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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题导引】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是制定民法典的重要举措。其中,对于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也作了规定。设定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监护人的利益,惩罚失职监护人,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规定。未成年人监护权涉及监护权的撤销和恢复两个重要方面。在《民法通则》第18条也有关于撤销监护权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的适用效果不佳,一度成为睡美人条款。本次《民法总则》的制定,让监护人资格撤销和恢复更具可操作性。我们专门规划了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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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及其监护权的撤销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仍存在些许问题。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销是亲权、监护权及国家亲权相互博弈的结果,其应当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研析相关概念、制度体系及借鉴不同法系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从完善监护内容、监护权的分类别撤销与细化撤销之法定事由、落实监护评估机制及建立诉讼监护人制度等角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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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制度之一,当涉罪监护人严重侵害其监护的未成年被害人时,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权,重新确定符合条件的新监护人。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参与支持撤销监护权之诉时常面临众多困境,如撤销之诉启动难、监护侵害犯罪之诉与撤销监护权之诉衔接不当以及撤销后监护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构建监护侵害犯罪与监护权撤销的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可以提供合一的程序平台,同时解决监护侵害的犯罪认定与监护人监护权撤销两种诉讼的接替问题。通过增设诉前监护状况评估程序、规范撤销监护权之诉的启动程序、完善监护侵害犯罪刑事与撤销监护权民事程序的衔接程序以及细化监护权撤销后的跟踪、回访程序,构建刑民程序合一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及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国家责任理念在刑事、民事司法层面的落实,在尊重诉讼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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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受虐待、流浪乞讨、意外死亡等社会事件的不断涌现反映出我国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亟待国家权力机构在监护法律制度上更好的保护。本文讨论公权力对未成年人监护法律制度上的可能路径,提出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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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免包括大赦和特赦,我国现行宪法中只规定了特赦。赦免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未成年人赦免制度的意义更加重大,因此应当建立未成年人赦免制度。未成年人赦免制度的内容包括赦免的对象、赦免的条件、赦免的程序、赦免的内容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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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确立与实施作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长期探索的显著成果,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预防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方面起着不可忽略的重要积极意义。但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法律层面上有了明确,但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与解决。本文首先就当前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分析与探讨,然后提出了完善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措施与建议,希望能为实际工作带来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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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监护是监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及其健康人格的养成和文化知识的获得,因此,应当重新审视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深刻检训其固有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进行建设性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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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不仅仅是新疆的问题,而是带有全局性和全国性的问题。探讨家庭监护问题是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流浪和阻止流浪未成年人返流的根本途径。发现家庭监护的现实缺陷,完善家庭监护的法律法规、明确监护权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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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未成年人的“优越社会地位”,德国立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犯罪VOM制度的独立法律地位。建立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基础上的VOM制度,遵循区别原则,契合VOM制度关注“被害人”目的,有别于传统的刑事司法,亦区别于其他恢复性司法项目。较之于成年人案件,VOM制度可以适用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且检察官提起未成年人案件之刑事调解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了限制。未成年人VOM制度的独立性地位能够保障调解的公正性,但也存在与司法机关关系过于疏远而带来合作不畅的弊端。调解员的专业化、调解机构的多样化与相对独立性在有序竞争规则的保障下能够为未成年人案件提供适格的调解服务。这与我国现阶段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取彼之长,补己之短,以此为鉴,可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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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着的多重性二难格局,上海创立了以“缓处考察”、“诉前考察”和“社会服务令”为主要内容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考察制度。通过对考察制度科学的法理分析可知,考察制度作为社会帮教工作司法化的一种有益的抉择,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选择,许多方面体现了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巨大的社会价值,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为此,要尽快将区域性的考察制度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和规范,加快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考察制度的立法进程,使考察制度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最大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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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注未成年人身心之健康亦是在关注我们祖国的明天。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不完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其缺陷亦越来越明显。本文从我国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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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未成年人检察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远远还没有完善到只需墨守成规的时候,当前,必须加快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探索与改革。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2005年9月)中规定“在检察机关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负责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构”,对未成年人检察改革作出了重要的规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则将我国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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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的日益复杂化、犯罪性质的日益暴力化、犯罪手段的日益成人化,这个问题尤为突出。有报道指出,美国是世界上发生少年犯罪案件最多的国家,“每年有200万以上不到18岁的少年因犯罪而被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