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代社会的多数国家或地区已经实现了同性恋行为的非罪非病化,但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仅在少数国家获得了实现。主张同性婚姻合法化者一般以维护同性恋者的自由为据予以论证。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其主张者坚持的是消极自由思想。在消极自由的视域下,需要对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由进行正当性论证。我国在这一问题上有着具有本国特色的障碍。在我国缺乏消极自由思想土壤及传统伦理道德力量强大的当下,应慎重对待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并且要建立在对社会应该接受的同性恋行为与泛化的同性恋行为进行区分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2.
作为宪法基本权利的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免受国家的非法干预与侵犯.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既不受国家的强迫、限制或其他方式的影响,也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和强制.我国法律规范中限制公民结婚和离婚的某些规定,与宪法婚姻自由基本权利是相冲突的,国家对婚姻自由限制只能是在宪法精神下基于合理的、正当的理由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婚姻自由是否可以包括同性婚姻近年来被少数群体呼吁,其法律理论需要从宪法平等的层面进行探讨.同性婚姻的法理学源于宪法平等而非婚姻法,即性的平等而非男女平等,同性婚姻如果需要国家的保护,首先需要对宪法平等权作扩张的解释,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由法律规范调整的讨论视角. 相似文献
3.
论婚姻内容自由——对婚姻自由原则内涵的新拓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内容自由,是对婚内事务处理的自由,它与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涵。婚姻内容自由原则的确立,是婚姻法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传统婚姻法重获生命力的必要举措,在根本上是由婚姻的契约性本质所决定的。婚姻内容自由的发展,是国外婚姻法发展的新动向,其精神实质也为我国现行婚姻法所涵摄。婚姻契约有着不同于普通契约的多重特性,决定了婚姻内容自由在法律上存在着更大的限度。 相似文献
4.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在我国2001年对《婚姻法》进行修订之后新加进去的内容,由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十分容易搞混,同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会产生一些后续的法律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这二者进行一个较为透彻的研究,以期能为今后我国婚姻法在对待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上更科学合理提供一点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6.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78年3月14日组织缔结了《关于婚姻缔结和承认婚姻有效性公约》,鉴于我国关于这个公约研究的资料并不丰富,本文以三个内容为中心对该公约进行介绍,以期能对国内学者研究该公约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12.
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离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这三种法律问题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异同及产生的法律效力作一浅显的分析比较,使人们能够对这三种不同的婚姻关系有一个比较明晰的判断与认识。 相似文献
13.
事实婚姻一直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事实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也屡见不鲜.各种各样的事实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所展现出的名词也不同,如:“搭伴养老”、“青年同居”、“临时夫妻”的事实婚姻不断涌现.本文就事实婚姻的效力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4.
15.
对婚姻的本质,不同的历史时期及各国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有契约说、婚姻伦理说、信托关系说、制度说、身份关系说.而我国的学者大多持身份关系说,认为婚姻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关系,婚姻双方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附随于人身上的权利义务的.创设这种关系的婚姻行为是一种身份法上的行为,行为人须有结婚的合意,但是婚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婚姻的效力,婚姻解除的原因等,都是法定的,而不是当事人意定的.因此,不应当将婚姻行为视为契约,将婚姻关系视为契约关系.身份关系说是目前中国婚姻法学界的通说. 相似文献
16.
论违法婚姻的效力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法婚姻是破坏现存婚姻法律制度的严重违法行为 ,是与国家法制建设与法治秩序相背离的行为 ,因此 ,必须从立法及司法上予以解决。本文着重从违法婚姻的效力认定标准上进行分析 ,指出违法婚姻的解决手段包括违法婚姻无效宣告、违法婚姻可撤销及违法婚姻效力补正 ,从而在司法上解决违法婚姻长期存在的问题 ,进而达到国家对婚姻家庭秩序的法律调控。 相似文献
17.
18.
19.
婚姻,是指结婚之事或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领事婚姻,是指当事人依<国际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办理婚姻登记而产生的夫妻关系.<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第6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并办理若干行政性质之事务,但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婚姻权利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权利是婚姻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行使配偶权、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权利。婚姻权利的特性表现为: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道德伦理性大于法律性。婚姻权利的结构由婚姻权利的主体、婚姻权利的内容、婚姻权利的效力三方面组成。我国婚姻权利体系立法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