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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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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华艳 《法制博览》2024,(9):127-129
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为了探索在现实中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思考司法社会工作如何有效介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和社会工作的合作。  相似文献   

2.
滕霞 《法制博览》2023,(20):136-138
我国司法社会工作者对涉罪未成年人展开社会调查,主要是通过走访、访谈等方法,来获得涉罪未成年人在家庭情况、个性特点、帮教条件各方面的事实材料,并通过专业分析得出其人身危险性的结论。由此,社会调查报告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及其个人经验为基础,大多是定性评估。这种基于涉罪未成年人基本资料的人身危险性评估,能够考虑到某些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但无法得出具体的人身危险性的概率。本文就司法社会工作者在社会调查中对涉罪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测量展开论述,分析定量研究如引入评估量表的可行性,在充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以量表为辅,进一步提升司法社会工作者对涉罪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评估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相似文献   

3.
青少年司法专业社工参与检察机关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已成为一种新趋势。本文以青少年司法专业社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青少年司法专业社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必要性及现状,通过对J市X区帮教案例的分析,研究优化青少年司法专业社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路径。  相似文献   

4.
张樊  高春怡 《法制博览》2022,(10):60-62
司法社会工作作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归社会的创新模式,其在该领域初见成效,但也暴露出了其帮教模式单一、司法社工帮教效果不佳等现实问题.文章梳理各专家学者对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的观点,结合各地区具体实践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升丰富帮教模式增强其帮扶效果,进而推动司法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再犯.  相似文献   

5.
6.
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平等权的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随着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加,其司法权的平等保护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司法保护的方式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实质上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平等权的保护。笔者通过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平等权保护的现状和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对策思考。  相似文献   

7.
相对于羁押、管教等强制色彩较强的用语,观护更加契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立法和政策规定。一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相关职能机构坚持先行先试,加强探索,逐步形成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深刻悔罪、回归社会的社会观护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少年司法资源的共享,有力推动了司法文明的进步。尽管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化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严重制约和影响观护制度发展的瓶颈问题,但随着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社会观护体系进入了新的蓬勃发展的阶段,逐渐走向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涉罪未成年人强制亲职教育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具有一定关联。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强制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限亲职教育,有助于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预防未成年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促使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弥补现行法律关于监护干预措施的不足。应当明确强制亲职教育的主体、对象、法律依据、执行、结果反馈与监督等制度性因素,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相似文献   

9.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开始探索借助心理测评手段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动因及性格特征,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提供依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心理测评手段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但实践中,司法实务部门一直沿用的国外的测评量表与技术,难以满足当前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实际需要,需要基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实际进行本土化的研究和改良。在此背景下,我们从实质、形式、功能三个层面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试体系进行了全新的定义,并基于对上海未成年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工作的实证分析,提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体系本土化的构建思路、具体运用及保障机制等构想。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我国,司法实务部门往往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和矫正,忽视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矫治。针对我国刑事司法现状,本文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治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刘佳麟 《法制博览》2023,(22):154-156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呈持续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在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还没有完全形成时,家庭教育与社会经验的缺乏、同辈群体的不良影响很容易致使青少年在冲动的情况下造成犯罪行为。而在目前青少年犯罪防治措施中,传统的拘役、管教等方法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所损害,已不再适应当下社会需求,因此,有必要实施新型的犯罪矫正模式,以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状态和成长需求。本文主要讨论新型的青少年犯罪矫正模式——司法社会工作,根据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通过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提升自我,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主要目的是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犯罪行为,是在司法层面上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手段解决司法犯罪问题的新型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12.
涉罪未成年人品格证据定义为:证明参与诉讼的未成年人的品格特征的证据,即引人注目的专属于某个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的总和。涉罪未成年人的品格证据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定性及采纳规则。  相似文献   

13.
社会纽带理论提出了个人密切联系社会的程度影响其社会化程度和对社会采取曲顺的态度,其提供了观察社会活动的微观的视角,具体体现在家庭、学校和朋辈及其所属的社会阶层中。以2018-2019年H市323例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为研究样本,按照犯罪控制理论下社会纽带理论进行了因素整合,并将所涉罪名以社会危害性程度进行分级编码。发现在家庭层面,单一父母的规训方式、留守状况对社会危害性程度有显著影响;在学校层面,单一未成年的学业完成情况对社会危险性程度有显著影响,朋辈影响中,单一不良的交友对社会危害性影响显著;在父辈的社会阶层中,只有母亲的职业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14.
隐私权视角下的涉罪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涉罪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方面,我国以少年保护优先为经,保障少年健全成长为纬的新少年法的精神并未如预期落实,特别是在司法实务中,与其更是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为符合“少年最佳利益”的精义,必须不断借鉴和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在正当法律程序以及现代宪政理论基础上,祛除我国相关涉及涉罪未成年人隐私权保障法律中存在的种种弊症,从而奠立我国青少年隐私权保护的现实道路。  相似文献   

15.
杨铭 《法制博览》2022,(10):146-148
针对未成年涉罪群体年龄较小、身心发展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完善等特点,在教育、感化与挽救的方针指导下,我国于2012年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全新的机会与处置方式.在考察期间,如何恰当地针对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欠佳、心理冲突矛盾、行为偏差、社会关系失调等一系列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指引...  相似文献   

16.
当原少年法庭制度难以实现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目标时,理应寻求一种新的实现方式。近年来,苏州法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通过程序上突出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司法保护、实体裁判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适度延伸、进一步扩大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方法,探索出一条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17.
随着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加,其司法权的平等保护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司法保护的方式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实质上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平等权的保护。笔者通过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平等权保护的现状和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对策思考。  相似文献   

18.
一、当前长宁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看,长宁区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所占比例逐年升高。2006年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约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63.7%,2007年约占75.9%,2008年约占67%,2009年约占77.4%。很明显,外来未成年人在长宁区的涉案率呈明显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19.
司法社会工作可视为社会工作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其对社会工作而言是工作领域的拓展,对司法而言则是国家司法权社会化的表征。司法社会工作的兴起,一方面在于为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提供了新的渠道,从而:炻展了刑事司法系统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在于在司法中注入新的社会力量和社会化的司法方式,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本主义精神。当前司法社会工作实践探索主要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为中心,但也正在逐步向成年人司:去拓展。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及其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因而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与成年人犯罪行为具有质的不同,有鉴于此,国家亲权理念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成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凸显出标签理论和恢复性司法、刑法谦抑性和人道性以及刑罚个别化的应用。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国际准则,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独立未成年人刑事法的发展。我国一直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强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足于未成年人特殊的生理和心理及其犯罪发展的新态势,并由此促成特定的理论学说、法制建设、司法应对,所以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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