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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三角债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企业之间的资金拖欠。有些是正常的商业信用,不可能完全避免,也不应该强行清理。但若波及面太广,规模过大,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会冲击银行信贷计划的执行。  相似文献   

2.
“三角债”,是特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企业之间的债务互相拖欠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混乱,以影响企业发展的特殊现象,三角债问题引发的后果是及其严重的。从本质上讲,三角债问题折射出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治理企业三角债现象, 建设诚信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需要从企业、政府各方面做长期的努力。  相似文献   

3.
“三角债”近来已成为法学界研讨的热点问题,真正诱发这种债务怪圈的原因是什么?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启开“三角债”之债务链?许多同志已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笔者认为,债既是一种经济现象,又是一个法律问题,债作为一种经济流转关系,属经济范畴.因此,“三角债”诱因在经济,但债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法律关系,它又隶属法律领域,因而“三角债”的成因必然又有法律因素.所以,合乎逻辑的推论是,只有对“三角债”进行经济与法律双重透视,才能查出这种“痼疾”的真正症结所在和找出根洽这种“痼疾”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4.
企业间的债务危机,俗称“三角债”,是我国经济领域里比较棘手的问题。经过近两年来的清理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要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一、“三角债”的主要表现形式从总体情形而言,目前我国出现的这场债务危机,涉及的企业多,数额大,拖欠期长。我们透过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可以看到“三角债”的表现形式不外乎环形债、线形债、单链债三种:  相似文献   

5.
张培田  陈金全 《法学研究》2005,27(2):138-148
中国先秦时期从国家形成到秦始皇统一以前 ,债权债务关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复杂化 ,解决债权债务的案例日益增多 ,实践中出现了不自觉的债的分类调整 ,对债的不同表现形式也有对比研究 ,这体现出中国独特的调整债的法文化特征。  相似文献   

6.
瑕疵之债是指原债当事人之间存有争议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对这样的债务,权利人无视或不够重视债务人的意愿,仍以“正常”方式予以移转,于是就发生是否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问题,有的移转还成为债权人躲避义务的手段,不仅侵犯合同相对方的权益,有时还会使原有的纠纷进...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由于市场销售疲软,银根紧缩的影响,加上有些企业主观上不守信誉,造成企业间互相拖欠贷款的情况十分突出,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三角债、链环债、多边债。债权企业在追索债款中,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知识,又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国营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国力,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切实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决策。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企业“三角债”则是我国当前国民经济发展中一个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是在经济运行中诸多因素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发展和改革深化的一个障碍。如果不尽快排除这个障碍,势必影响中央决策的贯彻执行。虽然清理“三角债”主要是行政领导部门的事。但有许多“三角债”纠纷,又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决。所以,要在短期内,彻底清理“三角债”必须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三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9.
张培田 《法学研究》2006,28(6):138-147
考古发现和传世文献表明,商周至战国时期,债权债务关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达,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例增多,实践中出现了不自觉的债的分类调整,对债的不同表现形式也有对比研究,体现出中国先秦时期调整债的法文化特征。  相似文献   

10.
从历来人们对债的解释看,债只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总称。实际上,它既已作为法律上的概念而存在,则应理解为它不仅包括债权和债务,还应该包括不履行债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债的概念自罗马法以来,在一般情况下是作为法律概念来使用的,但由于概念的衍生,在某些情况下它亦作为非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为人们所使用。这两种债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从债务方面言之,即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后者则不具有上述属性。《法学阶梯》为债下的定义是:“债者,依国法而应负担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不同的经济主体间的债权债务纠纷逐渐增多,“三角债”屡见不鲜。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范信贷风险,设立债权保全制度十分必要。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吸收了国外民法的一些合理因素,结合我国实际,对合同之债的保全做了规定。这里主要谈一下债权保全中的债权人的撤销权。  相似文献   

12.
论税收之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陶翀  孟繁超 《行政与法》2003,19(7):81-83
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与私法之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体现了一种价值观念的转换,即从国家利益本位转而向私权神圣的保护。在税收之债与私法之债冲突时,应充分比较衡量各个权利的利益,从而确定较为合理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3.
关于“债”或“债的关系”的概念理解,可以先从关于“债”的定义考察入手。在公元6世纪《国法大全》文献中,罗马法有两个关于“债”的权威定义,均由债务人的义务入手,界定债为“其他人必须给我们某物或者做或履行某事”,换言之,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首先发生债务然后才对应生出债权,是债权对应于债务,而非债务对应于债权。《法国民法典》没有关于债的一般规则,也没有对“债”进行一般界定,而是分别针对各种具体之债做出界定。其关于各种债的定义,基本因循了罗马法的表述方式,也从债务人“应为”给付的角度入手。到了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关…  相似文献   

14.
“三角债”是指企业之间你欠我,我欠他连环拖欠的债务。其形成的原因很复杂,既有经济运转进程中自身因素,如原材料缺乏,市场疲软,财政欠拨政策性亏损以及部分企业产品适销不对路等;也有不少人为的因素,从而促成了和加剧了“三角债”的产生、蔓延和发展,形成恶性循环。具体表现在: 一、商品交易秩序混乱、企业之间不重信誉,不  相似文献   

15.
“抵押证”一词对读者来讲也许还较为陌生,但它在国外已经出现.针对目前经济活动中的“三角债”、“连环债”、担保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抵押制度中的重要问题,韩崇华同志提出建立我国的“抵押证”制度,建立一套独立而简便的全国担保制度.那么究竟什么是“抵押证’制度呢?请看《抵押五大难题及对策——关于“抵押证”制度的设想》一文.  相似文献   

16.
一、债的概念的探讨 公元二世纪时,在罗马法中才通用“obligatio”,有时指债权,有时指债务,有时又统一指债权债务关系,通称“法锁”。到《查士丁尼法典》问世,才给债下了个定义:“债是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可见,当时债的定义有三层意思。1、债是依法产生的,受法律保护;2、债是权利人与他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即法锁;3、义务人向权利人应为给付,给付行为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尔后,在法国民法典第三编契约或合意之债的一般规定中,未对债下定义。但是,充分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因而罗马法对债所下的定义中“国法”得使他人承担义务的特点已不适应时势。再往后,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对债或明或隐晦的定义,都未逾越罗马法。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是:债是一种民事财产法律关系,其内容是特定人(债权人)要求另一特定的人(债务人)作出一定的行为(给付)。根据《苏俄民法典》第158条结合苏联民法纲要第33条的规定,《苏联民法》上册给债所下的定义是:“债是这样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于这种关系,一人(债务人)应当实施有利于他人(债权人)的一定行为:交付财产、完成工作、付给款项等,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而债权人则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这一定义,将债的概念表述得十分详尽,具体  相似文献   

17.
税收之债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必然要求奉行严格的税收法律主义,而税收法律主义的遵循又提升了税捐义务人的法律地位,使纳税人的权利获得更多的保护.税收之债法律关系的平等性、税收法律主义和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构成了税收债权债务关系理论的基点,而公共财政的背景又强化了税收之债的现实可能性.然而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有着其固然的缺陷,不能圆满地解释公共财政理论.  相似文献   

18.
一、有关“三角债”的几种理论的质疑“三角债”是近年来约定俗成的一个术语。它的基本定义,理论界至今未能给予准确的概括。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三角债”就是工商企业的相互拖欠款。这种观点混淆了“三角债”客体与客体之标的物的两种概念“三角债”的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一定的给付行为,“三角债”的客体的标的物才是货币、劳务、有价证券或工业产权等物。无论怎样理解,“三角债”应是企业间相互拖欠的债务,而绝不仅仅是企业间的相互拖欠款。有人提出了“侵权行为说”,认为,“‘三角债’是债务人因资金(物资)短缺,无力履行其义务。  相似文献   

19.
从企业债到公司债的法律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韬 《法人》2007,(4):32-33
“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差异不仅只是在于称谓上的不同以及发债主体是否局限于公司法人的问题,关键在于现实中的“企业债”完全是一种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和中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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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之债法律冲突及其传统的调整方法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用以建立债的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合同之债就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外合同之债是基于涉外合同而产生的,这类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或其住所、营业所位于不同的国家,合同的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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