足现实实践,可以尝试建立一种以"个体履职制度"为主、"集体履职制度"为辅的人大代表履职制度。"集体履职制度"向"个体履职制度"的转变,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有助于推进我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质性进步。  相似文献   

6.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的"集体履职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随着我国社会变迁,人大代表"集体履职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制度建立的初衷,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立足现实实践,可以尝试建立一种以"个体履职制度"为主、"集体履职制度"为辅的人大代表履职制度。"集体履职制度"向"个体履职制度"的转变,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有助于推进我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质性进步。  相似文献   

7.
阮雪梅 《理论探索》2008,(1):154-156
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手段和方式多种多样,其基本原因是:公司治理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公司法律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在"一股一权"前提下,法律赋予股东的平等权利与这种权利的实现有距离;<公司法>没有从制度设计上真正体现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点,而股东间的利益冲突也损害了有限公司人合的性质;"资本多数决"原则为控股股东提供了一种"制度上的利益";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规定还不完善.加强对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需要从控制机制和具体制度等层面入手.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在充分发挥人大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过程中,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大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创新:"一把手"上任之前先过"面试关",充分发挥人大在干部任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改革人大监督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的有效监督;创新人大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这些实践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有很大的发展和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9.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对政府的监督权力是,人大代表可向政府递交建议案;如对建议案的答复不满意,10位以上代表联名可提出质询案;如果提出质询案后,对政府的答复仍不满意,可继续提出罢免案,对工作不力的政府官员可进行罢免。辽宁省由此发生了——  相似文献   

10.
浅析人大代表的专职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项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制度主体的完善与发展。人大代表专职化是完善和发展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从广义上而言,人大代表专职化是一项以代表产生方式的权威性为前提,以代表任职专门化为形式,以代表素质专业化为内容,以完善代表责任追究为保障的系统性制度机制,有利于代表更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力。  相似文献   

11.
针对现阶段我国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程序存在的不足,从程序规范的视角审视,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程序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明确代表候选人提名资格要件,取消代表候选人结构比例要求,引入代表候选人申请制度,改革代表候选人介绍和确定程序,建立代表候选人提名监督机制等,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质量。  相似文献   

12.
选举制度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实现,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我国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规定过于分散,直接选举过于频繁且范围过窄,竞争不够充分,不尊重被提名人意愿,候选人介绍存在缺陷,选区划分制度不科学,选举程序不够严密,选举制度与代表制度存在冲突,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与区域选举制存在冲突,救济和裁判制度不健全。选举制度建设需要顶层设计,通盘考虑,要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人民当家作主水平为价值导向,走法制化道路。一方面要通过改革和完善选举立法,解决现行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有意识地进行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回应公民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对选举制度建设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障碍及其克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障碍,一方面来自知识产权自身.另一方面来自有关法律的缺陷.就前者看,存在着由于质押权人对知识产权的非直接占有产生的风险,以及由于受法定时间、地域性、一定范围内的排他性等的限制,在估价上产生的风险;就后者看,担保法和物权法关于质押合同生效规定的不一致,担保法关于"依法可以转让"规定的局限性,知识产权估价、质押期间出质人对知识产权的使用和质押权的实现缺少法律依据,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障碍.克服这些障碍的思路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规则,统一担保登记制度,建立集合财产担保制度,切实为质押权的实现提供保障等.  相似文献   

14.
一、着眼于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从1997年起。江苏一些试点市县区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党代表提案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建立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党委领导同志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确立的产权平等保护原则是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证.但物权法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产权方面存在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制度少,对私人所有权的限制性规定多和对国家所有权限制少等不足.因此,须进一步完善物权法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产权的具体规定,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化解由于物权法的立法技术欠缺所带来的产权不平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张举国 《学理论》2011,(14):51-52
近年来,随着各类型居住社区的深入发展,业主自治团体在维护业主利益时愈发显得"力不从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的呼声不断。业主自治团体运行中的问题主要有:法律主体地位缺失;法律规定中有矛盾;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7.
2001年,我国颁布实施《信托法》,《信托法》中规定可以以遗嘱的形式设立信托,这表明遗嘱信托这一信托形式已经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遗嘱信托制度不仅涉及信托法的内容,还涉及继承法的内容,兼具二者属性。这一制度在我国有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但是无论是在继承法还是信托法中,均未规定遗嘱信托的具体规则。我国应当在修订继承法的过程中,完善遗嘱信托制度。本文从分析遗嘱信托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必要和可能着手,结合域外相关法律规定,得出我国遗嘱信托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并提出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8.
垫江县的"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对党代表任期制下,党代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以及代表如何有效履职的深入思考与实践探索。在近两年的实践探索过程中,形成了有垫江特色的政府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有效整合了地方政治资源,另一方面,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是党联系群众工作的有益探索。当然,其在制度创新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实地考察出发,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内在因素,提出几点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丁利明 《行政论坛》2012,19(3):55-60
2011年4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涉外产品责任的选法规则进行了特别立法,但在具体内容上存在着:被侵权人单方选择法律及排除被告无法预见原则的作用范围狭窄、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规定不完善、双重可诉规则及最密切联系原则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为完善我国现行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建议在于:第一,在被侵权人单方选择法律的范围内增加产品取得地法;第二,扩大"排除被告无法预见的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第三,明确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限制条件;第四,在损害赔偿问题上我国法律应坚持双重可诉原则,应规定在损害赔偿限额方面,作为准据法的外国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相抵触的,不得适用;第五,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立法方式上,应当发挥最密切联系原则克服已有冲突规范机械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国家立法活动中最具根本性的原则,加强与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相关程序中的各项组织要求和程序规范。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可具体分解为党的立法主张形成程序、党的组织与立法机关互动程序和国家法律形成程序三个部分。党的立法主张形成程序,宜重点落实党的立法主张形成过程中党内法规的相关组织程序规定,提高立法主张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党的组织与立法机关互动程序,要重点理顺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之间的关系,明晰党的组织与国家立法机构的职权界限;国家法律形成程序,应重点理清党员人大代表的双重身份,坚持党员代表的义务优先性原则,并确保其有效行使代表权利和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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