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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正>晋市监发〔2023〕297号各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各市分行:根据《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对《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办法》(晋市监标管〔2019〕162号)自本文件施行之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2.
《贵州政报》2023,(4):29-38
<正>黔工信〔2023〕6号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广电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  相似文献   

3.
<正>晋市监规发〔2023〕12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晋政发〔2022〕16号)工作部署,落实《2023年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任务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SDPR-2023-010016鲁民[2023]59号各市民政局,各市党委编办,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分局,消防救援支队,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  相似文献   

5.
<正>SDPR-2023-0040004鲁工信消〔2023〕160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山东省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苏市监规〔2023〕1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省局各处室(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第4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赣市监规[2023]12号2023年11月8日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方案》已经省局2023年第十二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8.
<正>SDPR-2023-0030001鲁发改价格〔2023〕16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8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水泥、焦化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SDPR-2023-0330002鲁市监质规字〔2023〕2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4月11日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消费品召回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正>SDPR—2023—0180001鲁水规字〔2023〕1号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强化“两手发力”,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保护利用,省水利厅起草了《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1.
<正>苏市监规〔2023〕12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专业(用)计量技术委员会:《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保障国际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推动计量技术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12.
<正>粤市监规字〔2023〕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为规范我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发挥广告产业经济“助推器”作用,促进我省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3.
<正>晋政办发〔2023〕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7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似文献   

14.
<正>苏政办发〔202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1月20日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是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支撑。  相似文献   

15.
<正>晋市监规发〔2023〕15号各市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2023年10月12日省市场监管局第22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6.
<正>晋政办发〔202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按照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安排,结合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17.
<正>SDPR-2014-0030001鲁发改重点[2013]171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主管)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和建设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制度化建设,更好地发挥重点项目对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对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支撑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  相似文献   

18.
《四川政报》2023,(12):28-31
<正>川市监规发〔2023〕3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局2023年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9.
<正>粤市监规字〔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的指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月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的指引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提升我省“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成效,  相似文献   

20.
<正>赣市监规〔2023〕8号2023年8月31日省药监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经研究,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反馈。(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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