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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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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天雄 《法制博览》2013,(1):44-45,29
当负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破产时,保证人具有何种保证责任,新《破产法》对此未作具体规定,使得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本文基于对破产财产分配的数理分析,分析现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利弊,通过明确保证人破产时的保证责任,改革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确立实体财产与将来债权相结合的新破产财产分配方式及债权人优先权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提出了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2.
从民商法的学科体系角度出发,区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的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借鉴国外经验综合考虑,克服目前主要解释学说的不足,总结归纳出不同情形下公司越权担保的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方式,针对对外越权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下仍要求担保人承担较高赔偿责任的方式,建议对《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正,以在债权人、担保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中,更好地保护公司合理利益。  相似文献   

3.
马婷 《法制博览》2013,(1):112-113
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担保制度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债权人在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下,为了保障自身的债权安全,获取最大的利益,往往采取了混合担保的方式,即同时要求债务人提供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但是,当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时,应如何确定两者间担保范围及实现担保的顺序、两者之间能否可以追偿等。对此,我国在《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及《物权法》中均对此做出了规定,但规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比较其差异有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和适用法律,也有利于我们检讨现行法律的不足。  相似文献   

4.
边春晖 《法制博览》2023,(30):97-99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平衡保证合同关系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关键所在,是一般保证人在诉讼各阶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与我国《民法典》同时生效的《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具体条文中出现了直接的规则冲突。本文在研究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在大陆法系的产生及立法例并对该制度的特性进行明晰的基础上,剖析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及价值导向、列举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制度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存在的冲突,以期重塑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保护制度在起诉、保全及执行阶段的流程规范。  相似文献   

5.
刘文浩  王臻 《法制博览》2013,(11):190+189
"赖债"即指当事人之间缔约后,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务人应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强行赖债"则是债务人不仅不履行义务,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让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不仅仅是财产的所有权,同时还侵犯了债权人的人身权利。然而对于侵犯财产性利益又兼具侵犯债权人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相似文献   

6.
吴非檑 《法制博览》2015,(4):105+104
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无人继承亦未被遗赠,就出现了财产无人继承无人管理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对遗产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在实现其债权上出现了问题,比如说被告不明确从而导致没有可适用的程序等。文章为解决这种权利得不到实现的问题提供了三种可能的路径,分别是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和遗产破产制度并设立遗产管理人。  相似文献   

7.
马谦 《法制博览》2023,(5):70-72
个人债务清理工作一直是司法实务的难点。债务清理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复杂,不管是清偿比例的协调,还是清偿率的设置,抑或是对债务豁免的尺度等,由于涉及人员多,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而个人破产制度显然能够另辟蹊径,可以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提供另外一个思路,最大化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立足我国实践需要,探讨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案,能够更好地规制个人债务偿还问题,既能够最大化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诉求,也可以最大化降低债务人的生存和发展风险。  相似文献   

8.
王储 《法制博览》2013,(10):49-50
本文根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于司法实践,对于破产派生诉讼中的管辖、诉讼主体、诉讼中止、调解程序以及涉及债务人执行案件中止等具体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破产派生诉讼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案件,该类案件中进入破产的一方(债务人)诉讼主体应为破产的企业法人而非破产管理人。将破产受理时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破产派生诉讼长期搁置的作法是错误的,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上述派生诉讼就应该及时恢复审理。破产派生诉讼中调解协议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必须经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通过。  相似文献   

9.
李国林 《法制博览》2014,(1):126-127
税收优先权是保障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制度;担保物权则保障了债权人利益,提高了交易的安全。当一项财产既是税收优先权的对象又是担保物权的对象时,税收优先权和担保物权便会产生冲突。本文通过对这两项权利的历史渊源、意义和理论基础等进行对比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基础上,税收优先权与抵押、质押的冲突应以实证研究来判断谁更应优先,同时应完善我国的欠税公告制度;其次,税收优先权与留置权冲突时,留置权应优先于税收优先权;最后,让更多法律人参与到税法的立法和实践之中是才解决冲突的最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0.
《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使追偿借款的文书不必经诉讼程序直接具有强制执行力,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实务中却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办证程序入手,针对强制执行公证办理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肖珊  李珊珊 《法制博览》2023,(11):126-128
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对社会、债务人、债权人均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促使社会、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达到一个衡平的状态。通过各个地方的探索,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地方实践基础,英国、日本等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发展历程及其制度也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因此,本文建议,以地方探索为基础综合研判我国个人破产立法模式,以境外经验为蓝本建立个人破产立法的中国模式,消除顾虑,营造个人破产制度的舆论环境。  相似文献   

12.
陈志光 《法制博览》2023,(7):121-123
信息披露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使破产程序具备更加透明化的特质,能够使债权人充分了解与财产债务人及管理人同等体量且同样重要的信息,为债权人的决策提供参考支持;而对于债务人及破产管理人来说,信息披露则能够避免他们出现侥幸心理,进而防止破产犯罪的出现。由此可见,企业破产法信息披露制度是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公平,进而使《企业破产法》能够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企业破产法信息披露制度的思考,也因此具有其独特的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13.
徐莹 《法制博览》2015,(6):224-225,200
《物权法》中"留置权"制度是实体法体制变革发展过程中较为关键的部分,我国于2007年对其进行调整,将其调整至"担保物权"的内容之下,独设一章,"留置权"制度的重要位置可见一斑。从国内外有关《物权法》性质的讨论文献中可知,赋予"留置权"特殊的"物的担保"特性是不被认可的。《物权法》将债务人迟延设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其有关法律条文在债权人延迟"接受"的效果上不敢苟同。从法律体制的演进过程来看,若想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则需要采取剔除"留置权"的担保物权特性。本文就《物权法》中"留置权"制度的解释适用与立法再完善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4.
《企业破产法》是我国一部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基本原则,这也意味着《企业破产法》要体现出基本价值取向.从破产程序的角度进行分析,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两大利益主体.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研究,可知破产程序扮演着新增社会主体这一角色,社会利益逐步被立法者重视,能否有效平衡债权人利益、债务人利益、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肖珊  梁秋芳 《法制博览》2023,(14):109-111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立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破产重整制度的建设对于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能够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稳定市场环境,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价值重生,提高社会运行的稳定性,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目前破产重整制度面临着法律和实际适用上的困境、破产管理人制度缺陷、债权人利益保护困境等问题,需要通过限定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引入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法院、运用大数据等方面发挥破产重整机制,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16.
黄丽颖 《法制博览》2013,(6):129+128
合同约定系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属于大陆法系,故而在合同法领域继受了大陆法系"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在特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既不享有合同权利,也不承担合同义务。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合同之债涉及到合同外的第三人。所以有必要以合同之债为视角,探讨如何保护合同之债中第三人的利益,以及如何在债的相对性与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中找到平衡点。  相似文献   

17.
侯雅文 《法制博览》2023,(2):133-135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首次规定了购买价款担保权的超级优先效力,完善了动产担保制度,创设了担保物权顺位的特殊规定。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但是购买价款担保权作为一般规定的例外,理应限制其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浮动抵押情形下,在固定抵押情况下则会不当冲击传统理论,难以适用此制度。购买价款担保权在具体适用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适用,保证抵押物为动产且此抵押权为担保抵押物价款而存在,并在10日内办理登记,此时抵押权才具有超级优先效力,否则与普通动产抵押权一同按照登记时间受偿。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随着我国破产企业的增多,破产实务中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某些在重整程序中,在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优先受偿其财产后,可能使得债务人已无其他财产清偿其他债务,导致重整程序失败,使得企业面临破产清算.因此,在进行破产重整时,如何做好限制和保护担保债权平衡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动产抵押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制度,完善动产抵押制度对于活跃我国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靠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在未经上市公司决议程序的情况下,通过下沉担保主体的方式,以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为其提供关联担保,已严重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而在司法实践中,因相关部门规范的效力层级较低,法院鲜有依据相关监管规则直接否定其担保行为效力的案例。《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出台后,全面落实了关于境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下沉担保主体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受到了遏制。但上述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具体适用仍存在争议。本文将立足司法实践,以不同的规范制度作为思考路径,对境外注册、境外上市的公司在境内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效力问题展开分析。在实际控制人对担保主体的法人股东所作决定实施了控制或干预等支配行为,且债权人非善意的情况下,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并未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并符合当事人合理预期时,具有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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