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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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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几年来,随着民间金融的发展,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的诉诸法院,也给司法裁判带来了许多挑战,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越来越突出的难点问题。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采"共同生活标准",更符合婚姻本质;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则采"身份标准",更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二者在成立标准和效果方面的不一致尤其是简单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在司法实务中易造成两难。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法院严格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在具体适用时仍然存在一些困境或者不公平的地方。一是夫妻中非举债方未分享到举债带来的利益,却被要求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二是虚假诉讼增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对司法实践中造成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困境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并在立法过程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杨溢 《法制博览》2013,(10):199-200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夫妻债务问题也日益突出。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界定原则上应限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和用途,其他负债尤其是以一方名义对外的负债,应综合家庭情况、第三人善意与否以及开支是否明显过分等因素区别对待。从审判实践中看,离婚纠纷中的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愈发困难。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怎样认定和处理好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很值得探讨。本文对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加以界定,分析其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吴荣凯 《法制博览》2015,(4):181-18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单独对外借款不一定当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有时可能会得不到有效的清偿;夫妻办理离婚时,没经过合法、合理分割的财产协议部分,善意第三人可通过诉讼撤销其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部分,如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法可代位请求分割,从而实现其债权的实现或部分实现。  相似文献   

4.
宋婧 《法制博览》2014,(1):202-203
民间借贷中常有夫妻共同债务的纠纷,在此本文结合2004年李某与徐某夫妻借贷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对民间借贷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5.
葛梅 《法制博览》2023,(30):115-117
担保之债相较于一般债务而言通常具有“无偿性”的特点,因此,配偶对外担保形成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本文在综合法规现状、学术观点、裁判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合现实要求的认定逻辑,即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为司法认定的基础规范,并将担保行为的对价区分为直接有偿、间接有偿、盖然有偿,进而判断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且该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相似文献   

6.
赵新辰 《法制博览》2023,(16):92-94
本文认为公司减资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进行通知、公告、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否则,极可能会被认定为瑕疵减资。一旦被认定为瑕疵减资,参照抽逃出资的相关规定,减资股东应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股东仅是形式减资,没有实际收回减资款,则公司未因减资而降低债务清偿能力,即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并非因股东瑕疵减资而造成,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不因瑕疵减资而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李淑颖 《法制博览》2023,(26):117-120
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担保权利,可以保障债权人能优先受偿,同时附属于主权利,随着主权利的转移而一并转移。在实务中,船舶优先权纠纷以船员工资类的海事请求权和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主,这两类纠纷主要涉及取得船舶优先权的主体资格、第三人取得船舶优先权的条件以及第三人清偿规则在海商事纠纷中的适用冲突问题。第一,《海商法》对第三人的主体资格并未做出限制,但是可能存在将保险主体的保险义务和债务履行相混淆;第二,第三人清偿规则中权利的转让和代位的界定会影响第三人获得船舶优先权。  相似文献   

8.
洪逸涵  薛静  吴昊 《法制博览》2023,(27):53-56
委托付款的法律性质认定存在名义与实质的多种区分,具有深层次的理论及实务探究意义。本文由一则常规案件出发衍生相关法律争议,从委托付款的法律性质认定与要件出发,分别阐述债务转移、债务加入、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债务履行承担、保证这五种实质法律关系。在基于理论研究、结合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前述五种法律关系进行区分认定,确认司法认定的具体路径并对法律文本的草拟提出有效建议。  相似文献   

9.
第三人履行是指由合同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承担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务人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二者在理论上的分野是清晰的,但是实践中第三人履行与债务承担却极易混淆,并造成司法裁判的困惑,还可能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本文分析和整理了我国30余个相关司法案例,挑选出了5个具有代表性的判决,总结出了我国司法实务中区分第三人履行和债务承担的考量因素,并就此提出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包括判决结果不统一、说理依据不充分、判决措辞模糊等等。为此,本文进一步对第三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分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一些区分二者的建议:1.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2.债权人是否明示或漠视同意;3.从合同订立目的、文本分析、履行情况、第三人是否有抗辩权、违约责任来判断第三人是否成为合同当事人;4.当合同无法被合理解释时可以推定为第三人履行。  相似文献   

10.
马晨清 《法制博览》2023,(36):118-120
担保制度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信用或特定财产来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自然人担保中,债权人涉及经营,担保人涉及生活,担保人的利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自然人担保,其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对于担保人不公平。配偶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抵押的行为应该被认为无效。一般保证中,债务人用自己财产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有多个保证人时,要注意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本文也针对抵押物的转让、重复抵押、浮动抵押提出了有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李政臻 《工会博览》2011,(10):247-247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也是目前商事纠纷的热点和难点。本文从三个方面来论述如何准确认定该类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是裁断该类纠纷的核心。  相似文献   

12.
王超 《法制博览》2023,(18):115-117
共同财产是我国夫妻关系中有关财产的基本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下,与配偶双方一方相关的财务关系实现始终具有一定的难度,尤其当夫妻一方存在个人债务时,债务执行具有相当的难度。根据当前我国配偶一方个人债务执行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执行困难的主要原因,本文进行了较为整体性的分析,根据对当前主要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解读,本文对如何更为有效完成个人债务执行,避免个人债务对配偶另一方的合理权益造成影响,同时保证债权方利益,进行了梳理和说明。  相似文献   

13.
马谦 《法制博览》2023,(5):70-72
个人债务清理工作一直是司法实务的难点。债务清理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复杂,不管是清偿比例的协调,还是清偿率的设置,抑或是对债务豁免的尺度等,由于涉及人员多,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而个人破产制度显然能够另辟蹊径,可以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提供另外一个思路,最大化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立足我国实践需要,探讨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案,能够更好地规制个人债务偿还问题,既能够最大化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诉求,也可以最大化降低债务人的生存和发展风险。  相似文献   

14.
孙宇 《法制博览》2024,(8):145-147
“夫妻”公司的性质,在实践和理论上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有些观点将“夫妻”公司认定为一人公司,或者说在处理公司的债务纠纷的时候适用一人公司的规定,要求夫妻股东对于公司的财产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在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的时候,判令夫妻股东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将夫妻股东公司认定为一人公司的做法实际上会扩大一人公司的适用范围,有可能会造成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滥用。根据与一人公司的差异性比较,夫妻股东公司并不是一人公司。同时,夫妻股东公司这种模式也为法律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找到了法律制度本身的一些缺陷和漏洞。所以,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有关夫妻股东公司的一些法律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相似文献   

15.
焦静 《法制博览》2023,(20):130-132
我国现行《公司法》采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赋予公司股东更多意思自治权利,但在认缴制下,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股东的认缴期限尚未届至,股东期限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如何平衡?股东出资能否加速到期?本文尝试以时间为序,通过对司法态度的沿革进行梳理以便对前述问题予以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6.
陈军 《法制博览》2024,(7):91-93
2005年《公司法》修订后,以债权出资的方式被法律认可,在企业重整程序中也不断被实施。但重整企业债转股的法律性质一直存在投资行为说与债务清偿说两种观点,本文认为债转股行为中未发生债务清偿,债务是因混同而消灭。基于投资的法律性质,重整过程中的债转股应遵守《公司法》、尊重自愿原则。  相似文献   

17.
吴凤兵 《法制博览》2023,(23):73-75
法人人格否认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是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同。判断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标准是法人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法人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夫妻公司一般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且仅有夫妻两人。目前我国《公司法》中没有夫妻公司的概念,亦没有专门规制夫妻公司的法律法规。但现实中由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数量繁多,且多为小微企业。在夫妻公司对外负债无法清偿时,能否刺破公司面纱由夫妻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法,从夫妻公司能否认定为一人公司角度为切入点,探究夫妻公司人格否认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8.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仅需要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也需要域外国家的理解和支持。美国作为重要的外部因素,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至关重要。通过研究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及外交关系委员会学者的观点发现,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虽包含一定客观理性的成分,但基于战略谨慎的认知仍占主导地位。目前美国已明确表态愿与中国在"一带一路"项目上合作,但其内在动机仍是竞争,意在维护其自身利益及霸权地位。基于此,中国的策略选项包括:构建"中美利益共同体",深化中美"一带一路"对话交流,拓宽美国了解"一带一路"倡议的渠道,挖掘中美在"一带一路"合作中的共同利益,妥善处理周边争端,主动构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9.
黄薇  王永中 《当代世界》2011,(11):24-26
债务问题的历史解决手段 历史上主权债务问题由来已久,债务危机在发达经济体爆发也并非首次,但最终都逐步解决.主权国家的公共债务与GDP之比的最高纪录为1946年英国的270%,债务的主要来源为战争债务。  相似文献   

20.
2008年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增长引起了广泛关注,但对债务问题的关注呈现出明显的政治化趋势。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的政治化是其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国内政治层面,债务问题正成为发展中国家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议题,也是不同政治集团和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的重要工具。在国际政治层面,债务被视为介入、影响甚至塑造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和议程的重要工具,也被视为国家间在发展中世界竞争的重要领域。因此,全面客观理解债务政治化的影响尤为重要。总体而言,债务政治化虽然具有一定负面影响,但其强化了对债务问题的关注和研究需求,反而促使人们对它的认识逐渐回归理性。具体而言,债务政治化推动发展中国家构建债务问题认识体系、提高债务管理能力,促进其对国际债务治理体系的反思。此趋势有助于国际社会更理性认识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关系,同时,对债务问题政治化的系统认识可以为新时代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融资合作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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