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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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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赣财综〔2023〕6号2023年3月21日各市、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为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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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130016鲁财建[2017]24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l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城镇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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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按职工个人开设银行账户,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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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130014鲁财综[2017]14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为做好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财政部、住房城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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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130012鲁财综[2017]12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规定,我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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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财综〔2008〕70号各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加快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省级廉租住房保障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省级廉租住房保障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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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130019鲁财综[2017]15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市政)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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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成败,要进一步全面推进。二、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作财政预算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三、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一)职工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二)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项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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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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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23-0160001鲁建培注字〔2023〕 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考核管理,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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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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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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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130013鲁财综[2017]13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35号)等规定,我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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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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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建燃热字[2015]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城管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规范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外,必须报送与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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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即原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简称“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条例》改称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为保障住房出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强制性建立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一、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的由来和特点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在产权单一、低租金年代,住房日常管理费来自租金、大中修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或单位拨款,实行计划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推进住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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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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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城镇住房公积金,加快改革住房制度。"帼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也把建立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社会性质的个人资金,与个人的其他资金相比,具有独特性。第一,工资性。住房公积金的来源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的工资,即按照职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扣缴;另一部分是按照每月扣缴职工个人工资的数额,由单位或国家资助(企业、自收自支单位由单位资助,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行政单位由国家资助L这两部分资金合起来交存到银行,记人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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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3月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九年四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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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沪府发〔2013〕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分类使用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关于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分类使用的实施意见为有效整合住房保障资源,提高政府资金和房源使用效率,促进租赁型保障住房专业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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