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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表评议的几个问题□陈勇一、代表评议的产生和发展代表评议起源于基层,是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创造,是地方各级人大,特别是县乡两级人大探索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产物。早在80年代,一些地方就开始进行代表评议的探索工作。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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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同时,同样也是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履职隋况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多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出来的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工作汇报、视察工作、代表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任命干部的形式,既是履行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对任命干部实施的有效监督。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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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开展评议活动是强化人大监督的一种好形式,是地方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和执法实施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搞好地方人大的评议工作,对于促进和推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具有明显的作用。笔者就地方人大开展评议工作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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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评议,是人民代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代表评议可以有效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和改进工作。笔者仅就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谈点个人的看法。一、开展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根据实践经验,评议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比较适宜。一是准备阶段。这个阶段要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评议工作方案,报同级党委原则同意后组织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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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活动,是近些年来地方人大一项富有成效的工作探索。在县乡开展评议工作的实践表明,评议活动给地方人大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并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因此,对于人大代表的评议活动,既要坚持探索、不断发展,也要总结经验、完善规范。一、代表评议给地方人大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1.代表评议真实地反映了社会公论,使人大工作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体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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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创造的一种新的监督方式,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对任命干部监督的有效措施。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形式日趋完善,效果逐步显现。但是,述职评议毕竟是一项初创性的工作,还有不少方面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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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目前。一些地方人大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并对庭审工作进行评议。有人认为:这是人大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人认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有可能妨碍独立审判。赞成也好,反对也罢,如果能够通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实现代表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让人大司法监督收到实效。这应该是大家的共同期待。当然,旁听后的评议,应是对庭审中发现普遍性问题进行评议,这与个案监督有根本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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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主人》1997,(2)
一是重评议工作轻例会工作。对评议工作认认真真。从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走访、集中评议、通报结果、奖优惩劣到督促整改,坚持做到"一个环节一研究,一个阶段一部署",取得了"次次有突破,年年有发展"的好效果。对例会工作马马虎虎。从会前调查、会中审议到会后督办,存在学法不透、调查不深、审议不细、意见不明、督办不力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主任会议对评议工作和例会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地方人大应当把评议工作的成功经验运用于例会工作实践.二是重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轻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对预算监督,从预算编制、审查批准到监督执行,以及执行中的部分调整和变更,每年总要至少开展三次调查和三次听取并审议报告的工作。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尚未列入地方人大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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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探索、总结出的新的监督形式。10几年来,特别是近几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乡镇人大到省级人大都程度不同地开展了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效果,积累了丰富经验。实践证明,评议这种监督形式可以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权力机关的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期间的监督同闭会期间的经常性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对于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减少工作失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等,都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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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人大在强化监督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评议监督成为目前人大的一个热门话题。然而从实践中来看,评议监督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第一,代表参与面小。人大代表是评议的主体。而在实际中,有些地方只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参与评议的代表往往也是那些相对知名的人士。这些代表或由于工作忙,或顾及情面等等,其参与评议的积极性也相对缺乏。而那些大多数代表则被“遗忘“,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第二,避重就轻。一是重评轻改。往往是评议会一开,意见一提,便算完成了“使命“;至于整改,则成了受评者自己的事。二是重评事轻评人。要么只评单位,不评单位负责人;要么评议中谈单位工作的多,谈负责人工作的少。三是评成绩不评问题。评议中大讲受评者的政绩,既深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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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是地方人大在实践中探索、总结的一种监督形式,也是近几年地方各级人大运用得最多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这种评议,有力地促进了被评单位依法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水平;拓宽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渠道,强化了监督力度;丰富了代表活动,提高了人大代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人大制度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其成效是非常显著的。有些地方人大还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使评议规范化、制度化。但从总的来看,目前这项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有些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才能推动工作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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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工作,是从1989年开始的。七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评议这种监督力度比较强的形式,也有它的自身规律。在具体操作上,我们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 所谓三个环节,就是评议工作的三个主要程序。有的地方叫准备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 在评议的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文,将评议的指导思想、参评人员和对象、评议的内容和方法、步骤、时间安排通知人大代表及有关单位。同时,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被评单位的职责,负责执行的法律及工作情况提供给代表,然后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对所反映的问题反复调查核实,填写评议意见书,由代表小组分别综合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材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