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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王荣 《法制博览》2015,(4):205+201
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及完善,是维护婚姻和谐的重要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阐述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若干策略,推动我国婚姻法不断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和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商定其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事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主要有以下内容: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且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3.
匡大同 《法制博览》2015,(7):205+204
我国婚前财产公证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是有效约束夫妻双方,维持生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我国婚前财产公证行为的普遍推行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能够完全实现社会公平,保护力度也非常有限,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文章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策略。  相似文献   

4.
周莹 《法制博览》2013,(11):76-77
罗马法从《十二表法》到《国法大全》,经过千余年的发展,对后世各国民法曾经都无一例外的产生并将继续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也包括了罗马法中对夫妻财产制度的各种规定,例如罗马的夫妻财产因"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而不同,并且由于这两种财产制均有流弊,所以习惯上和法律上采取一些办法,主要是通过嫁奁和婚娶赠与予以弥补。在我们现在这样一个就连婚姻都"快餐"文化的时代,要么就是很多婚姻在破裂时对夫妻财产的争议导致夫妻间反目成仇,要么就是闪婚闪离仅仅是为了对方的财产,要么就是丈夫主掌一切,导致离婚后妻子一方丧失所有的弱势地位。这些社会现象都是需要我们完善法律去解决或是最大化去减弱的,本文笔者主要是通过以罗马法中夫妻财产制度为切入点,来思考我国现在对于夫妻财产制度的一些弊端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王兆梅 《法制博览》2023,(24):124-126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在当前的发展环境下,已经受到了人们的关注。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工作,能够对夫妻双方的合法利益进行全面保障,有利于减少夫妻双方财产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争端,保证司法公平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借助这一工作能够提高社会公信力,推动公证业务在国内社会的发展。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制度在当前的实际应用过程当中还存在部分问题,所以本文采用社会调查法以及文献研究法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缺乏强制执行力以及缺乏可变更、可撤销制度等角度出发,合理应用赋强公证等方式解决这一制度中存在的法律漏洞,使得这一制度能够在国内更好地推广运行,服务于人民,推进国内法治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出现,就是房子的价格越来越贵,而买房的人却越来越多,虽然国家对房价进行了宏观调控,但实际上房价还是只增不减。买房的人不断增多,离婚率也随之不断的攀升,因此就会出现很多因为离婚而产生的房产纠纷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在对夫妻双方离婚后房产分割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这就导致了夫妻双方在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上并没有达到实际意义上的公平。本文主要针对离婚后的房产纠纷问题展开探讨,从而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进而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石勇 《南风窗》2012,(7):47-49
在制度安排上应该这样做:坚持用民主来驯服资本主义这驾脱缰野马;抑制经济不平等、政治不平等导致的机会不平等和贫富悬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危机"这个词所描述的东西,对于资本主义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从2008年始到今天席卷全球的资本主义困境,只是又一次激发并放大了其在19世纪就已经有的"会不会玩完"的焦虑。  相似文献   

8.
刘伟 《法制博览》2013,(5):318-31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公民个人的财产日渐增多,财产范围日渐扩大,人们之间的财产关系日益复杂。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逐年上升,婚姻的稳定程度已呈直线下降趋势,离婚案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成了最终聚焦在法庭上的争议核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婚前财产公证应运而生,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  相似文献   

9.
保障妇女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妇女权益的保障则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当前我国妇女权益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方面仍存在着诸多不和谐。为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性别文化,将性别平等的内容纳入教育、宣传系统;建立性别统计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贯彻实施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妇联的作用;鼓励妇女争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相似文献   

10.
夫妻财产合同可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是以夫妻双方意思自治选择夫妻约定财产制为前提,而夫妻财产合同产生物权变动效果是基于法律行为,是夫妻间意思自治的产物。由于夫妻财产合同具有身份性,可将其定义为身份财产契约,此种不同于一般财产契约的身份财产契约,应将其列为一般物权变动规则的例外,适用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并设立婚姻协议登记制度,以此获得社会及他人公认的权利外观。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那就是离婚率却在不断的攀升。在夫妻二人解除夫妻关系时要进行财产的分割,但是夫妻所有财产中,有一部分是个人财产,一部分是共有财产,同时,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经济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照顾。本文主要针对夫妻二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展开分析,谈谈在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不断发展,取得了诸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世界上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先进的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可借鉴越南有关妇女权益保障与促进两性平等的立法,转变现有的立法指导思想,促进相关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的完善,并制定出能真正保障我国男女平等的"性别平等法"。  相似文献   

13.
马晨清 《法制博览》2023,(36):118-120
担保制度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信用或特定财产来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自然人担保中,债权人涉及经营,担保人涉及生活,担保人的利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自然人担保,其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对于担保人不公平。配偶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抵押的行为应该被认为无效。一般保证中,债务人用自己财产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有多个保证人时,要注意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本文也针对抵押物的转让、重复抵押、浮动抵押提出了有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吴荣凯 《法制博览》2015,(4):181-18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单独对外借款不一定当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有时可能会得不到有效的清偿;夫妻办理离婚时,没经过合法、合理分割的财产协议部分,善意第三人可通过诉讼撤销其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部分,如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法可代位请求分割,从而实现其债权的实现或部分实现。  相似文献   

15.
针对夫妻财产制所涉及的夫妻财产处置的一分为二、非此即彼、零和博弈的粗放处理现状,在对夫妻财产进行具体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夫妻财产处置的三大通则与六大策略,构建了夫妻财产逐渐转移分配律数学模型。通过不同实例的应用,验证了所构建的夫妻财产处置模型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与高效性。通过应用某一计算软件编制核心程序段,验证了夫妻财产处置模型电算化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6.
加拿大在劳动保障领域中实行性别平等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多人认为,社会保障在性别方面基本上是中性的,因为它使所有人受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社会保护制度并不仅仅是反映了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的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加深了这种不平等”(——引自国际劳工局《2000年世界劳动报告》序言)。  相似文献   

17.
在人类社会系统的演进过程中,自由竞争与平等合作是统一的,也是相对的。竞争意味着平等,平等就是真正的竞争。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竞争的平等史,竞争是实现人类平等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8.
平等是现代社会十分重要的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平等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现代社会基本制度的安排。平等对现代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积极影响:可以为自由提供有效的保障;有助于发展动力的形成和社会活力的激发;有助于社会的安全运行。平等的主要特征在于:平等包含着过多的理想化成分;平等拥有广泛而深厚的民众基础;平等需要支付更多更高的社会成本。平等有着合理的边界,越过了这个边界就成为过度的、不合理的平等。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之下,一旦过度的平等演化成极端的、能够左右社会局面的畸形化平等,那么将会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作用。畸形化平等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体制化的平均主义";"多数人的暴政";"社会暴虐"。基于对平等的分析,不难得出这样两点启示:应当顺应平等这一历史趋势;应当寻求公正、合理、恰当的平等。  相似文献   

19.
周保松 《南风窗》2012,(23):86-88
市场自由主义派真正在意的,其实是私有产权,而不是平等自由,而前者不仅不会导致后者,反会在制度上合理化和强化自由的不平等分配。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婚姻法》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与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对该问题做出了规定,但是一律笼统地将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在确定婚前财产的婚后归属问题上,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不能忽略夫妻另一方的协力对收益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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