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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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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女职工工作、产假和生育保险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此举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女性生育权的关注,也让一些人对当下普遍存在的生育难、就业性别歧视等社会问题产生了新的担忧。  相似文献   

2.
“女性禁忌从事的劳动”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本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本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4.
关注女职工职业禁忌的负面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本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本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6.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本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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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本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8.
女性是生育的主体,也是家务劳动和儿童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因此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应对当前我国面临的生育现状与低生育风险,需要切实维护好女性的合法权益,尊重女性的生育价值。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完善和实施,从根本上保护青年女职工"三期"合法权益,"十四五"时期,关于青年女职工生育与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将进一步提升与加强。然而调查结果显示,部分青年女职工面临着相关权益保障规定知之不详、生育权益受损、青年女职工维权渠道不够通畅、工作单位"三期"待遇落实不够到位和生育配套设施较为匮乏等问题,成为青年女职工生育道路上的主要障碍。为了提振青年女职工的生育意愿,推进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落地,需要通过提高青年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意识、优化维权保障渠道、协同权益保障监督、完善生育配套措施等方面来切实保障青年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9.
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中的其他保险项目相比,具有明显的性别特征。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等等,其保险对象是一般职工,而生育社会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此,从性别关系角度看一看生育社会保险,对于制定一部好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应该是有意义的。 一、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的目的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的目的,有许多种说法,试作如下述评。 职工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征求意见稿)。或者是“为了维护企业…  相似文献   

10.
上海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的“四期”的特殊权益保护维权合同在沪推广遇冷。推广近1个月,合同签约率不足10%。上海市总工会注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女职工“四期”的特殊权益维护列为重点,自今年9月在上海推出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这些条款包括“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后,满法 “定假期后立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长时间、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的,…  相似文献   

11.
女职工产假有何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似文献   

12.
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获得通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流产费由单位支付。尽管国家出台这个对女职工十分有利的条例,但能否真正落实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相似文献   

13.
东港市女职工实行生育社会保险郭冬贵辽宁省东港市位于辽东半岛东端,全市有64万人口,职工4.1万人,其中女职工18000人。从1993年10月开始,东港市政府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实行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制度,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统筹与女职工生育保...  相似文献   

14.
生育待遇,是指因生育而产生的医疗保健服务、生育医疗费用、产假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补助等职工拥有的休假和生育保险权益。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的生育待遇立法经由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内的6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范,随着经济体制变革发生了较大变迁。  相似文献   

15.
信息窗     
信息窗山东省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效果显著。目前,山东省的滨州、济宁、东营三市(地)已实行了女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淄博、德州、烟台、青岛等市(地)的部分县(市、区)也已实行了社会统筹办法,仅济宁市参加统筹的企业就达1305个,职工42万人。通过...  相似文献   

16.
图片报道     
明年开始.吉林省城镇用人单位都要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今后,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得到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等.均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似文献   

17.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这对女性朋友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好消息:一方面延长产假有利于产妇自身的身体恢复和保养,避免因没有休息好而落下月子病等病根;另一方面延长产假有利于母乳喂养,减少奶粉喂养,同时可以延长婴儿与母亲亲密共处的时间,  相似文献   

18.
<正>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渝人社发[2015]9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局、北部新区人事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200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5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即生育津贴,下同)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以其扩大适用范围、强化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及其法律义务、调整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强化生育保障、理顺各部门职责等亮点,受到广泛肯定。而"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20.
《中国妇运》2002,(5):30-31
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和企业深化改革的新局面,近期,市妇联与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了调查组,深入到厂矿、企业对我市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情况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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