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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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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锐 《法制与社会》2014,(7):253-254
以立法形式来完善腐败犯罪的刑罚体制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正确认识各种刑罚在贪污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建立贪污犯罪合理的刑罚体系更是当前反腐败犯罪建设的重要内容。贪污罪死刑适用、自由刑之期限、犯罪情节认定、附加刑适用等都是贪污罪法定刑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处理好上述问题对于我国法制建设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浅谈我国刑事立法对贪污罪主体的规定及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浅谈我国刑事立法对贪污罪主体的规定及变化赵延波贪污罪是身份犯罪,正确理解和认定本罪主体的身份,是正确认定贪污罪,区分贪污罪与盗窃、诈骗、侵占罪界限的关键性条件之一。而我国刑事立法对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地变化着。为明确贪...  相似文献   

3.
雷鹰 《法学研究》1981,(4):39-43
贪污罪与盗窃罪是目前我国刑事犯罪中占比例较大、危害相当严重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和盗窃罪均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它们在犯罪构成的条件方面有较多相似之处。但是,贪污罪与盗窃罪又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各自具有特殊的犯罪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百五十二条和一百五十五条,分别对这两种犯罪构成的条件以及量刑幅度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实施刑法的过程中,贪污罪和盗窃罪的界限有时仍容易混淆。  相似文献   

4.
贪污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罪,历为我们党和国家所重视,近十年由于我国经济建设长足发展,法律对贪污罪的规定也几度进行修改和补充。这是完全正常的。这对于保护公共财产,促进廉政建设,惩治腐败,起了巨大作用,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亟需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以调节刑法规范与刑事司法的新的和谐与统一。一、关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问题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确立和认定贪污罪的重要要件之一,也是划分此罪与彼罪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法律规定的是否明确具体,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的定罪量刑的重大问题。我国《刑法》和198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贪污罪犯罪主体都作了明确规定,1988年1月21日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惩  相似文献   

5.
贪污罪是我国职务犯罪中一种较为常见、多发的犯罪。严惩贪污罪历来是我国政府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之一。从20世纪50年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到1979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88年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及至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十分重视对贪污罪的惩治。其中贪污罪的主体范围问题是立法和司法要解决的重点  相似文献   

6.
王敬政 《中国司法》2007,(11):90-92
一、共同贪污犯罪成立的条件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与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而共同故意实施贪污行为的犯罪。  相似文献   

7.
贪污罪是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的犯罪,这是贪污罪的基本特征,是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基本的出发点.据此,贪污罪处罚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从重处罚的原则.同时,贪污罪又是复杂构成的犯罪.其犯罪行为包括社会危害程度不同的盗窃、骗取、侵占等多种行为方式.据此,对贪污罪的处罚还应掌握另一重要原则,即区别对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贪污犯罪是世界范围内多发性的职务犯罪之一,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贪污犯罪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本文对贪污犯罪进行了概述介绍,然后对贪污犯罪中存在争议的几个问题,如贪污罪企业性质的认定、对象和数额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完善我国反贪污犯罪司法系统给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对于承包经营中的贪污犯罪往往难以认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把握住其财产所有权的性质这一关键.对承包经营中贪污罪的认定除了在犯罪主体上严格按条件掌握以外,还应紧紧把握住财产所有权关系这个犯罪客体.从侵犯的财产所有权性质入手,分析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贪污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关系,其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因此,正确把握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对于认定承包经营中非法侵占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有着重大意义.侵犯的财产属于公共财  相似文献   

10.
一、对贪污罪“非法占有”的理解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理论界通说认为,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而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目的。在犯罪目的内涵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271条第2款规定,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按贪污罪定罪处罚。由于这里“本单位财物”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合而成的混合型经济体财产,还可能纯粹私有财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近期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这种混合型经济体将越来越普遍。于是就不断会碰到如下问题,即检察机关在对贪污案件立案、起诉时,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产,非公有财产是否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笔者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  相似文献   

12.
贪污罪既是一种职务性犯罪,也是贪利性的财产犯罪,它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破坏及其程度主要是通过对公共财产的侵害而表现出来的。因而贪污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主要表现在贪污数额上,其数额大小,是衡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主要依据,从而也是对贪污罪处罚的主要根据。如何正确认定贪污数额关系到贪污罪与非罪,量刑轻重,至关重要。(一)贪污共同犯罪中的贪污数额认定在单独犯贪污罪的情况下,以个人贪污数额作为处罚的基准,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适用与单独的贪污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由于贪污罪的刑罚适用是…  相似文献   

13.
一 有些同志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某些对贪污罪较之盗窃、诈骗罪的处罚为轻的现象,主张从犯罪手段上来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把以盗窃、诈骗手段的贪污犯罪认  相似文献   

14.
孙林平 《中国检察官》2000,(6):28-28,30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要件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要件的人与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要件的人利用具有主体资格者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 一、构成共同贪污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在犯罪主体方面,一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  相似文献   

15.
犯罪与刑罚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互为决定性因素的关系,刑罚的严厉程度必须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轻重、预防犯罪的需要相适应,要体现刑法的公平正义精神。贪污罪与盗窃罪作为实践中最常见的经济犯罪,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是两种近似的犯罪。通过对两种犯罪构成要件的比较,法定刑配置差异、造成差异的原因及后果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可知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配置不均衡,背离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对两罪的法定刑作出一定的调整,为贪污罪配置高于盗窃罪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97年修订后的刑法及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中,有些新设立的职务型犯罪与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具有某些方面的相同或相似性,其中有些危害行为在新罪名设立前还直接以贪污罪论处。这些新设立的职务型犯罪主要有:为亲友非  相似文献   

17.
贪污犯罪同其他犯罪一样,是产生于剥削制度的一种社会丑恶现象。解放后,我国一直将其列为重点打击的犯罪种类之,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贪污犯罪又有所增多,而且贪污罪的主体也趋向复杂化。因此,正确认定贪污罪的主体范围,对于准确有力地惩治贪污犯罪,保卫改革成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贪污犯罪认定的诸多疑难问题,主要集中于贪污对象的认定、贪污罪客观行为要件的判定、贪污罪的既未遂形态界定以及贪污罪数额的认定等问题。本文选取若干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9.
曾晓东 《法制与经济》2013,(9):27-29,31
目前,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贪污犯罪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花样繁多,犯罪金额也是越来越大,严重危害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廉洁性,严重影响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惩治贪污、遏制腐败已经提升到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以及建设廉洁政府的关键的战略高度。合理准确地界定贪污犯罪行为对于打击贪污犯罪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文章从贪污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罚等方面着手,具体分析贪污犯罪在主观、客观、主体、客体、既遂、未遂以及犯罪界定等各方面具体论述,并列举相关学术观点,阐述笔者观点,以期为贪污罪之正确定罪量刑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0.
对于贪污受贿罪的犯罪数额问题,在严格把住刑法底线,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的底线犯罪暨小额贪污罪、受贿罪,坚持打早打小的刑事政策基础上,结合具体犯罪情节的考量,对于一定数额以下且具备特定从宽处罚条件的贪污罪、贿赂行为给予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处遇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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