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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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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机关对公共行政的监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检察机关对公共行政的监督主要有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两种形式。尽管近年来某些人对检察监督权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但是,国家权力的配置绝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检察机关最重要的不是从理论上论证,而应当通过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对社会产生的实效来证实检察监督权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同时,为了使公共利益能够通过诉讼程序得到法律平等保护,法律技术上也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或不作为,应当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权力。  相似文献   

2.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由我国的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的。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不够,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形同虚设,这严重影响我国司法体制的完善。目前,有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削弱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体现审判机关的中心地位。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我们现在面对的现实不但不应削弱检察监督权,而且应当大力加强检察监督权。本人拟就检察监督权中的抗诉权和起诉权作一些探讨。一、抗诉权(一)刑事案件抗诉权。这是目前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之一。我国刑诉法第187条对抗诉权作…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监督权是法律监督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得以成为法律监督机关的重要基础.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并不享有一般监督权,这造成了法律监督权的残缺,使我国检察理论出现了难以克服的理论障碍.立法有必要恢复并重构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权.  相似文献   

4.
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然而学术界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研究却近乎空白,本文(以下简称法律监督权)就此作些探讨。 一、法律监督权的性质及设置 法律监督权是公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律监督权力设置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产生,为制约行政权和审判权的滥用提供了全新思路。 抗诉权是检察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检察院法律监督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之一。为了有助于全面了解抗诉权的实质,我们以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为例(实际上,民事诉讼抗诉权和行政诉讼抗诉权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检察权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其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和权力平衡功能。笔者认为,检察权主要包括公诉权、审判监督权和行政检察监督权等内容。行政检察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检察职权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法律关于人民检察院职权的配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检察职责过窄,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性质不相符 1982年宪法和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取消了人民检察院的一般监督权,使检察机关的职权基本上局限于诉讼领域(主要是刑事诉讼领域),因此理论界有人认为检察机关名不符实,是徒有法律监督机关之名,而无法律监督机关之实.此外,即使是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权也不完整.例如,目前法律没有赋予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职权,使民事执行领域成为检察机关监督的空白点.  相似文献   

7.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一种行使方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可以分为强制性的法律监督权和建议性的法律监督权。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和纠正违法通知等检察实践中存在的法律监督方式,在本质上都属于建议性的法律监督权,应统一作出规范和调整。检察建议的内容非常丰富,它既是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方式,也是对法院、公安、监狱等单位司法行为的一种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8.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权是检查机关最基本的权力,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正确认识检察监督权,对于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搞好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刘京蒙 《法制与社会》2011,(32):161-162
在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中,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以及法院独立审判权三者之间似乎存在天然的紧张关系。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主体,应明确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客体及权力行使原则,方能较好地协调甚至消除这一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10.
陈仕波 《法制与经济》2010,(16):38-38,40
当前,我国检察监督制度存在明显悖论,不应加强的审判监督权强大,应当加强的行政权力监督缺位。在实践中,应当在适当借鉴一般监督权的基础上,进一步配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同时扩大司法审判权的范围,即要保障检察监督权作用的发挥,又要防止其越权、越位。  相似文献   

11.
汪习根 《现代法学》2000,22(6):39-41
本文认为 ,提升人大代表的心理素质和智力素质是实现人大法律监督权的根本保障 ,完善监督组织体系在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而强化制度保障成为监督权从应然权力向实然权力转化的支柱。  相似文献   

12.
从世界各国情况看,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监督,往往是权力监督的关键环节,也是权力监督理论的重点议题.在中国政法体制下,中国共产党的权力监督哲学是认知、思考和解决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问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近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新的权力监督哲学的引领下,中国政法界深入推进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权威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  相似文献   

13.
试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的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监督一直都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但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在传统的理论中是处于最高权力形态,拥有无上性,从而使立法监督缺失。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双重身份的分析,旨在找出当前情况下立法监督的逻辑基础,使立法监督现实可行,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司法监督权作为权力基础,由此导致三重并列的再审启动机制。因此,很有必要分析我国多重再审启动机制的产生根源,并试图建立一个与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相适应的再审启动机制: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严格限制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建立以当事人诉权为基础的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15.
立论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一元论而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侦查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和执行监督权等检察权的权能进行法律监督权的解析,这使我们看到每一项法定的检察权权能都是法律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检察权的全部权能在性质上都应当统一于法律监督权.从而证明我国宪法第129条对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定位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6.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7.
吕群蓉 《政法学刊》2007,24(5):72-78
征信监管是建立和完善征信制度,维护征信市场秩序,防范征信市场风险,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文章从比较征信监管模式入手,分析我国目前征信监管模式的选择,阐明征信监管权的行使主体、性质和征信监管权的内容以及征信监管权在征信制度中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章武生 《法律科学》2002,(1):105-117
我国的再审程序蕴涵着两种深层冲突 ,即“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原则与生效裁判稳定性之间的冲突 ,以及审判监督权的扩张与当事人诉权、处分权行使之间的冲突。关于再审制度改革应废除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 ,限制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完善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其中 ,关于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应作如下定位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 ,检察院应有发动再审的权力 ;对于一般民事案件 ,检察院不能发动再审 ,也不宜提起或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19.
The purpose to set up public prosecution power is to restrict the investigation and judicial power. Public prosecution power is an organic combination of prosecution and trial supervision. The procurator’s supervision in the court does not infringe on the defendants’ procedural right. The procuratorial organ’s supervision on the matters of the court at the same level is only a power to start the correction procedure, however, the substantive power to make the final decision of whether to admit the mistake and how to make remedies belongs to the court. Therefore, the public prosecution’s status is much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defense and the interferences with independent judicial power of courts by legal supervision do not exist in China. Gao Jingfeng is a senior procurator of the Supreme Procuratorate of China, National Research Specialist in procuratorial theory. His over ten major works include The Report on Judicial Reform—the procuratorate and courts in China, Chinese Procuratorial Practice, Outline of Chinese procuratorial system, Research on Office Crimes. His over thirty academic articles were released by the journals, such as Jurists, Legal Procedure and Judicial Systems, Procuratorial Daily, People’s Procuratorial, Legal Daily.  相似文献   

20.
张丽 《政法学刊》2010,27(5):73-77
监狱是自由刑行刑的主要场所。基于刑罚的目的的二元性,监狱兼有惩罚与矫正的双重行刑目标。同时监狱行刑作为特殊的行政权力,具有被滥用的高危风险。为了完整实现行刑目的,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各国均对监狱的行刑权力设置了相应监督机制,对极易被滥用的行刑权力进行规制。在我国由于报应观念的深植和行刑个别化社会化色彩不强,尤需借鉴先进经验完善对监狱的监督,以确保罪犯改造的效果和行刑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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