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标的的现代型诉讼,其当事人的确定特别是适格的原告的确定,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有重大影响。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谈起,结合国外对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的各种规定及我国的基本观点,从实证法角度及实践角度对我国特殊的结构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问题进行分析,得出检察院应当作为唯一的环境公益诉讼提起机关,并依其示范作用,促进普通环境侵权案件解决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环境公益的实现,国家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一极必不可少,它源于国家所负的环境保护的责任。而环境公诉与其他环境诉讼形式相比具有自己的特征,这使得环境公诉的原告资格方面在我国法学界还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指出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以国家公诉机关——检察院为原告的环境公诉机制,以便更好的维护国家和公民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3.
浅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一些西方国家突破了传统概念对原告资格的限定。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仍没有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作出法律上的界定,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环境保护机关、个人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4.
环境问题公益化的趋势使环境公益诉讼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高度关注的对象,而环境公益诉讼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选择。本文试通过对公民个人、环保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应在环保部门为最佳原告的基础上,遵循行政管辖权优先的原则,集全社会的力量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显得尤为必要,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立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开启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大门,但是条文的过于原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对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仍然争议很大。起诉主体是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制度的必--件,起诉主体资格不能确定严重制约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笔者结合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发展经验,在分析国内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范围的基础上,初步认为我国在现阶段乃至较长一段时期内赋予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6.
关于检察机关不应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检察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案件具有结案时间快、胜诉率高的积极作用,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具有环境公益性质"的民事诉讼,其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决定了检察机关若作为该类诉讼的原告,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将打破民事诉讼角色分配格局、制约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原则运用、弱化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违背民事诉讼原被告地位平等原则.检察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存在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缺失.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法》排除了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可能性,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有关组织"作为适格原告的条件,却没有明确"机关"的范围。我国环保组织发展滞后,环保行政机关又不宜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行使民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方式,虽然有现实的困境,但可以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最后守门员,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类型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保护的一大利器,实践中个案不断出现。近来,贵阳等地更是在建立环境审判庭的同时允许环境公益诉讼,但确立的原告类型却不尽一致。基于中国国情,为实现公益诉讼制度价值,应确立公民、社会团体、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但不应允许环保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此外,还应对原告冲突以及鼓励诉讼及防止滥诉等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9.
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的新兴,要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其中亟待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然而,现行法律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存在诸多限制,因此有必要从法律上确认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组织及利益关系人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着重于对环境公共利益的探讨,但对环境公益诉讼可能涉及的原告利益问题则关注甚少,由此引发了一定范围的理论争议.实际上,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存在着原告利益、被告利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之间的竞争和一致.多种类型的原告利益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是广泛存在的.保障原告利益能够有效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常态运行.对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利益的审视和总结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探究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质,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建设具有立法论和解释论层面的双重价值. 相似文献
11.
环境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应当根据诉讼目的来判断该诉讼是否为环境公益诉讼。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举证责任、诉讼时效、诉讼费用以及和解制度等方面入手,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获得立案。该案之所以能成功立案,除了证据充分外,也缘于当地法院、检察院、林业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就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获得立1月1日,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4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这也使得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 相似文献
13.
环境公益诉讼,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和救济环境公益的重要法律手段。然则,阻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公益诉讼对于原告资格的认定。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介绍美国公益诉讼中关于原告资格的认定,得出有益于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环境公益诉讼的最大难点在于确定原告资格,对于公民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更是如此。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并没有普遍认可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认为其缺乏必要性与可能性。但根据我国公益诉讼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公民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通过具体的程序设计将公民纳入到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中已经成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应然趋势。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探讨公民个人、社会团体以及检察院是否具有可代表公共利益的资格从而作为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应具备怎样的权利,受到哪些限制。 相似文献
16.
环境公益诉讼辨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我国现有的环境公益诉讼研究过于关注技术细节和制度设计,而忽视了一些本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理论核心问题。基于法院对4起环境公益诉讼迥然不同的处理,我们需要从性质、原告主体和客体三个层面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系统反思。从性质上看,我们不能再陷入传统诉讼制度理论的窠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二分法必然产生法理逻辑上的矛盾、遭遇现实的困境,环境公益诉讼应是一种特别诉讼,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共同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原告主体看,检察机关并不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主体;从客体看,环境公益诉讼需要应对的是行为对环境的损害,不宜将对人的损害纳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17.
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的诉讼形态,具有诉讼主体的广泛性、诉讼效果的预防性以及诉讼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我国现行法律对环境诉讼原告资格进行了一定的限定,不适应环境侵权损害日益严重的现实需要,不利于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应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利益关系人、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以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8.
王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15(4):95-102
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利器,它对于改善环境起到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学界以及司法实践对于何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一直存在争议,随着新《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关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争论更是甚嚣尘上,其中,对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原告资格的分歧尤甚.笔者认为,质疑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厘清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再加之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单一功能定位,使得对环境管理机关作为适格原告有诸多误解.本文沿此思路,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辨析,试图解决此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在保护环境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在阐述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原告资格的重构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