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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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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预防医源性疾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含义) 本规定所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按照无菌器械进行产品注册,并在产品包装上标示“无菌”、“一次性使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将医疗机构使用缺陷医疗器械致患者损害设计为依据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则,对医疗机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与生产者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医疗机构作为中间责任人具有合理性,但内部责任法律适用规则仍有待完善。《侵权责任法》应当允许缺陷医疗器械侵权有条件适用连带责任,并就医疗机构在内部责任分担中的规则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3.
一、案情经过1997年7月5日,娄底地区卫生防疫站和娄底市卫生防疫站共派五名消毒卫生监督员,对娄底市宗华诊所进行消毒卫生检查。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和使用过期的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在检查过程中,该诊所以暴力阻止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欧打执法人员,将其中两名卫生执法人员致伤。其中一名执法人员被致伤为:左胫前软组织挫伤并广泛性皮肤擦伤,右前额部头皮下血肿。另一名执法人员被致伤为:左眼挫伤并结膜下出血,左颈部挎伤并软组织挫伤。"110"警察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宗华诊所的继续行凶行为。娄底市公安局乐坪派出所受理了此案,娄底市卫生局对宗华诊所进行立案。  相似文献   

4.
1案情简介2006年2月24日市卫生局接群众举报,诉本市某医院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并有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当即派卫生监督员进入该院进行调查。经查,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为医学美容、内科、中医科。而现场检查却发现:1.该院设置有妇科室和超导治疗室(人流室);2.妇科配有医生3人(杜某、易某、张某)及护士3人;3.药房内有缩宫素注射液;4.在超导室发现门诊日志1本,登记日期自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2月24日,共有病例226人次,并在备注栏内记载有每名病人缴纳的  相似文献   

5.
武亦文 《法学家》2024,(1):174-190+196
缺陷医疗产品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不应同缺陷医疗产品致害责任相区分。在认定医疗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血液是否不合格时,应以不合理危险为基本衡量标准,以强制性标准为辅助性标准。本条虽没有明确销售者为责任主体,但按照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定,销售者同样为缺陷医疗产品致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此外,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也应为本条责任主体,在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规定。缺陷医疗产品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的外部责任形态为连带责任。当本条责任主体明知医疗产品存在缺陷仍使用医疗产品,导致患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时,仍存在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空间。医疗机构、销售者、运输者或仓储者等对医疗产品缺陷或血液不合格的产生具有过错时,为最终责任主体;否则,最终责任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及血液提供机构。  相似文献   

6.
农村医药市场要认真管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株洲市有关部门深入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村卫生室调查,发现当前农村医药市场秩序比较乱,存在“五多”问题。一是药品、器械质量差,假货劣货比较多。部分乡村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销售过期失效药品或假劣药品,一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使用的药棉、引流袋等系“三无”产品。某乡镇卫生院部分一次性注射用针头,重复使用达5个月之久。据药监、卫生部门检查数据统计,近两年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80%发生在农村,假劣医疗器械案件90%发生在乡村医疗机构。二是药品价格混乱,虚高药价多。调查发现,80%以上乡镇卫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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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初步探索离体脑血管造影方法及其应用价值.方法 使用3种手动注射方法(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玻璃滴管、注射器+鲁尔接头),对15例尸体离体脑进行血管造影剂灌注.使用16排CT获取离体脑断层影像,比较不同注射方法的脑血管造影效果.结果 3种注射方法中,利用注射器+鲁尔接头所得脑血管影像更为完整,3D重建影像可以显示丰...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1999年6月21日,某县技术监督局到某县妇幼保健站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该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采样检验,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技术监督局遂以妇幼保健站经销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检验不合格,该注射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情节严重为由,依据《河北省对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对县妇幼保健站给予:1.责令停止经销上述商品;2.没收违法所得298.80元;3.并处违法所得四倍的罚款1195.2元;4.对未售出的设收违法商品120支,并处以违法商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计10.80元;5.对其单位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合计没收罚款4504.80元.妇幼保健站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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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四年前,某市医院门诊部在使用两批"一次性注射器"的过程中,发现有39例病人注射部位(臀部肌肉)化脓性感染。而且久治不愈,曾在社会上轰动一时。经有关部门调查鉴定,该"一次性注射器"是某医疗器械厂推销员非法从个体户手中采购的假冒伪劣产品。因此,司法机关对该推销员依法收审,并提起公诉。为了维护国家,集体和受害患者的利益,医院先后曾两次向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并立即组织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了全面的治疗,使其在短时期内痊愈出院。为此,其垫付医药费10万余元。医院对这一事件的诚恳态度、积极行为得到了全体患者和社会的公认。事实证明了人民医院是坚持革命人道主义原则,是烙守医疗职业道德的。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制度的优越性。然而,就在全体患者痊愈出院后不久,其中24名患者联名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以精神赔偿费为主的212418元的巨额赔偿。对此,医院在答辨状中提出异议,认为医疗技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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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从事医疗执  相似文献   

11.
刘昂 《法制与社会》2013,(22):250-251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患者作为弱势的一方,对医疗行为的认知程度低,但却希望接受最好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实践中会存在诸多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治疗和检查的情况。本文研究何种医疗行为可被认定为过度医疗行为,同时思考在认定过度医疗行为之后,医疗机构如何对患者进行经济赔偿乃至精神赔偿,如何对医疗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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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笔者还是孩童时,一个可以挎在肩上的标有红十字的深褐色小箱子是村里赤脚医生的标志。小箱子里有盛在铝盒子里的玻璃制注射器、粘了许多胶布的听诊器、带盖子的搪瓷缸子里盛的是些许酒精棉球、并列排在纸盒子里的一些常用针剂和两三个盛着大小不同、颜色不同的药片的玻璃药瓶。那时,这样一个小箱子就是当时一个村所有的卫生医疗药具。三十余年过去了,农村那些赤脚医生的“诊疗箱”发生了怎样大的变化呢?3月下旬高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本县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葛锦国任组长,组员由部分相关的人大常委和代表及基层百姓组成。视察活动为期两天,视察组先后听取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实地视察了三家乡镇卫生院和二十余所村卫生室,随机走访了当地百姓,还与就医患者及医务人员进行了座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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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的理解与释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学界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的释义基本上仍停留在字面解释,造成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虽然抢救了患者,但仍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尝试对该条款进行扩充和限制解释,指导医疗机构在不能获得患者和其近亲属知情同意时,能把握好使用这种医疗特权的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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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王某,中共党员,2000年8月担任某市(县级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在王某任骨科主任期间,其所在医院为保证拟购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指派设备科、财务科、骨科等人员组成考察组与医疗器械供应单位洽谈并签订购销协议。由于王某系骨科主任,非常了解医疗器械的优劣情况及病人使用后的效果,因此,医院在与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签订购销协议时,主要听王某的意见,王某先后经手从五家医疗器械供应单位购进价值180万元的骨科医疗器械。王某在与五家医疗器械供应单位具体商谈每种器械价格的过程中,私自以骨科的名义与这五家单位的业务员分别谈妥,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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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王某,2007年8月担任某市(县级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在王某任骨科主任期间,其所在医院为保证拟购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指派设备科、财务科、骨科等人员组成考察组与医疗器械供应单位洽谈并签订购销协议。由于王某系骨科主任,其对医疗器械的优劣情况及病人使用后的效果等方面的意见最具权威性,因此,医院在与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签订购销协议时,主要听王某的意见。王某先后经手从五家医疗供应单位购进合计价值180万元的骨科医疗器械,在与五家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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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秩序,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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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54条明确了医疗机构侵权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侵权,第59条又明确了医疗机构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解释源于将医疗机构视为产品销售者,类似于《产品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认识。而事实上,医疗机构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况且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作为销售者,其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所松动。所以,通过分析严格责任的理论基础、医疗产品的实际情况等内容,提出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适用,应视医疗机构性质等具体情况,予以适当缓和。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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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属医疗产品损害责任。这种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其基本责任形态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在特殊情形下构成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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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使用微信进行信息推送时,存在未经授权,不注明作者及出处,转载、引用或随意改动他人原创文字资料和图片素材等侵权行为,为医院品牌传播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在实际应用时,应注意所有转载、引用必须注明作者和出处;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外,还应征求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符合"法定许可"且不涉及首刊载体"专有使用"授权的转载,可以不征求著作权人同意,但仍需支付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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