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丁亮华 《法学研究》2023,(5):96-113
基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这一论断,2013年以来的司法改革力图通过司法权的中央化来祛除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中央确定的两项主要改革举措中,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因受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同级法院、检察院的宪制约束,以及各地方财政资源不平衡现实的影响,只能实行“有限统管”;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因存在宪制空间上的争议无法形成统一的认识,一直停留在试点阶段而踟蹰不前,改革路径也在司法机构创制和管辖制度调整之间来回切换。实际上,地方法院、检察院不仅具有“国家性”,而且“地方性”也是其内在基因,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并非根源于法院、检察院的地方性,而在于法院、检察院行使司法权时被属地体制性地行政化。只有按照法治的要求和司法的规律,合理确定司法权在地方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才具有可依赖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2.
司法权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的判断为中央统一开展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前提,但是这种判断却将司法权的法理内涵和本质规律与政法语境下的政治要求混同起来,从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的难题。司法改革必须首先回到司法本质属性上来,遵循司法权的内在运行规律,才能在救济权利、定分止争和制约公权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其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从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对司法权配置进行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通过合理设置司法机构和划分司法权力,满足现代国家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和最大化实现司法权的制度价值。通过对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的司法权配置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到司法权实际上是被排除在中央与地方分权理论范畴以外的,司法权管辖区域应避免与行政区重合,并且各级法官的任命均是由中央的高级别权力予以掌控的。在中国语境之下,借鉴国外的制度经验,应改革现有司法权配置模式,破除现实存在的司法权地方化和司法权行政化这两大影响司法公正的障碍性问题,实现司法权的统一配置和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4.
傅达林 《法学杂志》2006,27(6):85-87
目前的司法改革存在理论上的纷争和实践中的乱象,走出司法改革的困局首先应当从理论上摆脱分歧,从宪法上寻求共识.为此,本文试图确立一种"大司法改革观",从宪政的视野分析中国的司法权是一种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力体系,真正的司法改革应当是对国家司法权体系进行重新优化组合.这需要从宪法上完善审判权、检察权等权力配置,由最高权力机关统一推行,加强立法和民主决策,确保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其根本手段在于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针对司法权独立、司法权的内部分配以及与司法行政权混同等问题,应当明确司法权的界限,确立司法权行使主体范围,并通过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司法机关独立地位的方式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6.
司法的科层行政管理体制已然成为司法制度健康发展的掣肘。司法官职务序列层次与行政官员的对应关系淡化了司法官的司法属性、弱化其主体地位、限制其职业发展,制约着机构改革、办案方式、办案责任制等其他司改措施的顺利推行。司法官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资历要求、职业培养方式均有别于普通公务员,司法权的属性、权力运行方式也与行政权有所不同。应当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性质和特点,结合司法工作规律,在总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体系内结合司法官职务设置,合理设定司法官等级序列,使司法官等级相对独立于行政级别,以体制性障碍的突破带动其他机制性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司法·司法学·司法职权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5,(3):126-132
传统上对“司法”或“司法权”的理解过于强调了国家对司法或司法权的垄断性,突出了司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司法权行使中的程序性及国家意志的主宰性,在内涵上略显单一和闭塞,并未穷尽“司法”或“司法权”的应有之义。司法学既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学问,也是一门探索司法传统及其现代转化的学问,同时还是一门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论证司法改革问题的学问。它不仅研究司法权的行使,还研究辅助司法权行使的体制、机制及方式问题(如属于“司法行政”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等)。司法学对国家司法活动的研究是以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基点而展开的,因为司法职权配置是国家司法体制与司法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核心。  相似文献   

8.
司法体制改革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立法权、行政权一起,形成现代国家基本的权力结构体系。围绕着国家权力结构的性质、权力的来源及其分配,各个国家依据宪法和法律确立了体现其阶级属性的政治制度,在任何国家,司法制度都是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司法制度属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司法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本文所说的司法体制,是指我国司法制度具体的运行机制和实现方式,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目的在于有效地实现人民司法制度的宗旨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区分具有司法性质的权力与司法权的基础上,本文对司法权进行了实用主义界定,即指人民法院围绕司法审判依法独立行使的公共权力,包括其司法审判权、司法解释权、司法建议权、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帮助权。司法权的属性包括政治属性、法律属性和社会属性三个层次。基于司法权社会治理功能的局限性,当前应强化司法权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彰显和传播其法律理性,不断满足社会治理在结构和功能上的法律诉求。  相似文献   

10.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协调好法官、法院与司法程序的关系.法官制度研究与发展要积极追寻职业化、专业化、独立化的方向.作为一种稀缺性中央事权,司法权要保障法院逐步实现从机构独立到机体独立、法官逐步实现从外部独立到内部独立、司法逐步实现独立于当事人激情与不合理诉求到民本司法.司法程序作为一种对话机制,要在完善程序保障与实现规则之治之间寻求平衡,逐步增加法官对程序控制的职权,同时围绕诉讼制度强化以案件管理为中心的审判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1.
司法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建设、司法改革、司法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理论博大精深,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可概括为“八个明确提出”,即明确提出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明确提出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是中央事权;明确提出以司法责任制为牛鼻子,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提出加强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明确提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队伍;明确提出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由于我国目前的司法预算内嵌于政府预算中,使得政府掌握了法院的“钱袋子”,进而通过掌握司法财权影响了司法事权的行使,产生了司法地方化的弊端。司法预算的改革不仅要遵循司法运行之规律,也要符合现代财政法治理念。司法财权与司法事权应当相匹配,司法财权的支出具有自我扩张属性因而不宜粗暴地采用谦抑性原则加以限制,司法财权的保障主体应当有合理的设置。要构建符合现代财政法治理念与司法规律的司法预算体系,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预算使之外置于政府预算,防止行政权干预司法财权,设立涵盖司法预算与政府预算的公共预算概念,司法预算由中央、省级政府分别保障,同时司法经费支出应当向下倾斜,重点保障一线办案法院的财权支出。  相似文献   

13.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经济法的契合点在于法律制度现代化。预算法不仅事关政府之间有限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也涉及权力民主化运作。如何实现"亚宪法"预算法现代化是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步骤。为此,应当以"权力结构—决策方式—预算结果"为框架,讨论现行《预算法》存在的"议会至上"与"政府主导"的结构性失衡、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切割不均衡、决策方式中"碎片化"等诸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法修正案》加以评述。《预算法修正案》强化了人大预算监督权力,实现了预算由"政府管理工具"向"管理政府工具"的转变,但其并未解决预算权力结构及决策方式所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改革历经了由酝酿准备到"两高"自主启动;由司法机关内部推动向中央决策组织推进;由完善工作机制向触及司法体制改革的三大转变与跨越,但仍存在顶层设计协同性不够、"问题导向"不足,滞后于经济社会文化改革的"时滞现象"。司法地方化、行政化、低职业化、司法权配置异化、司法保障"分灶"固化、人权司法保障弱化等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破解。因此,应强调理念引领,形成司法体制改革的向心力;强化制度规范,构建现代司法制度模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注重方法优化,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实效。  相似文献   

15.
英国政府的刑事司法政策自1997年工党执政以来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执政理念的转变、刑事司法体制价值取向的转变、犯罪防治对象的扩大化、刑事司法管理的现代化、更加重视司法合作、司法权的中央属性更加突出、更加重视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犯罪、系统推行司法改革等方面。深入探究这些变化,汲取其中有益的经验,对于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司法改革的十大理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左卫民 《中国律师》2003,(11):34-37
党的十六大明确将司法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且还指出了改革所应多方解决的诸多问题。具体目标,就是实现司法现代化。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中国司法改革应当以十大理念为指导。一、司法改革的十大理念(一)民“主”司法民“主”司法即让人民主导司法。“主权在民”的国家制度要求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直接或间接行使政治权力以管理国家。毋庸置疑,作为政治权力重要分支的司法权也要由人民决定或行使:首先,让公民成为司法权的行使主体。应当完善、充实陪审制度,使之成为真正有效的实践制度。其次,让公民成为司法制度的构建主体。…  相似文献   

17.
吴志刚 《北方法学》2014,(3):121-130
司法区划调整是指对司法层级、司法单位和司法区域等司法区划要素的调整,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实现司法区划与行政区划的分离,确保司法权能得到独立公正地行使。跨越行政区划设置法院作为一种典型的司法区划调整方式,因具有改革上的可行性、前瞻性,以及纲举目张的功效,故而是"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首选方案。  相似文献   

18.
司法管理的“去行政化”改革不应该是对司法管理权的完全否定,也不应该是否定司法管理权的行政属性。它强调的是限制或弱化当前一头独大的司法管理权,剔除其高居于司法权之上的压制性力量,将其压缩在一个合理的空间内,并发挥其正面功能。司法管理去行政化的目标就是理顺司法权与司法管理权之间的关系,达到司法权与司法管理权之间的平衡。这是司法管理机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其远期目标应当是构建一种以司法权为主、以司法管理权为辅的司法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9.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确立政权组织形式的指导原则之一,对于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本文介绍了"三权分立"理论的历史沿革,由孟德斯鸠的观点引出对于司法权与行政权各自特点及相互联系的分析,明确"三权分立"理论中两者的关系,并且针对我国司法体制的特点进一步阐明了"三权分立"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司法权作为国家公权中重要的种类,直接涉及到公民个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人权,与人权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司法权如果设置合理且正当行使,就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如果设置不合理或不能得到正确行使,却会严重侵害人权。文章从司法权与人权关系着手,分析在新刑诉法视野下司法监督与人权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